《晚明幻象:白银帝国下的真实(白银帝国:翻翻明帝国的老账)》
第10节

作者: mengben197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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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永盛为此半年内连续上了五道奏疏。第一道(十一月初九)奏疏就火药味十足,斥责高时夏、高寀(这个人令人发指的行为我们后文书自由交代)等人是危害边关(九边)的群奸。田应璧、吴应其等宵小已经把两淮、蒲解两大盐场给搞坏了。如今高时夏竟然向两浙盐场伸出了黑手。说什么浙江、福建的剩余余盐可以卖30万两白银。并且要让浙江税务官刘成、福建税务官高寀两个大太监来负责督办。福建盐场我不知道情况,两浙我可知道。

  两浙的盐税银送京城14万两,九边9.7万两。但这些可不全是盐的税还包括沿海沙地以及灶户的人丁税,其实真正的盐税不过9万多两而已。而两浙还欠着人家边商4万两银子呢,所谓的盐山全是一些人为了讨皇帝的欢心,讨了圣旨之后四处搜刮百姓资财而已。
  大概不到一个月,叶永盛再次上疏。这次他举起了朱元璋和《大明律》。叶永生认为高时夏等人之所以盯上两浙盐场其目的就在于私盐走私。因此,他查阅了《大明律》,先后将法律条文给万历皇帝看。像什么杖一百、徒三百里等等。并再次声明:两浙即使“化土为金”也断断不会有30万两白银的余盐。
  其后,叶永盛静待了三个多月,但皇帝的回馈还没有来。叶永盛再次在二月底三月初上了第三道奏疏。该疏对万历十九年(1591年)到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春为止的九年零一季的盐引总额进行了统计,一共是322.5979万引,共欠国家和商家99.1557万引。如果真的余盐堆积如山,为了政绩、为了还债我能不卖吗?如今因为两浙盐场贫瘠、海水冲击、逃户严重等原因,实在是难以满足国家的要求。

  现在为了凑足您弄的钱数我已经竭尽所能了,只能有1.6万两,太监让我交2.6万两,我实在是办不到,绝对办不到。万岁,您想让国库充盈的想法我理解,但是您不要忘记,国库增加一万两那么供给九边的就少一万两呀,长此以往九边该怎么办?
  两个月后,叶永盛经历了高兴与绝望的两重天。起初万历皇帝要求查两浙余盐是否真的没有,结果真的没有。但后来,万历又要求按照原计划摊派给两浙15万两,叶永盛再次上书:他说,按照《大明会典》的规定,我们两浙年盐税税收为14万两,如今加派余盐15万两,那就等于我们把给国库的14万两都给了陛下您的小金库内帑。那么九边怎么办?如今九边危急您不可不查呀。臣还听说,您对两淮、河东等盐场可不一样。

  两淮盐场每年盐税60万,您要求增派给内帑12万,增派与原额相比为五分之一;河东年盐税为19.8万两,增派给内帑不到3万两,增派与原额相比为六分之一。可两淮呢?却是1.2倍。比两淮、河东重了六倍多。此消息一出,灶户纷纷逃荒、商人预见两浙不会再有商卖的盐所有都不买盐了。如今的两浙真是一片衰败景象呀。如果皇上真的要增派,那我也没办法,那就公平些吧,按照两淮、河东的比例,给我们最多增派2.8万两吧。

  第四道奏疏上交后不到一个月的五月二十四日,叶永盛再次上了第五疏。与此同时,浙江巡抚也上疏说浙江的盐税增加两万就最多了。但为了保证民生,应该按季度分批次交给宦官们主管的内帑。叶永盛这次第五道奏疏,基本上属于胆战心惊下的一种自我表白。因为,三个月前两浙盐场的1.6万两白银已经送入内帑之中。可万历竟然没有任何回音。也没有签收的凭据等,因此,叶永盛认为肯定是万历生气了,不愿意接受这么少的银子,或者内管私吞,或者其他原因。

  最终,在朝廷上下的努力下。万历皇帝下旨。高时夏以前的奏盐是胡说八道,两浙确实无余盐,但既然皇帝下了旨就不能白下。你们多想些办法给我凑够2.6万两吧。分夏秋两季交给内帑。
  日期:2011-09-27 13:18:37
  盐的利润极大,通常净利润都在200%以上,因此,引得万千权贵竞折腰。首先进入搜刮的就是皇帝,正如上文我们所说的案例。其次就是各种权贵的讨要。这种事情,在明朝中前期就出现过,但因为朱元璋父子时代,法律比较严苛、对宦官的约束较为严格,因此,这种现象并不多见。但自从成化年间开始,各种宦官巧取豪夺盐的案例越来越多。

  本来皇室、王府、官员等政府已经给了相应的食盐配给。但自成化三年(1467年)德王讨盐100引尝到甜头后,又与十七年(1481年)再次奏讨1000引。成化年间,各藩王讨盐的数量不过1000引。如果说,这还算是正常的话。毕竟,王府在地方经常巧取豪夺田产、蓄养奴婢,人口的增多之后,食盐自然要扩充。但即使只按照小引制度,1000引也有2000斤盐。显然,还是会多出来的?多出来的干什么?显而易见是私卖。

  随着,私卖现象越来越广,到了弘治年间,藩王们讨要的数量则成十倍、几十倍的增加。弘治四年(1491年)兴王奏讨1万引,两年后再从冲上10万引大台阶这个人就是靖王。弘治皇帝也算是明君,显然对这种情况进行了或明或暗的制止。从此以后,再次恢复到了千引时代。
  太监自成化三年(1467年)开始进入食盐运输领域,到了成化十四年(1478年)南京的留守宦官覃力朋贩私盐达到了10万引,得银500多两,甚至进行了武装走私。将巡检典史殴打,打死税务官员一名。虽然有刚正廉洁的宦官汪直出面将覃力朋抓捕问罪,刑部也以私盐拒捕判了死刑。但结果,在皇帝的过问下竟然没有被杀死。自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宋玉偷卖长芦盐于两淮处10万引开始,太监们则公开进入了卖私盐的队伍。

  成化年间,唯一被处罚的太监就是熊保。因为这小子打死了人,不知道被害家庭是什么背景,最终惊动了东厂太监。到了北京东厂就把他抓了起来。熊保被发配到“南海子”做了“海户”。如果说,成化年间,太监因为卖私盐打死了人还会受到处罚的话,到了万历年间的高寀则在伤害了上百条人命之后,干出了吸童男童女脑髓的恶事之后,仍然可以逍遥快乐。案例详见第五章

  在藩王、太监先后贩私盐之后,文武官员、地方官绅也陆续加入私盐队伍。结果,国家盐法开始败坏,最终不得不进行改革。
  日期:2011-09-27 17:54:38
  为盐而生为盐而死:从明代九位百姓的悲惨命运说起
  在今天的山东潍坊,有一个姓丁的人家,有四个成年壮丁丁一、丁二、丁三、丁四。因为务农艰难且没有办法交足税款,四个兄弟各个犯愁。如此下去可怎么能娶到老婆呢?最终,丁一、丁二、丁三商量好准备卖私盐。因为,丁四年小丁一决定他在家照顾父母。首先,丁一找到了一个认识的灶丁于某,于某也因为灶户的生活条件非常艰苦、社会待遇又低,也早有逃户出外的思想。

  于某找了两个好朋友,他们一个是负责盐场给付盐商的搬运工、一个是负责外联购买生活用品的人。因此,于某在盐场内部构建了一条线。丁氏三兄弟,丁一负责观察巡检军队动向、丁二负责寻找交通工具和买家、丁三负责接应于某三人,与他们负责联系。
  最终,六人私盐小团伙成立。他们发现:盐场周围每隔两三里就有驻军,虽然人数不多只有三十个人,但他们经常巡视,巡视之间只要发现有人形迹可疑一嚷一叫间其它营的官兵就会迅速赶来。久而久之,丁一发现了巡视的规律性,因此,决定在此期间进行逃跑。然而,最终,于某的朋友还是被抓住了,最终以,夹带私盐出场之罪被绞死。他的上司百夫长则因为监管不善被杖一百。

  五人赶着马车逃离了盐场,马车上装着一千斤食盐,按照市价不过三两多银子而已。官军迅速追击,于三为了保护大家,仗着一身武艺跳下马车与官军厮打,最终,于三被捕。因为,私盐犯如果带有军器拒捕则斩,于三也被杀。最终马车损害,四个人每人背着一袋食盐逃走,另外一袋食盐则只能丢弃。四个人每个人背着重200斤的食盐继续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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