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的花样和草样年华》
第14节

作者: 寒江雨雪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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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消极作用也不可忽视。农民家业大小,是否贫穷苦难,这些标准需要地方官吏掌握,尺度掌握在他们手里,难免耍奸使坏,渔利自肥,苦的还是本分百姓。女户单丁,赚钱不容易,还要交纳半数免役钱,无疑雪上加霜。更要命的是,免疫钱的具体数额,中央政府没明确规定,由地方根据情况掌握。这就授予地方横征暴敛之上方宝剑。该法令刚性过强,弹性不足。遇到灾荒年景,这笔钱也不能免除,相当于增加了一条坚硬的苛捐杂税,置民于水火。

  此法损害了士大夫的利益,所以他们反对的很激烈。神宗坚定地说,虽然士大夫不高兴,百姓欢迎就是好法。当朝重臣文彦博宰相愤怒地反驳:皇帝您是和士大夫治理天下,而不是和百姓治理天下。
  这个老家伙显然忽视了水可载舟,也可覆舟的道理。
  方田均税法:详细划分地界,合理负担,重新整理土地和赋税。
  立法意义:打击兼并、隐瞒土地之行经,防止田赋不均。
  出台背景:宋朝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给官僚、豪强以鲸吞土地的良机。官员凭借权势侵占公田,地主富贾放高利贷吞并负债破产的农户田地,甚至还有伪造文书,强占田产。他们得到土地后,隐瞒不交纳赋税,愈演愈烈。被钱急的眼发红的朝廷只得用征敛杂税方法,弥补夏秋两税的减少。在征收两税时,增加了“斗面加耗”,数额由原来的2%猛增到10%--20%。买卖房屋、粮食、牛羊等,也增加了很多税收。城市中的商人也跟着遭殃,税收增加,税种也多了起来。

  其结果是竭泽而渔。百姓不堪重负,大量的离乡背井,豪强乘机大口吞并土地,隐瞒赖掉更多的赋税,由此形成恶性循环。
  提出和制订者:欧阳修、孙琳、郭谘等非新党人士早就倡议,王安石主持完成。
  主要内容: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为一方,一方合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按古者百步一方为百亩之田,千步一方为万亩之田)。于当年九月由县委令佐,分地计画,按肥瘠分为五等定税,到明年三月丈量完毕,揭示于民。一季之内,没人异议,即成定案。然后书写户帖,连同庄帐交付农户收执,作为地符。凡是贫瘠不毛之地,以及山林坡水塘,路沟坟墓等公地皆不立税。

  法是好法,但执行起来,百姓未必能得到那么多的好处。这块地是否肥沃,官吏说了算。你王相公再有能耐,总不会管到全国每个角落。
  好法还需要好官员去执行。
  问题是官员凭什么要不折不扣地去执行朝廷的决定?当他面对白花花的银子时候,有几个还能记得我要报答皇恩,克尽职守?
  权力寻租。集权体制下绕不过去的门槛。

日期:2009-1-9 16:48:59

  假如你真想“杀富济贫”,制定免役法时完全应将原不充役的下等户和客户排除。但仍让这两群体纳钱,奥妙在于这两个群体虽然穷困,但户口基数大,纳钱虽不多(较上等户而言),“而户数至广,积少成多,役钱恃此而足。”
  仅熙宁九年(1076年)的免役钱余额(扣除官府募人雇役的开销)就达3926856贯硕匹两,如此丰厚的收入,再说不加赋而国库足就有点自欺欺人了。
  官府富裕,百姓的负担大大加重了,尤其是本不充役的下户,官吏为获得好处,借口勒索,使得立法中的那条规定形同虚设。
  据记载,当时百姓被迫“杀牛卖肉,伐桑薪,”不少地方还出现农民被迫拆屋的现象。
  无好吏则无好法,何况这个还是本身有漏洞的法。有了贪婪、歹毒的胥吏,免役法在执行中弊端百出,如免役钱之外,还增免役宽剩钱,开始说是以备荒年,实际上年年征收,与常赋无异,规定标准为百分之二十,执行中普遍扩大到百分之四五十,而且索要到这笔钱后,谁能保证可以免除劳役?
  割了一大块肉,喂狼,狼还继续追咬:“庸钱不除,差役依旧。”问题之严重,连神宗都不过意,诏曰:“已令出钱免役,又却令保丁催税,失信于民。”

  看来这还算的上个讲正气的良知皇帝。

日期:2009-1-9 17:05:30

  农田水利法
  这条算的上行善积德的大好事,是新法中最能优惠百姓的良法。
  王相公刚开始执政,就派遣八使,巡查农田水利状况,督促农民改良土地种植之法,修建塘堤堰沟渠。根据宋史记载,自熙宁三年至九年,兴建的水利田17930处,为田361178顷。
  旧党人士乱烘烘地反对新法,其实对农田水利法提不出象样的反对意见。但是司马牛犯了牛脾气,坚持“敌人赞成的我们就反对”的原则,横加指责,大失风度。

日期:2009-1-10 9:52:25

  王相公用青苗法和免役法,轻松自如地宰了农民两刀,在他们瘦弱大大腿上削下一大块肉来,送给皇帝报告功劳去了。
  他盯上了更肥沃的肉--城市商人。
  市易法。
  这其实就是桑弘羊、王莽的翻版,与民争利。
  立法初衷:打击奸商垄断,平抑物价,保护正常交易,国增利润。

  主要内容:
  官府拨出一笔专款,设置“常平交易司”,选择一干精通财政的官员主持,令信誉良好的商人协助。
  先调查货物的市场价格,贱时候买进,贵时候卖出,国家略收若干利息。小农小工愿以其物产和官府交换也可,还可以向国家贷款,年利息十分之二,过期不缴纳每月罚钱十分之二。
  效果:
  糟糕透顶。货物的价格贵贱谁说了算?官府成为最大的商人,必然与民大肆争夺利益。这比奸商垄断还坏,官员利用权力,最大限度地垄断货物。官员胥吏追求政绩,力图通过市易获取更多的收入,更令市易法之弊害民不浅,强买强卖,勒索商人。市易法之弊,连最初倡行市易法的草泽人魏泽宗都“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摧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

  如王安石十分信任的吕嘉问提举市易司,收买货物不按立法规定,“务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赢余。”
  民怨沸腾,惊动领袖。神宗夜降手札,命变法派大将曾布去调查,曾布调查的结果证明情况属实,在报告神宗时曾布明言应废除弊法。
  这个奸臣这一次正义了一把,而王安石不同意,还一再为吕嘉问辩护,两人为此闹翻。可见王的拒谏已经到了偏执狂的地步。
  史学研究有这么一种观点,即认为均输、市易法更多的打击的是大小商人、“兼并之家”。
  神宗死后据统计当时商人所欠的市易钱,仅利息即达921万贯,以开封府为例,在免除了商人欠的市易息钱和罚钱之后,还有27155户欠市易本钱237万贯,其中小姓27093户,欠83万贯,欠200贯以下的25353户,共欠46万贯。
  数据说明问题,事实胜于雄辩。


日期:2009-1-12 15:47:11

  王相公天生一个割肉的高手.他割完农夫割商人,割完了商人开始割政府.当然他不敢割中央政府,他是把地方的肉割到中央政府去。
  均输法。
  改发运为均输,改地方政府上供,为中央政府采购。汉朝的桑弘羊就实行过,王相公肯定是借鉴于他。
  政府派遣专门官员,根据国库需要,就地去采购货物。专官有权斟酌地方物件、出产等情况,便宜行事。
  地方上供的货物不便运输,可以就地集中,善价销售,交纳钱币给国家即可。

  此法坏处和市易法同出一辙。经办官员吃私贪污,肥的流油。官置之价,比民还贵。道光皇帝的一个补丁就要花费四两银子,这样的节俭有什么鸟作用?

日期:2009-1-12 16:08:35

  北宋的军队多,战斗力薄弱。百万大军,消耗接近三分之二的国库银子。宋太祖时期,军队还有一定的锐气。自太宗以后,越来越老弱不堪。到了宋仁宗年代,司马光、欧阳修等极力呼吁改革。
  神宗时期,王安石开始改革。
  裁兵法。
  大规模地精简军队,淘汰老若病残。对之详细地进行全方位考核,凡禁军不良者降级为厢军,厢军不良者免为民。
  削减老爷兵。凡是年五十以上愿意为民者(按照旧制61岁方可为民),一时愿意为民者特别多。可见这样的大爷到了战场会怎样?

  再就是合并军营,将全国马步军545营合并为355营。将全国常备军数量从116万人,压缩到56.8万人。几乎砍掉一半,节省大量军费。

日期:2009-1-13 16:23:17

  置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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