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船载酒泛中流——科普兼得瑟,8一8我的酒吧故事》
第5节

作者: 半瓶哥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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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回我给客人调B52,水灵丫头看着好奇问了几句。第二天小六大清早把我堵被窝里,死活要学。学会以后在水灵跟前得瑟,调一大杯,点着了冲水灵显摆。水灵拿着吸管想喝,小六伸手拦,毛衣袖子让燎着了。一边用手拍一边义正词严,就让你看着玩,不许喝!
  大半年以后水灵要毕业了。小六特忧伤,因为水灵不打算留我们这儿,家里不让。而且水灵的爹妈不怎么DJ小六,虽然没见过面,可一听说小六没念过大学没正式工作,更重要的是俩人是在酒吧里认识的,坚决反对。

  有一天夜里,我快打烊了,小六跑到店里,直奔酒柜拿了瓶哥顿金,没兑汤力水直接往嘴里倒,呛的直咳嗽。我这人有一毛病,从来不劝人,由着他折腾,折腾够了给他倒了杯热茶。小六闷闷的说三哥,给根烟抽。抽了一口又咳嗽,假装被烟呛的,眼圈红了。
  我问他,黄了?
  小六使劲点头,眼泪顺腮帮子往下淌,用手呼噜一把,接着淌。
  我接着问他,谁先提的?
  小六拍拍自己胸口,咱们不能坑人家,是吧。三哥,给调杯B52呗。
  那天晚上小六的酒量出奇的好,我们喝光了一整瓶伏特加和一整瓶百利甜调的B52。一开始甜的发腻,后来伏特加的比例越来越多,越喝越苦,苦得要命。喝到最后,小六趴在桌子上不停的笑,声音应该很大。我听不到,我喝高了,看小六就象看电视没开伴音。
  天亮以后小六不笑了,说三哥你回吧,别开车,我想自己走走。

  第二天我心情很差,琢磨小六和水灵,也想起自己一些乱七八糟的龌龊事,顿觉这日子没法过了。小六那么好个孩子,怎么就不能那什么呀,凭什么呀?
  越想越抽抽,正思谋着提前打烊找朋友喝酒去,水灵来了,捧着个不大的纸盒子放到吧台上,打开一样样给我看里面的东西,织了一半的围巾,小六最喜欢的歌手的CD,俩人拍的照片,净是些鸡零狗碎。
  水灵跟小六一样叫我三哥,说麻烦你把这些东西交给他。他送我的我都留着,我送他的,不管好坏,盼着他别扔。
  我气急败坏把手机拍在吧台上,你们那点儿破事少让我掺合,自己打电话,不打就滚。
  水灵想了想拿自己的手机给小六打了电话,说我在三哥店里给你留了点东西,你想着来取。停顿了一会儿把手机递给我,冲我说小六要跟你说话。

  小六在电话里一副要死不活的强调,问我水灵没事吧。
  我说没事,比你强。
  小六又说,三哥你没骂她吧。你别骂她,不怪她,真不怪她,要不你打我一顿得了,别骂她。
  水灵走的时候脚步发飘,我追出去想送送她,她没让。
  看着她的背影我觉得自己特没劲。那天夜里我没去喝酒,关了门看一本客人落在我店里的小说,讲的是一男一女俩英国人死去活来就是爱不到一个筐里,生生把自己看郁闷了。

  那天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小六没找我,我也没给他打电话,不知道说什么好。那盒东西一直在存酒的库房里放着,我都觉着自己快把这事忘了。
  再见到小六,是在我们学车的师兄弟每年一次的例行聚会上。大家挑了一个新开的回民饭馆,凑份子海喝了一场。小六那天开单位的车来的,滴酒不沾,笑眯眯的给师哥们斟酒续茶,最后挨个送大家回家。我住的最远,车上就我们俩人的时候,问他没事了吧。
  小六瞅着后视镜里的我说,三哥,所有师兄里我跟你关系最好,就觉着你主意多,有事爱跟你说,可现在我觉得有些事我不能跟你学。
  我琢磨了一会儿小六的话,酒劲上头,睡着了。
  大约过了一个月,小六事事儿的请我吃饭,跟我碰了第一杯酒,冷不丁冒出句话,三哥,以后开车注点儿意,我不在,队里那些人不一定给你面子。
  我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小六打算去哪儿,就跟他碰了杯酒,说一路顺风,有事打电话。
  那顿饭我们聊的很尽兴,什么都说,就是不提水灵。小六心里已经有谱了,我觉得自己没必要废话。
  我很久没见过小六了。他去水灵那座城市以后换过几次工作,偶尔给我打电话,问什么都说挺好的,我也真希望他挺好的,希望他和水灵也挺好的。有时候挂了电话我也会琢磨一会儿,然后觉得自己瞎操心。最后一次通电话,水灵也在,我能听到话筒那边她咯咯的笑,小六说他已经去过水灵家了。

  那天下午我开车去送货,阳光明媚道路通畅看谁都格外顺眼。我有点泛酸,心里莫名其妙就冒出一句话来。
  总会有阳光,不管阴霾了多久。
   

日期:2009-11-14 18:28:47

  四、女土匪也有春天
  看今天的题目就知道,这又是一个温暖的故事,主角是个女的。
  我这人一向爱喝烈酒,加上懒,老觉着把各种基酒、辅酒倒进壶里摇完再倒出来麻烦。自己喝的时候一般不调,各种原料酒一样一杯灌下去,进了肚子再人肉搅拌。
  只有两种鸡尾酒例外,第一种是前面提到过的维斯帕,我那朋友大口喝完一杯之后就醉了,睡了一下午,醒来之后说挺好喝的,让我很郁闷。
  第二种叫地震,和维斯帕类似,里边也有哥顿金和苦艾利口(我一般用法国出的51茴香),把伏特加改成杰克丹尼,比例也稍作调整,跟金龙鱼一样,1:1:1。
  喜欢这两种酒原因很简单,够苦,够烈。
  地震是我跟一个朋友学的,她叫阿谬,绝对是个大神级的人物。

  我跟阿谬很早就认识,到现在差不多10年了。当年我在本地一个BBS上混,招猫逗狗游手好闲,跟一票人为点儿小事掐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虽然现在看来相当幼稚,当时可绝对激情澎湃大有把扯淡当成事业去做的使命感。
  阿谬当时是那个网站的编辑兼斑竹,私下劝了我几句让我淡定,后来一来二去就混熟了。
  有一次找我帮他们网站策划一个专题,约在一个饭馆见面。那天我去早了,远远看到一个长发女孩一路娉婷而来,小风儿吹得长发飘飘,挺那什么的。
  要不是那天晚上我被她灌高了,没准我俩之间还能有点故事。这女土匪太能喝了。
  虽然我一直反对女人喝酒,可的确见过不少雌性酒牲口。阿谬是其中最有霸气也最有匪气的一位。

  我酒吧开张以后她常来。
  一个人的话就径直走进吧台,旁若无人地挑瓶没喝过的洋酒,给自己倒一点儿,什么也不加就那么直接灌下去,我们管那种喝法叫裸奔。裸奔完觉得味道不错就倒一大杯,觉得不怎么地就再换一瓶,直到满意为止。然后把我轰起来,端着杯子坐吧台里看书上网,喝完了就冲我扬扬空杯子等我给她续上,动作稍慢就冲我翻白眼。偶尔有人问我,这女的谁啊,老板娘?我一概回答,没错,本老板编外的娘,上辈子欠她的!

  如果阿缪带人一块儿来,那场面就好看了。找个卡座坐定,冲我招手,渣子,来一箱虎牌。我屁颠屁颠给抱过去,人直接踩脚底下,一脸豪情的冲带来的人说,这是我的,你喝什么?
  看阿缪喝HIGH是件挺赏心悦目的事,这个性格张扬的家伙会即兴跳段舞,她好像专门学过几天弗拉明戈,祖上有点俄罗斯血统,高鼻大眼皮肤雪白,相当招人。基本上只要她来喝啤酒,我店里就爆满。
  有人打听过,问我为什么没对阿缪下手,同样的问题也有人问过阿谬,得到的答案一样,我们是哥们。
  其实这不是真正的原因。

日期:2009-11-14 19:08:21

   
  阿谬也有喝醉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她经常喝醉。那时候我还没开酒吧,阿谬已经从那网站辞职了,原因挺简单,她爱上一个同事,那人是他们网站的美术编辑,没见过,听说瘦小枯干长得相当浓缩精华。
  精华比阿谬大十好几岁,鳏夫,有个比阿谬小10来岁的女儿。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俩人都不是一个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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