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皮拼图——凶残命案引出惊人阴谋》
第53节

作者: 危子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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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会错,这就是记忆里的画面,阳光穿过泼了红色颜料的玻璃照进来,斑斑驳驳,有一种碎乱的迷炫的光茫,万千尘埃在光束里狂飞乱舞。而尸体正好一半在阳光里一半在阴影里,非常有纵深感。站在我现在的位置看过去,就像是一幅油画。
  对了,问题的关键在这里,像一幅油画。我应该曾经在什么地方看过这样一幅画或者照片,大概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死神与女人”,这就是为什么我有画面的强烈记忆却完全没有气味的记忆,因为我确实不曾亲自置身于之前那个命案现场。但仔细想想好像也说不通,如果只看过画或者照片,我不可能知道死者的舌头被割了。
  死神与女人。
  这画面叫“死神与女人”。
  这是我给起的名字吗?还是别的谁?我觉得给这样的画面起这个名字,是符合我性格的事情。
  日期:2016-08-26 21:36:00
  51:差不多的血案

  我承认我的骨血里是有那么点变态的潜质,就像老懒说的,对犯罪现场的艺术感会莫名偏爱,且是血脉贲涨的那种。我猜我现在的目光、表情、微颤的手包括整个状态,一定很吓人。
  我在特别紧张的情绪下渐渐想明白为什么眼前的画面会和记忆里的画面不一样了。颜料是涂上去而不是泼洒的,地面也被拖洗过。凶手这样做唯一的目的是消除脚印。前面“七刀案”、“火烧案”、“砸头案”、和“开膛案”的现场都有些物证和痕迹,那是凶手故意安排的,因为根本不可能有用,却能耗费大量的警力。他们清理这个现场的地板,理由是如果不这样做,脚印会泄露出凶手的相关信息,或者说最后可以成为定罪的相关证据。

  这是个多聪明又谨慎的凶手呵,智商凶狠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仿佛真的是上帝伸出的一只手。
  按他一贯的作法,这个现场,也该有点什么没用的、故意耍弄丨警丨察的物证或者痕迹才对。
  于是我慢慢地往前走,再往前走,直走到尸体前面,然后绕着走了一圈,又走回到正面。并不是全部的皮肤都被涂上了颜料,还有几块干净的地方,像作画时候刻意的留白,右脸颊一小块、两边肩膀的顶部基本上都是干净的,胸前有巴掌大的一块,小腹……等等,胸前这里好像有点什么东西,在右边丨乳丨房下面,两道细细的、淡淡的、黑色的、形状奇怪的痕迹。
  乍一看好像没什么问题,反正都是颜色。但仔细看过其它部分的颜色再来看这两道黑痕,就不对劲了,因为现场那么多的颜料,独独没有黑色。而没有黑色颜料的原因,就是为了突显出这两道细痕给我们看。
  我小心翼翼凑近了闻。

  是睫毛膏。
  果然,又是一样误导性的线索。女士披风、凶器、三十七码半的脚印、镶钻胸针,然后是睫毛膏,接下去会是什么?感觉再出几桩案子的话,我们大概就能凭现场遗留物件和线索拼凑出一个女人的全貌了。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铁了心认定,复仇联盟里面的那个领头人物,那个主谋,那个担当着“上帝之手”四个字的角色,应该是个男人。
  我能感觉到一个聪明绝顶的男人的气息,聪明,冷静,沉着,细心,讲究原则,有超出常人的掌控力和自制力,还有一种奇异的金属质感的漠然。我想起美剧里面那个吃人的汉尼拔,觉得这件连环案的凶手,就差不多应该是那样一个厉害的角色,但是,他没有汉尼拔那份优雅。优雅,对,是这个词,之前老懒在对凶手做侧写的时候,提到过这个词,并且把它跟我联系在一起。
  想到这里我歪了下头,突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待老懒把我当成凶手嫌疑人这件事,觉得未必全都是坏处,至少是对我很多方面优点的一种直接称赞,比如我很优雅。
  老懒就站在我后面,也发现了尸体胸口处的那两道黑色。他走到我侧面将眼睛凑到很近的地方看了一会,然后往旁边移一步,再看一会。接着看看我,突然伸起手比划了一下高度,再接着,猛又扭过脸来看我,原本淡漠的表情里多了一缕若有所思的味道。
  我被他死人样的目光凛冽扫到,本能就有点慌张,同时也立刻明白了其中缘故,赶紧再去看尸体皮肤上那两条黑色睫毛膏的痕迹,果然,几乎跟我的眼睛在差不多的高度。
  几处现场留下的线索都显示凶手是个女人,“七刀案”现场的披风正好是我的尺码,现在又出现差不多正好合我身高的睫毛膏痕迹。有那么几秒钟的时间我自己都恍惚了,这一切的一切,加上老懒紧盯不放的怀疑,再加上我的很多特质确实符合侧写,所以我想,会不会是我有精神分裂症,一半时间是凶手,到处犯案,另一半时间又是侦探,拼命破案?
  我打了个寒战,觉得自从认识老懒以后,我的脑洞越来越大,有点接近丧心病狂。
  老懒还在看着我。
  这些日子过招过下来,我也渐渐没先前那么恼火了,居然还笑了一下,凑啊凑啊凑啊凑过去,直把自己的睫毛戳到他的眼睛上去,我说怎么,要不要拔两根我的睫毛去化验一下是不是同款睫毛膏?他把身体往后仰,一脸嫌弃的表情,说谁能保证你每天都用同一款睫毛膏?我说那东西又不能吃,就刷个质感,我有必要买很多款搁家里?他说有钱人的世界不是我们这种凡人能理解的,我以前抓到个女嫌疑犯,搜证的时候在她家里搜出两千多双高跟鞋,你也是个白富美,家里有几千支睫毛膏估计也不是什么很稀奇的事。我说哟,听这口气,你不把我判成凶手不罢休了是吗?他说哦,那倒不是,我并不真的认为你是这几桩命案的幕后主谋,我只是觉得你气恼窘迫的样子很有趣,忍不住经常要逗逗你。

  我真是无语到了极点,翻个白眼,不理。
  我把我对现场很熟悉但怎么都想不起来到底在哪见过或者听说过的事情讲给他听。他听完以后说要死了,你不说还好,你一说,我又要真的怀疑一下你到底是不是凶手了,搞得不好你有梦游症,或者精神分裂之类的,你有上医院检查过吗?
  我心里又恼,白眼翻得更大,直不愣登问他:就算我真有病,你有药吗?你能治吗?!
  他觉得这个话题再说下去就没意思了,赶紧识趣地转回到当下,给我讲解他们之前初步堪查现场的情况:窗户上的是红色是丙烯颜料,不是血;尸身上也都是颜料;这间厂房废弃有六年之久了,凶手是打破大门上的锁进来的,据原先的主人讲,这里除了角落里堆的那几麻袋过期不知道多久的饲料以外,别的什么都没有。也就是说,颜料、刚才你问起的篮球、还有凶手离开时用来打扫的水和拖把等工具,全都是凶手自己带来的。这个现场没有脚印、凶器,也没有凶手遗落的随身物件,整个干干净净,除了刚刚被你发现的这两道睫毛膏印子。

  凶手自带了颜料和篮球,用这样残忍的方式将受害人杀死,又把现场弄成这个样子,看上去匪夷所思,但有前面几桩案子做铺垫,就不那么难理解了——他们必须用这样的方式,来表达复仇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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