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GDP究竟是多少?》
第17节作者:
szgou 日期:2009-10-22 23:21:59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SNA的修正
(前三节关于虚拟经济的论述明显有些跑题,和GDP已经关系不大,但写出来主要是因为虚拟经济太重要,不说明其本质特征会使后面的论述有些麻烦,一是如何对虚拟经济计入GDP,二是要将美国与中国GDP对比中必然涉及到美国金融产业的霸主地位,金融对于经济的实际意义,需要作一些铺垫。以前想说明经济增长的原因则在于多部类模型现在来看,仍显然静态,没有将科技、投资诱导、投资与积累、产业结构变化等包括进去,会落下话柄。现在想来还是放弃了,主要考虑到本章着实偏离正题太多,现在需要绕回来了,对于经济增长的某些话题,将在今后抽空说明。)
十六、目前SNA体系的缺陷
前面所有论述都是一种必要的铺垫,虽然看起来已经严重跑题。但在本人看来,西方经济学很多理论必须重新整理,只有这样才能GDP核算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否则就和现有的教材没有任何的区别,只是鹦鹉学舌,不唯此则失去了写本贴的意义,虽然这严重地影响了本贴的阅读性。
在多部类模型中,一直强调一个东西,就是社会总供给,只有它才是社会生产的最终成果,才符合新创造社会财富的定义。社会生产是为最终消费服务的,是为了满足消费、投资、出口等才能计算在内。它所涉及的对象包括居民、政府机构、资本家。因此,我们不能将企汽车生产厂购进生产汽车用的玻璃、轮胎、方向盘等视最终消费,这些会用来组装汽车,只是半成品,会再进入商品;我们也不能将汽车运输公司新购置的用于替换旧报废车辆的汽车算作新创造的财富,这里是固定资产折旧的补偿,是为了保持原有生产规模;不能将住宿宾馆后素要发票向公司报销的消费视为最终消费,因为他还会进入生产领域。
我们用上述的标准来严格审视现有SNA时,就发现第一个最明显的缺就是把固定资产折旧算进去了,这无疑会让很多人感到茫然。首先是学会计的,做了这么多年帐,固定资产的折旧只是成本之一,是价值的传递,现在搞成新创造的财富,是不是该算成利润呢,那可改变了千百年来的会计准则;第二个估计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也难怪在80-90年代引发的那一场大论战,这便成为马阵营的一个活靶子,虽然搞了很多辨护,现在看来这个很难站住脚;第三个人估计是凯恩斯大佬那,虽然老凯并没有直接对GDP发声,但从他《货币论》到《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都是一个国民收入净值的概念,需要扣除固定资产折旧。
至于为什么要将固定资产折旧算进GDP,真还不太能搞明白。在讲国民核算史时拉瓦锡在1791年就首次区分了总产品中的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两个概念,这样做显然有违祖训。要给一个合理的解释的话,则可能是为了说明资本也财富创造的要素之一吧,这样让资本、土地和劳动三要素在社会总产出中都有一一对应的东西,好自圆其说。
如果作为一个国际标准,大家都把固定资产折旧计入GDP也无所谓,毕竟是对比同一口径,只是后进国家固定资产少,其折旧规模也比较小,在对比会稍微吃一些亏。而在GDP核算的三等价法则(下节会详详细讲到)中,都计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只要是用用其中一种方法算出来的,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如果仅在固定资产折旧上纠缠不放的话,也没有多大的意思,SNA中还有一个概念NI(National Income),即国民收入,就是把固定资产折旧从GDP中剔除的,估计这也是国际斗争的结果,有人不承认固定资产折旧算入GDP,那整个不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的NI来总行了吧,你要算NI也无所谓。但当全世界都玩GDP时,看你还坚持不坚持NI,看你怎么和国际接轨。
其次是SNA未分清生产劳动与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将政府等非生产部门也看成是价值创造的主体,将价值的创造与使用给搞混淆了。国民经济是一个循环流动的过程,是生产—分配—消费三者合一的过程,整个社会经济有生产性部分和非生产性部门的区别,将公检法、党政军等列作生产部门显然不合逻辑。
我们从生产—分配—消费三个方面进行新创造财富的计量时,其核算对象是不一样的。生产和分配的主体都是生产性的企业,GDP=产出-中间投入,即GDP=W-C,分配法是对V+M的分配;而在消费法中才需要将政府部门纳入,所有部类V+M经过消费后最终会转换成居民消费、政府消费、企业新增投资和净出口,我们从这里看出社会新创造财富的使用。
环保企业的生产是创造新财富的,最后政府部门将这些环保产品用于环境保护了,是社会总产出的一种使用,由于这些东西没有用于人们的直接消费,也算是一种浪费吧,其前提是如果环境没有遭到破坏,就不会将劳动力投入到环保产品的生产之中,就可能创造更多的用于居民消费的产品。
三等原则决定了用三种核算方法之中的任何一种,只按正确的统计口径,那么所得到的结果在理论是相等的,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但某些人因为美国等国家都是采用消费法而说只有消费法才是科学的,只有消费法才能反映消费,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洋大人放的屁都是香的,反正用生产法核算就不好,就是搞投资拉动,是反人类的。
虽然SNA提出了三种核算方法的等价原则,但其内部结构并未完全说清楚,对三种核算方法的适用范围、数据收集标准等进行详细的界定,数据的偏差与失真将使GDP这支国民经济的“温度计”并不能十分精确地反映经济的运行情况。
美国目前主要采取支出法核算GDP,它遇到的核心问题则是如何区分一项销费是否最终消费,否则它将有重复的计算。美国在GDP核算中有较大一块是房租,不论这是自有住房还是租用的住房。从社会新财富的创造来看,自有住房并不创造新价值的,自有住房并不进入整个社会生产的循环,不是商品,其价值很难界定。对自有住房的修缮可以看成是新创造GDP的一部分,它是最终消费。如果某人租借了别人房屋,他支付了房租,这是将他的购买力转移给房东了,房东最终会实现这部分购买力的消费。
可见,现在SNA在理论上存在着较大的缺陷,最主要的是没有从理论上详细说明三等价原则,对生产性企业和非企业没有严格的区分,造成各国统计口径不一样。另外MPS不承认服务创造价值,显然这也是错误的。在多部类模型中,只要是为别人提供了服务,如旅游如、影视娱乐等,都是社会总供给的一部分,虽然其不存在物质形态,但你确实享受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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