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后我在古代边境当猎人》
第5节

作者: 北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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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北没什么好隐瞒的,故意结巴,应了一声。
  “哎呦,你这小身板还学人去后山打猎?后山伤人的野猪豹子多的是,最近还有一只吃人的大虫出没。”

  “村里的老猎户都被叼走了,你还敢去?”
  刘金凤一脸看不起陈北的模样,撇撇嘴道。
  “凤姐儿,这你就不知道了,宁家的这个,别看其貌不扬,脑子还有点傻,其实天赋异禀。”
  “昨晚,宁家那个老二,可是叫唤了一晚上,都不带停的。”

  另外一名妇人笑出声音。
  她是宁家的邻居,虽然隔得远,但夜深人静,听的真切。
  “真的?”
  刘金凤瞪圆眼睛。
  一脸的不可置信。

  宁采薇被陈北弄得叫唤了一晚上,不带停的?
  要知道,昨晚她精挑细选带回家的那个男人,表面上看上去粗壮,实际上,别说让她叫唤一晚上了,只折腾了两下自己就睡就睡的跟死猪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
  这陈北竟然不是中看不中用?如此威武雄壮!
  光是想想,刘金凤就觉得心痒难耐。
  和刘金凤有同样想法的女人不在少数。
  看见这群妇人们看他的眼神都变了,还全都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裆部看,陈北赶紧走了,有多快走多快。

  此地不宜久留!
  这要是被盯上强抓回去日夜索取。
  就算是他也受不了了啊,他还想多活几年呢。
  不一会儿,陈北已经进了后山黑岭山。
  打猎之前,先得把装备搞好。

  老柴刀虽然生锈了。
  但增加了破伤风属性,好用。
  可弓还缺少弓弦。
  上一世,最好的材料当然是各种合成纤维。

  不仅强度高耐磨,而且拉伸率极低,能带来更高的箭速!
  当然,这一世是用不上这样的材料了。
  陈北只能就地取材!
  牛筋鹿筋!
  弹性足,韧性高,适合制作强力弓弦。

  但以现在的条件,牛筋陆筋也别想了。
  陈北只能砍几根麻藤,剥了皮,几股搓成一股拧成弓弦,凑合着用。
  以后有条件再换。
  弓弦有了,只差箭了!
  削了竹子,头部削尖。
  制作好弦和箭,陈玄简单测试了一下。
  准度一如既往地准。

  要不然那些富婆白领也不会找他办卡。
  只是,射程一般,威力也一般。
  对付较小的猎物足够用。
  但对付野猪和豹子,就有些不够看。

  但凭借这一世斥候带来的肌肉性反应,一把老柴刀足够了。
  唯一能对陈北造成威胁的,怕是只有刘金凤口中的大虫了,也就是老虎。
  可这是陈北第一次进山,陈北自认为自己的点没有那么背,刚好碰见老虎。
  所以,这一次进山,陈北是无敌的!

  想到这,陈北完全放下心,带齐装备,一头扎进了黑岭山……
  手持一张长弓,十几只竹箭,裤腰带后别着的一把生锈的老柴刀。
  陈北还没进山多久,肚子就饿得咕咕叫。
  实在是早上就喝了点稀的,把稠的都给了宁采薇。
  活动量一大,就有些遭不住了。
  强忍饥饿,陈北一边搜寻猎物,一边思忖接下来的处境。
  按原主记忆,这大乾内忧外患,病入膏肓。
  就算是诸葛孔明在世也难挽救,没多少年可活了。
  那么留给陈北的只有两条路。
  一条,留在边疆,发展自己的势力,于乱世中称王称霸!
  一条,想办法迁去内城,安顿下来,苟活于世!
  是个男人,都会选第一条路。
  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陈北也不例外。

  但现实情况告诉陈北,这条路不可走,走了就是一个死字。
  狄人凶猛,几十万大乾边军都无力抵抗,节节败退!
  大势所趋之下,逆流而上,只会撞个满头包。
  更何况,陈北现在不是一个人,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他现在有两个媳妇,还和一个媳妇发生了最亲密的关系,播撒下了生命的种子。
  就算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她们想想。
  乱世之中,带着她们在边境活下去都颇为不易,何谈称王称霸?
  深吸一口气,陈北似是下定了决心。

  当前的最优解,是趁狄人没打过来之时,利用现有的条件,获取大量财富,迁去内城先蛰伏下来,等待时机一再飞冲天!
  正这样想着,前方微弱的动静,瞬间吸引了陈北的全部注意力。
  他下意识张弓搭箭。
  “咻!”
  松开二指。
  一箭射出。
  正中猎物!
  走过去一看。

  发现是一只早已掉进陷阱的野兔!
  野兔十分瘦弱,皮包骨头,一条后腿被猎户布下的陷阱深深勒住,皮毛上沾有血迹,这种情况不知道有多少天了。
  陈北这一箭,算是变相帮野兔解脱了。
  左右无人,陈玄快速将野兔解下,头也不回地就拿走了,不带丝毫留恋。
  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虽然这只野兔是猎户先抓到的,但见者有份,猎户人又不在,他只好勉为其难地拿走。
  白捡一只野兔,陈北继续进发。
  路上,陈北时不时顺手捡走中了陷阱的猎物。
  但也有不少是他自己打到的。
  未至晌午,便收获满满,足有十五六只。
  路过小溪,俯身喝水充饥的时候,陈北忽然想到什么,只觉头皮发麻。
  这么多中了陷阱的猎物,猎户为何不上山来捡?
  要知道,宁家的日子虽然不好过,经常有了上顿没下顿,但沈家村其他人家的日子同样也不好过。
  这么多猎物捡回来,那得抵多少天口粮?

  白白放弃这些口粮,猎户傻吗?
  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真如刘金凤说的,猎户被黑岭山中有大虫叼走了!
  想什么来什么,陈北突然发现不远处溪边松软的沙石地上竟有一串脚印。
  走过去仔细查看。
  脚印五趾,成不规则的梅花状。

  脚印很大,比陈北的脑袋都要大!
  而且看脚印的深浅,这东西最少有四五百斤!
  附和上述条件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老虎!
  经验告诉陈北,他已经闯入了老虎的领地。

  恍惚间,陈北只觉身后密林中,一双瘆人的虎眼在紧盯着他,随时都可能扑出来,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咻!”
  稍有风吹草动。
  陈北看也不看。
  反手就是一箭。
  未中虎。
  却射中了一只瘸腿的病狼。

  旁的野兽,自是不敢闯入老虎的领地。
  可这只病狼被狼群驱赶,活不下去,估计是想趁老虎不在家,偷偷摸摸溜进来,吃点老虎的残羹剩菜。
  可不巧,被陈北一箭射中。
  上前快速一刀结果了病狼,陈北不敢多留,带着今日的猎物就急匆匆原路返回。
  倒不是怕,而是装备受限,一张破弓,一把生锈的老柴刀,再加上如今这具瘦弱的身躯。
  狩猎老虎,凶多吉少啊!

  一个多时辰,陈北回到沈家村,长松了一口气。
  村口,那些吃了午饭的大女人,小媳妇们闲着没事干聚在一起唠嗑,早上遇见的刘金凤赫然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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