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蒙边境10年异事录》
第10节

作者: 杜邦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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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他们看出了我们的尴尬,所以更加热情地把我们请进了屋子。火炕上摆着一张红色的方桌。
  “矂,臊。”
  应该是请坐的意思。很快又在茶碗中倒满了茶。
  “财务。”
  请喝茶的意思。蒙古人喝砖茶,而且不是沏,是熬,熬好的茶倒在暖水瓶里,非常的浓,有一种特别的味道。

  蒙古老头说了句蒙语,似乎在问我们什么。我说:
  “后面那个营盘以前是谁在住?”
  “呆包。”
  我不知道他说得是蒙语还是汉语。
  “呆包,呆包住的。”
  大概曾经住在那里的人叫呆包,怎么是这样一个名字。这时候才觉得我们的访问显得如此突兀。这对上了年纪的蒙古老人只会简单的汉语,而我只能听懂几句蒙语。这怎么再沟通下去?可能对方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指了指窗外远处:

  “羊倌,问羊倌。”
  顺着他的手指看去,有一群灰白色的羊群在枯黄的草地上蠕动。
  我们告辞了这对老夫妇,直奔羊群而去。
  从牧民屋里的照片看出,这是一个大家庭,年轻一辈在城市里生活,更小的一辈在城市里学习,只有老一辈还留在草原上,所有的牧业生产雇佣一个放牧的羊倌即可。这种模式到底有多普遍不知道,反正不是少数。这样的模式可以维持一大家子在城市的开销。只要有阳光和雨水,地上就会长出草,羊就会吃饱,就会产生经济效益,所以只要拥有草场这种生产资料就会某种程度地不劳而获。
  农民也有生产资料,而真正的无产者是那些被迫下岗的工人。中国真正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是他们,而不是所谓三农,关注三农只是因为利益者认为在三农中还可扎腾出钱来,而被榨得只剩骨头的下岗工人身上没有任何油水,他们绝不会再予关注。这是题外话。我的意思是说,我们居住的那个房子怎么就没有牧民住呢?那间房子和周围的草场是很有价值的生产资料,怎么会被废弃呢?是不是类似于城市中的凶宅?

  还是问问前面草地上的羊倌吧。
  由于放羊这种工作根本不需要什么智力,所以经常可以看到傻子等智障者在草原上做羊倌,歌中所唱的牧羊姑娘在绿草如茵、白云悠悠的草原上是不存在的。我担心碰到这样一个傻子。
  “噻白闹!”这一次很标准,有陈佩斯卖羊肉串的那个味道。
  羊倌是四十岁左右的汉子,目光呆滞,一下还无法判断是不是傻子。
  “大哥,问你个事。”

  汉子推了推头顶上的棉帽子,额头上看起来热气腾腾。
  “那个,你知不知道后面那个营盘以前谁住?怎么现在没人住呢?”
  汉子擦了擦鼻涕,接过我递过去的烟。
  “大宝,赫大宝。”那种在呼市能经常听到的打工者的口音。
  “他怎么不住了呢?”

  “走了,不知道去哪了。”
  “走了有多长时间?”
  “啊呀,”汉子做回想状,“去年冬天就不见了。”
  “他的羊呢?他难道不养牧?”
  汉子表现出一脸鄙夷:
  “他有个求,整天疯疯巅巅……烧炕还要量温度……”
  “……”
  “那还是国家人员,原来是苏木里的干部,十几年前失踪了,前年定猛地回来了,嘿,他妈的,老婆早跟别人了。”
  看来很复杂,不会一下子就搞清楚。我就转了话题:

  “这附近有没有什么野生动物?”
  “有黄羊,雪大的时候才有,大的群有好几千。”
  “有没有特别大的?”
  “听说有野驴,俄也没见过。”

  “为什么有那么多老鹰?”我指了指北面,从这个角度能看到我们房子的东边。老鹰仍然星星点点地蹲着,看上去只是一些小黑点。
  “你说老鹰?那不稀罕,俄有个侄儿在北京,叫俄套,说一个几百块钱。那玩艺损德,俄不干。”
  日期:2013-05-23 12:56:00
  ---------★-----马甲的自述--------------------
  看来已经很清楚了,鬼影就是赫大宝,一个神经病患者,行踪不定,可以在任何时候出现在任何地方。那天晚上他正巧回来,吃了几口肉又逃去了。而包尤所说的巨大的黑影,不是什么怪兽,只是幻觉。至于老鹰,在北京可能几百块一个,但在这里“那不稀罕”。
  回来的路上,又放了两枪,只是把老鹰惊得飞到更远的地方。吴麦开始怀疑他的猎枪,回到住处后,他取来一只空纸箱,放在西边的棚子前,到东边约二百米处放了一枪,纸箱腾空而起,翻滚了几周,落下一堆碎纸片。牧民家的黄狗又跟回来了,枪声中,它仓皇逃去。
  熬了羊杂碎,大家吃得又是打嗝又是放屁。吃完饭,已经是傍晚了,望见那些老鹰已渐渐散去。我们担心它们一去不返。假如它们明天再来,一定要猎到几只,回去做成标本,那是很高档的工艺品。
  这一夜,大家兴致盎然地喝酒,天南海北地闲聊。
  第二天,老鹰飞来几只又很快飞走了。不知为什么,吉普车没来,摩托也没来。不过我们什么也不需要,吃的喝的抽的都有,黄狗也有吃不完的肉。
  我们喝酒时就坐在炕上,摆几个纸箱就是餐桌,炕足够大,我们可以躺着去拿纸箱上的酒杯。火炕的边沿是一长条木头。由于不够长,在一端靠近窗台那边补接一截短木条。那天我半夜往外跑,可能是把那一截短木条弄活了。躺着喝酒的包尤不小心蹬了一下,那一小截木条掉在了地上。我伸手捡起,准备把它复原。这时候,我发现下面有个凹陷,凹陷里有一卷东西。我取出来仔细端详。
  这不是一卷纸,上面却写着东西。象一个缝起来的本子,上面的字迹很大,也不易辨认。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研究起来。上面写的东西越看越莫名其妙,我和吴麦渐失兴趣。只有包尤专心地在翻来翻去。他坐起来捧着那个本子结结巴巴地念道:
  “用灌木枝条编织背娄,里面垫上阔大的草叶,再把云母装满,网兜,挂着小猴子,手提木予,回葫芦湖那里有许多有趣的乌龟……鼠标果……共用了六天才返回,可移动可一劳永逸……什么乱七八糟,这字太难认了。”
  包尤继续看那些了草的字迹,有一幅图,象做数学题的草稿纸,不明所以,下面的一段也无法辨认,紧接着的下面一段,包尤又结结巴巴地念起来:
  “象天线那样要大,不能太大,里面摸上松香揉碎云母用石头碾光……做了二十多次,一试就成了,第一次烤乌龟……用了两个星期,王子好象怕,后来习惯了……我是普罗米修斯……”
  “是那个疯子写的吧?语无伦次。”吴麦说。
  “是那个疯子的日记,不是以前还是个公务员嘛,有文化的疯子还要写日记?”我说。
  包尤自顾埋头仔细研究。我一直认为包尤是个搞科研的料,经商算是把他的天性糟蹋了。这时,他抬起头来,有些兴奋地说出了他的发现:
  “我知道了,这是疯子的自传,刚才是讲了他的一个故事,就是如何取火。你们看,他先找到了云母,再把云母运回自己的住处,用树枝编一个大大的笸箩,样子象抛物面天线那样。编好后,再在凹面涂上松香把云母粘贴上去,反复多次用卵石碾压就会得到一个光滑的的表面。云母有金色的和银色的,是很好的反光材料,如果把抛物面的笸箩对着太阳,就会将阳光反射聚焦到一点,可以点燃火……这是一个很聪明的取火办法,要比钻木取火省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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