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汉朝都是土匪流氓》
第11节

作者: V罗杰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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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3-22 20:19:23

  (续15)
  NO3精神骗术
  蕲县大泽乡,今安徽宿州东南。反秦的第一箭,便是从此地方横空射出。
  射箭的人,一个叫陈胜,一个叫吴广,本是原楚国的农民。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楚国改叫楚地。统一前,除秦国外,齐国和楚国最为强大。齐国资格老,是当年周武王封的国家。楚国是新秀,特别能打仗。楚人一身蛮劲,当时号称“荆蛮”。不仅蛮,还有股子土匪的霸道。

  如今流行一句犯贱的话叫七年之痒。当时的楚王家族有个传统:七年不出兵打仗,就算奇耻大辱。
  可他们最终也没统一天下,可见成大事光靠蛮劲是不行的。命运垂青于有谋略的人,机会垂青于有能力的人,不认账是不行的。
  然而,楚人失败后口服心不服。秦始皇晚年时,楚地流传着一句话:即便楚国只剩三户人,也要把你秦国灭了。
  在楚地,此话相当于暗号,见面问,你是什么人?对方答: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呃,自己人。

  很显然,反抗意识在楚人心里已经根深蒂固。这意识像烈性丨炸丨药,就看谁来引爆。
  那些贵族有贼心没贼胆,恨秦国恨得牙根儿痒痒,拳头也攥出了汗,也没群起反抗,倒是两个农民出身的人带头造了反。
  老实说,有吃有喝日子舒坦谁会造反,小老百姓图的是安稳,哪个愿意抛家舍业,没事儿拿杆枪在政府门前挑衅。除非你搞得他家破人亡,居无定所,无法生存。因此,老百姓管造反不叫造反,叫起义。
  陈胜起义,也是被逼无奈。
  从小,他家里很穷;长大后,给财主家当长工。
  如果他是一个只顾闷头干活,吃碗死饭什么都不想的人也就罢了。然而他的头脑并不简单,他琢磨他比较,同样是人,他和财主的生活却有天壤之别。
  凭什么财主吃香喝辣,穿金戴银,我就只能食不果腹,衣衫褴褛?陈胜能找到的答案就是:财主富贵。
  继而,又自问:“为何我不能富贵?”
  此题找不到答案,他只有渴望,渴望过上和财主一样富贵的生活。
  欲实现此梦想,当一辈子打工仔显然鞭长莫及。可他又无过硬独到的手艺,摆脱打工命运的唯一途径就是参军。
  成为大秦帝国的一名士卒后,他的日子好过了一些。他的头脑灵活,人缘混得不错。很快,他从一名普通士卒变成了军官。未来和前景仿佛变得光明起来。
  升官,再升官,再再升官,梦寐以求的富贵生活,宛如一个浪荡的窑姐儿,挥舞手巾,风情万种地在不远处召唤他。
  陈胜当上军官没多久,上方下了一道军令,令他押送900民夫和一批粮食到渔阳,即今北京市密云县一带去戌守边境。这和刘邦执行的任务差不多,但遭遇却不同。
  所谓人算不如天算,连续几日暴雨,把陈胜的队伍陷在蕲县大泽乡,进不得,退不得。算算时间,规定期限已过。即便到了目的地,结果只有一个:集体处死。
  天无绝人之路不过是一句自我安慰的话。事实上,天降暴雨,给陈胜等人造了一条绝路。
  面对绝路,人有两种选择,要么立刻自尽,一死了之;要么赌一把,继续走下去,走到头,最终死而无憾。
  陈胜选的是后者。他和军中的密友吴广联袂表演了一个戏法,道具是一条鱼。事先,吴广用朱砂在帛上写了“陈胜王”三字,再将帛塞入鱼腹中。
  这条鱼被吴广带到市场,又派士卒买回,中午会餐,做菜时有人发现鱼腹中的字条。晚上,吴广蹲草丛里怪叫:大楚兴,陈胜王。有人说那是狐狸的叫声。可狐狸怎会讲人话?硬要和狐狸扯上关系,那也是狐狸精的叫声。
  这套戏法蒙了军中的士卒和农夫。大伙儿看陈胜的眼光明显异于往常。

  迷信迷信,迷迷糊糊就信了,太多的人看事看物,只观其表,不问究竟。好比如今有些人,闻听绿豆包治百病,便蜂拥食之,过后方知,那张悟本大师并非出自中医世家,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纺织厂下岗工。就像此时,在士卒和农夫眼中,陈胜已然不是一个出身农家的穷小子,而是真龙转世。
  如当代造假大王唐骏所言:能蒙到全世界就是成功。
  历史上的唐骏则不计其数,只是用的道具不同罢了,唐骏搞的是野鸡大学文凭,吕雉搞的是丛中莽蛇,吴广搞的是水中鲜鱼,都拿低等动物去蒙高等动物。事实上,迄今为止,除了人自己以外,还没有别的动物对人发生兴趣。
  蒙骗成功,陈胜吴广趁热打铁杀了军尉,继而煽动演讲:咱们此去渔阳,早过了期限,去了也是死。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秦人能得天下,我们为何不能!
  900多人热血沸腾。往竹竿上挂了一张破布片充当起义大旗,挥舞着开始了他们伐秦的征战。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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