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一种感觉,是他牵着她的手》
第3节

作者: 狗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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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卫国写给她的信,她读出了卫国的心声,卫国的性格,卫国的喜怒哀乐,最主要的是她发现卫国不仅笔好,而且还很会说话,非常的幽默,很睿智,她打心里没有想到在学校里一副木讷,呆板形象的卫国竟然还有如此精彩的一面。
  春去秋来,时光似箭,不知不觉在家里劳动了大半年。

  一天,像往常一样,在地里劳动完,冬梅拉着架子车走在回家的路。远远地,一个骑着绿色二八加重自行车的邮递员朝着她喊。
  她认识送信的邮递员,他叫小马,高的时候和自己一个班,虽然他们都没有考学,但是他的父亲是邮递员,他高毕业后,接了父亲的班,也自然而然的成了一名光荣的邮递员。
  穿着一身绿色制服的小马从自行车下来,从架在车梁的邮递包里找着信件。
  冬梅羡慕的看着邮递员小马,心想自己要是能像小马一样,有一份正式的工作,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小马一边把信交到冬梅手里,一边笑着说:“卫国哥真准时,每个月这个时间都从新疆给你寄信,真是雷打不动。”
  冬梅高兴的接过小马给她的信,羞的两个脸蛋泛红。
  小马骑了自行车,把脚踏板拨了来,看着冬梅说:“卫国哥在新疆干啥呢?咋都快一年了还没回来?”

  冬梅把信工整的从间对折,然后装进了衣服口袋里,还用手拍了拍,生怕一不小心把等了许久的信给掉出来,她回答小马说:”石油。”
  小马一听,非常的好,挠着后脑勺问:”石油咋挖呢?是不是从地球这边一挖,挖到地球那边去了,刚好从卡特住的白宫挖出来?”
  说完,小马哈哈笑完,又问:“挖石油,那卫国哥是在大庆吗?”
  冬梅还要忙着回去做饭,烧炕,洗衣服,拉鞋垫,不想跟小马多聊,简单的回答他说:“不是大庆,卫国说是长庆,再其他我都不知道了。”说完,她拉起架子车,给小马说了声再见,走向了回家的路。
  忙活完,冬梅小心翼翼的从口袋里面掏出卫国写给她的信。拿针把煤油灯的油捻子挑粗,从灶房找来洋火,跐溜一声划着了。瞬间整个屋子都亮堂了起来,冬梅把信展开,放在煤油灯下。
  煤油灯的光照射在信纸,字迹更加清楚了,那是蓝黑色的钢笔水写成的字,一个字挨着一个字,密密麻麻,她数了数,整整有五页,六千多字呢。

  冬梅把房门关紧,一边看信,一边小声的读了起来,当她读到:算算时间,在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也许我已经坐火车,踏了回家的路?????
  冬梅刚才还喜悦的心情一下子紧张了起来,她知道坐火车从新疆回关得三天三夜,这么说三天后,可以见到他了,冬梅顿时觉得坐立不安。
  虽然在信里聊了大半年,而且也隐约的聊出了感情,可是正儿八经,双方还没有面对面说过一句话,聊过一回天。
  冬梅把头靠在炕的被褥,眼睛眨巴眨巴,她想起了学时代的卫国:他不高的个子,面相看去很稚嫩,一点也没有高年级大哥哥的风范,而且他脚穿的那双布鞋永远都沾满了尘土,似乎从来没有干净过。
  尤其是他的穿着,那才是叫人惨无人睹,小个子总是穿着很宽很大的衣服,而且面左一块,右一块,布满了补丁,虽然那个时代大家穿的衣服都有补丁,可是像他那样,衣服补丁那么多补丁的同学,确实不多,她知道那不是因为他家穷,而是因为他爸妈会过日子,总是很节俭,把钱都积攒了起来?????
  这时,冬梅妈突然推门走了进来,把一个扫炕的小扫帚拿了进来,扔到了冬梅的炕说:“把房子好好收拾收拾,炕扫一扫,明天不用跟我下地去干活了,找件新棉袄穿。”
  冬梅还没有从思绪缓过神来,嘴唇微微动了动,诧异的问母亲:“拾掇屋子干什么?明天有人来吗?”

  冬梅妈有四个孩子,总是从早忙到晚,她给冬梅扔下一句话后,忙着给调皮的小儿子补衣服去了,她说:“明天午卫国来咱家,你早起来把面活,午给作臊子面。”
  冬梅听到卫国明天来,惊讶的“啊”的叫了一声,心想不是三天后才到吗?怎么提前来了,自己还没有作好思想准备呢。
  原来,卫国所在的钻井队提前完成进尺,单位提前三天放他们冬休回家。
  第二天,冬梅早早起来做好了早饭,一锅玉米糊糊。
  吃完后,爸妈下地干活去,弟妹背书包去了学校,留冬梅一个人在家准备午的臊子面。
  冬梅皱着个眉头,踌躇满志的在院子里面转圈圈,她愁不是愁不会做面,而是愁作面的肉臊子从哪里来。庄稼人家,一年吃一次肉,而且只是过年的时候,现在虽然是冬天,可是还没有到过年的时间,要是把家里买的那点肉吃了,过年可咋办?
  冬梅灵机一动,去村口做豆腐的大爷家,花两毛钱,买了两斤豆腐,切成小块,替代了肉。
  可豆腐丁丁毕竟不是肉丁丁,臊子面汤飘的那一层可口诱人的油从哪里来?
  冬梅思来想去,干脆从家里的灶房里拿出了几个大南瓜,用背篓背到村里的集体食堂,与那里做饭的大厨以物易物,换了一小块的猪油。
  剩下的什么葱蒜姜家里地里种的都有,白面也有,但是很珍贵,只有来客人的时候,才能从小小的面缸里面,挖出些白面来做饭。不来人的时候,家里吃玉米,高粱,谷子等等,粮食不够了,南瓜还能顶一顶。
  调好了汤,熬好了菜,切好了面,等卫国一到,家人回来,她下面。
  直到这时,冬梅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换新衣服,仍旧穿着那件粗布棉袄。

  她急忙冲进屋子,拿出那件母亲亲手给她做的花棉袄,穿在身,还有那条从城里买回来的黑蓝色长布裤子,外加一双粗布黑棉鞋。
  冬梅拿家里唯一的一块镜子照了照自己,觉得非常的心满意足。
  拾掇好的冬梅,站在家门口,朝着村西头的方向,等待着卫国的到来。
  这时,冬梅看到村西口,一个瘦高个,头戴火车头棉帽子,身穿一件崭新的军大衣,脚蹬着一双高腰的黑色皮鞋。(那可是当时最时髦的装束)

  冬梅愣了楞,使劲揉了揉眼睛,心想不远处这个时尚威武的汉子一定不是卫国,她记得在学校时候的卫国不仅个子矮小毛手毛脚,而且穿衣邋遢,从来没有威武过。
  那个汉子走近了,冬梅清楚的看清了他的轮廓,他是卫国。她尴尬的朝卫国笑了一下,红着脸走过去,接过卫国手里提的礼品,两人都红着脸低着头朝着家里面走去。
  彼此期盼了大半年的两个人,见面之后,竟然害羞紧张到没有说话,甚至都没敢朝对方的脸看一眼。
  此时卫国的形象完全颠覆了冬梅内心里对他的定位。她心里想着卫国只要不土气行,谁曾想到相村里人穿着黑棉袄,棉窝窝布鞋来说,卫国已经有些超凡脱俗了。
  冬梅把卫国迎进家里面最大的那间瓦房,给他倒了杯热开水,端到他手里,低着头看着地说:“喝些热水吧!地冷,你坐到炕去,早刚给炕里填的玉米杆杆,热乎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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