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灵异事件)上海某高校白骨闹鬼事件》
第7节

作者: 易道4354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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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服区局的鉴定结论,可到市局申请复议。”警方安慰匡纪禄说。 “明天(12月9日)我就要向市公丨安丨局申请复议。”匡纪禄昨天说。
  日期:2019-03-09 22:27:47
  将申请复议并状告学校
  昨天,记者还看见东泉派出所为匡志均开出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在死亡原因一栏上写着“其它非正常死亡”。
  “如果不是老婆做了一个梦,梦见有人进了农村老屋,催她赶紧回家看儿子,儿子的尸体可能腐烂了都没人晓得。”昨天,匡纪禄哭着说。
  11月5日,警方在现场判断,13岁的匡志均死于11月3-4日(星期二或星期三)。或许是“母子连心”,11月4日凌晨,匡志均的母亲辜登会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从未谋面、个头很高的男人悄悄进入他家农村老屋,并在梦中催促她赶紧回家看儿子,她立即被吓醒了,因为儿子当周正好回农村老屋没有到江北城与父母见面,于是辜登会赶紧催丈夫回老屋看看。匡纪禄起初没有在意,拗不过妻子,11月5日才赶回老屋查看,结果儿子真的出事了。

  匡纪禄说,儿子在当地学校念住读。有同学证明,儿子10月30日(星期五)放学回家时,一切正常,他本应在11月1日(星期天)晚上返校“没有返校,学校虽然自称也联系过我,但在没有联系上之后,他们就放弃了继续联系的责任。如果学校坚持联系家长,及时告诉我儿子没有按时返校,或者派人到家里去看看(家长留下的家庭地址,学校离匡志均家仅两三公里),我们就可以知道儿子4天不返校的情况,我们可以尽快想办法,或许还可以救出儿子。现在,这宝贵的4天时间,因为学校不负责任,被耽误了,因此,我们要将这个学校告上法庭。”匡纪禄说。

  日期:2019-03-09 22:28:22

  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重庆市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徐丽霞告诉记者,如果匡纪禄向学校提起诉讼,丽达律师事务所将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昨天,记者将匡志均的死亡结论告诉重庆法医验伤所主任、重医教授李剑波,请他分析“意外死亡”的几种可能和原因。李教授回答,不能分析,因为法医从来不做假设,每个死者都有属于自己的特殊死因,在没有看到孩子的尸检报告前,一切无从谈起。 重庆国宾妇产医院博士生导师萧美茹告诉记者,目前一些社会黑手伸向农村留守儿童,不仅是对幼女进行**,还对男童进行性侵犯,因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应该不分男女。

  日期:2019-03-09 22:28:59
  相关评论
  让其子嗣穿红衣上梁死,这是将魂打散,永不超生的死法。
  死者死时身现“金木水火土”五行迹象,再选属阴的数字13岁零13天,按理说,作案时间也应该是阴时,亥时可能最大。这样狠毒的做法就是想既让对方家断后,且让死者永不超生,死后魂魄尽散,不会找凶手麻烦。
  集合了 金木水火土五行
  头顶有针眼!分魄术!
  那针用尸油泡过
  泳衣为 水
  红衣为 火

  秤砣为 金
  横梁为 木
  地为 土
  1.熟知小孩出生年月日。
  2.对小孩家比较熟
  3.凶手应该懂一点易经,且比较迷信。
  4.跟小孩家结仇比较深,不深不会下手这么阴。
  5.结合迷信程度来看,此人应该至少30岁以上。
  标准的养鬼术前半段

  十五岁以下的童男童女
  用红衣锁魂 秤砣坠魂 离地一尺 魂魄不能随土而遁
  引魂针开泥丸宫引魂魄出窍
  用死者的骨殖或者生前常用之物作为养鬼之器
  极阴之地养49天 那就是一厉鬼 。
  日期:2019-03-09 22:29:52
  先锁魂,再泄魂,最后取魂魄!
  个人以为,如果只是想让他死不超生,全家绝后的话,不至于用这么多东西,看来凶手的目的不在于伤魂,而在于取魂!
  前面有人分析了,为什么这个凶手要给死者穿其堂姐的红色泳衣?
  因为按照道术修炼来说,就是要把这个孩子最阴之魂魄提炼出来!
  所以要在最阴的时间这个男孩13岁零13天,并给他穿上他亲人的红色衣服!为什么是泳衣?因为属水,又是女人穿的,而且是亲人穿的,可以说是至阴之物了!

  分魄针 锁魂红衣 坠魂砣 茅山专属法术
  泳衣为 水,红衣为 火,秤砣为 金,横梁为 木,地为 土
  很 明显,这个凶手是为了把男孩的至阴之魂从身体里逼迫出来!但是大家也要注意分魄针锁魂红衣坠魂砣的同时使用!看来这个凶手是为了取得魂魄才这样的!分魂针 从头顶插入,是为分魂,也是为了泄魂!否则怎么取得魂魄呢!而锁魂红衣坠魂砣则是起到在分魂过程中,男孩的魂魄不会丢失,因为取魂是非常麻烦的,所谓人有 三魂七魄,任何一魂一魄丢了,就得不到最完整的至阴魂魄了!

  所以,凶手是先锁魂,再泄魂,最后取魂魄!
  我来说下吧,这个男孩应该是至阴之命格,按道法术上来说,他的魂魄算是修炼法术最好的东西!
  日期:2019-03-09 22:31:37
  科学解释
  红衣男孩为体位性性窒息:

  捆绑悬吊方式:双大腿中下段后侧套有一白色尼龙绳,绳索从后向前再经会**向后上方走形,经双侧臀部、腰背部外侧、双侧腋下,向前从外裙领口前穿出,分别与悬吊的双上肢伴行至双手打结,形成单条环形套,此环形套被双腕捆绑的绳索穿绕一次。
  尸表检查:尸长163CM。尸斑呈暗红色,双手、双下肢尤其索沟上侧、双足较明显。双侧腹部广泛尸绿。黑发,长2.6CM。额部局部见轻度擦挫伤,界限不明显。绳索走线压迫部位对应有索沟,均有生活反应。双侧脸部结膜见针样点状出血。双侧足底及脚趾沾满灰尘。
  尸体解剖:脑膜血管淤血,脑实质未见挫伤、出血。心血呈暗红色流动状,双肺浆膜下见弥漫性针尖样点状出血。各器官均未见损伤。
  毒物检验:死者心血中未检出常见农药、常见安眠药及毒鼠强成分。死者所穿泳衣裆部检出死者本人精斑。
  本案男孩是一种特殊机械性窒息,也称“限制性体位”死亡原因如下:
  悬挂体位致死的始动因素是限制性体位造成的原发性呼吸肌疲劳、机体缺氧。在缺氧状态下,机体通过神经、体液和应激反应等机制进行了调节、代偿,以缓解缺氧的进展。由于限制性体位未能去除、缺氧的状态一直未能扭转,在悬挂后期,外周的呼吸肌因疲劳、缺氧、损伤严重影响了呼吸运动的进行;脑组织也因肺的气体交换下降形成严重缺氧,呼吸中枢发放冲动减少、减弱,引发呼吸衰竭;外周和中枢两方面的原因综合造成了呼吸肌无法收缩,胸廓无法扩张,导致机体死亡。

  悬挂过程中的表现,大致经历代偿、缺氧、呼衰三个时期,呼吸均先于心跳停止。
  人体前肢悬挂后出现呼吸困难、紫绀等现象,在悬挂后35~140分钟(平均48.1分钟)内出现呼吸停止而死亡。解剖可见全身器官淤血,脑水肿等。血气分析显示:实验后pH值下降、PaO2显著降低,PaCO2明显升高等。另外,组织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uperoxide dismutase,SOD)活性明显降低,丙二醛(malonodialdehyde,MDA)含量明显增高,提示氧自由基产生增加,组织发生脂质过氧化性损害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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