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勇敢,让侵害过我的人付出代价》
第50节

作者: 艾月魂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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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10-26 08:53:45
  “人家不想来市里,我现在才是个正科级,市里都是处级单位,我进了那些地方,就是一个小喽啰,还不如现在做镇长好呢,好歹也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的事儿,基本上说一不二;不过,来市里,要是能升上一级,给个副处级,还差不多!你把我调来市里,能直接提个副处级吗?”赵玉梅继续按自己的意愿,向刘志国提出要求。
  “直接把你调到市里,提成副处级,没有说得过去的政绩,比如有特殊社会贡献之类;恐怕不好办!你看这样行不行?你先来市里过度一下,进个什么单位,干一段时间,随便弄点儿什么政绩出来,作为提拔的理由,然后再从那个单位顺理成章地提起来。怎么样?”刘志国有些为难地说出他的想法。很明显,他是想尽量降低操作的难度,让自己办起来更顺手一些。
  “这也行!不过,我还是想在县里待着。县里地方小,当个一把手,再提起来,实惠一些。要不,你想办法把我调到西原县吧?那样,我既离开了是非之地,也能留在县里。”赵玉梅又提出新要求。

  “你想到西原县哪个单位?”
  “到纪检委,政法委,当个书记,或者是组织部,当个部长,都可以。你看行不行?”赵玉梅一手托了脸,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刘志国,那副楚楚可怜的样子,不论哪个男人见人,心都会软得像刚弹松的棉花。
  日期:2018-10-26 10:24:00
  “我看你是早思谋好了!就想直接弄个副处当呀!”刘志国的话,虽然说的很温柔,而且脸上还带着五分笑容,但很明显,他已经听出了赵玉梅的意图,可是,他却并不直接点破,而是继续一如继往地满足赵玉梅的要求:“不过,这个思路还是不错!比较好操作;你和李金龙是同学,就以他的名义提出来,我再帮着说说话,这事儿,便可以顺顺当当办成了!要不,你干脆就去西原县当组织部的部长算了,这个怎么样?”刘志国抬手在赵玉梅的鼻子上轻轻捏了一下,为了讨美人欢心,他有意在赵玉梅原来的要求上,又加了一码。

  “你答应啦?”赵玉梅摇晃着身体,娇声问,脸上明显有了欣喜。
  按赵玉梅当初的预想,刘志国不拒绝她的要求,她就很满意了,没想到,刘志国不仅没拒绝,还为她想了一个当初根本没敢想的职位。
  “不过,你要真当了西原县的组织部长,离我可就有点儿远了!你说,我要是哪阵儿想你了,咋办呀?”刘志国一只手,抚着赵玉梅的腰,恋恋地望着赵玉梅娇美可爱的脸蛋儿。
  赵玉梅笑盈盈地说:“你只要打个电话,我随叫随到!”然后,就拿出百般娇媚,千般温柔,万般手段来报答刘志国的豪情。
  第二天,凌晨来临。我躺在卫生间的浴缸里,一听到外面李金龙起床的声音,心就开始“呯呯呯”地乱跳。
  日期:2018-10-26 11:54:30

  暗想:“他如果一会儿上卫生间,我是给他开门好,还是不给他开门好?”
  正拿不定主意时,听到李金龙的脚步声一直响到卫生间门口。我以为随之就会听到他的敲门声,或者转动门把手的声音。可是,等了差不多有半分钟,却等来了李金龙离开卫生间门口的脚步声。随着外面房门一开一合,就再听不到了任何动静。显然,李金龙已经离开了房间。
  我慌乱的心,随着那一开一合的门声,渐渐安稳下来。原本最害怕的尴尬,总算没有发生。
  他不知道我在房间里,有事儿,直接走了?还是知道我在卫生间里,而有意早早离开,以避免两个人见面后的尴尬?
  我一时搞不清楚。不过,我心里还是暗自为自己把所有的衣物都拿到卫生间感到庆幸。
  因为,这个行为,可以创造一个当时我已经不在屋里的假象。这个假象,既可以让李金龙误以为我已经离开,而也随之离开;另外,也可以使我将来再见到李金龙时,说我当时已经离开房间,以此作为遮掩难堪的借口。
  但有一点,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李金龙明明白白地知道,他昨晚是在我的房间,而不是他自己的房间睡了一觉!
  很快,我就知道了答案:他知道!而且,不仅仅是知道;而是早旧知道!
  过了一会儿,我拿起搭在旁边儿的那个浴巾,裹住自己,轻轻打开卫生间的门,把头探出去察看,果然不见了李金龙的影子。
  日期:2018-10-27 09:30:15
  于是,我把卫生间的门全部敞开,走了出去。当我走到茶几跟前时,意外地看到茶几上放着一个红绒包面的盒子!盒子下面压着一张两寸多宽的红纸条,上面有两行字。
  我侧身坐到沙发上,带着满脑子疑惑,从盒子下面抽出那张纸条,只见上面写着:“丽燕:认识你很高兴!你的美貌让我心动!这只镯子是送给你的礼物,希望你能喜欢!李金龙”。

  文字的内容,很清楚地告诉我。盒子里有一只镯子,是他送给我的礼物。
  我赶快打开那个盒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只光灿灿的金手镯。手镯上,挂着一个小纸牌儿,标明重量和价钱。手镯的价格是一万三千六百元!看着如此贵重的金手镯,我几乎有点儿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当时,我一个月的工资才只有一百九十四块钱。一年才挣二千三百来块钱。这只镯子,想当于我五六年的全部工资收入。这东西,对我来说,实在太贵重了!
  我就这么悄悄收下?还是找到李金龙,还给他?这是我看到那个金手镯的价格时,最先跳入脑子里的问题。很快,我就做出了选择:收下。因为,我受了他的伤害,这是我应得的补偿!

  现在想想,我那时候,第一个反映,之所以会想到还给他,是看到那个昂贵的价格,一时被吓着了。但随后,我就想清楚了这一点。
  这个手镯固然很贵重,但与她对我造成的伤害和侵犯来说,根本就算不了什么!那时,我是因为顾及自己的名声和面子,不与他计较;如果我破罐子破摔,不顾及这些,把他那晚对我做的事情,报了案;又有晚上我从他肚皮上拿到的那个东西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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