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没有理由的连环杀人案》
第35节

作者: 搞糊涂神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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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新海在高李村作案后,连夜向东北方向奔逃。几天后,来到开封市尉氏县境内。他用抢得的钱住进了尉氏县城的一家小旅社,想借此机会换洗一下衣服。白天的时间到乡下走走,这当儿,他看准了刘庄村祖孙同丨居丨的张桂花老太太。回到县城以后,他又买了一柄四磅八棱锤,还买了两双线手套,一双深靿军绿色球鞋。
  2002年11月15日傍晚,杨新海携带着已准备好的作案工具离开了小旅社,临走时还特意撕下两只秋衣的袖子,准备在作案时套在鞋上。在夜幕即将来临的时候,他从尉氏县城坐公共汽车到一个叫小陈的地方下了车,然后步行往西去。
  杨新海到达刘庄村的时候,已是夜间11点来钟。虽然是初冬的夜晚,但已是寒气袭人,进入冬闲时期的人们都早早钻进了温暖的被窝。杨新海从村后走进刘庄村,转了大约半个小时,看见有个人骑着一辆破旧的26型自行车从村外走来,便躲在暗处仔细观察。他见那人径直骑着自行车走向村子的东北角,便悄悄尾随过去。骑车人可能是过于疲劳,进了院子,把自行车往院里一扔,也不上锁,就开了门到屋里睡觉去了。杨新海瞅准这个空子,等了约半个小时,觉着那人该睡着了,便轻手轻脚走到院子里,将自行车偷了出来,放在村外一个麦秸垛旁,准备作案后骑着逃跑。

  张桂花老太太的家住在村子中间,住得偏西南,3间正房门朝南,一间厨房在东边,还有两间空房在西边。杨新海从厨房南边直接进去了,见正屋两扇房门很破,门缝很大,很快用刀把门拨开。杨新海明知她家没有钱,进去之后,还是残忍地用铁锤将老太太和孙女先后砸死,并对女孩的尸体进行了性侵犯。被端开的门作案后,杨新海并不急于逃走,他见屋子里还有两个木箱子,便用受害人家的剪刀别开了那两个箱子,还是没有找到钱。这才将屋门锁了,收拾起去时带的一根压井杆,离开了现场。他找到村边刚才放自行车的那个麦草垛,把压井杆塞进麦草里,把铁锤子埋在麦草垛南边的麦地田埂上,骑着自行车往许昌市的扶沟县城逃窜。

  案发后,尉氏县公丨安丨机关在勘查现场时,从受害人当晚所睡的大床西侧地面上找到毛发7根,并在受害人身上所盖的被子上找到毛发2根。物证检验报告证实:现场地面提取毛发与"(2001)公物证鉴字第3993号检验报告"中送检的**为同一男性所留。
  日期:2018-11-19 21:33:37
  做贼的不能见天黑四
  杨新海将自行车扔在扶沟县城郊,然后到扶沟县城里稍事休息,并没有做过多的逗留,便又坐上开往许昌市的公交车。3天后,他又在漯河市的临颍县制造了另一起血案。
  2002年11月19日凌晨,杨新海携带铁锤等作案工具窜到临颍县王孟乡石拐村,潜入该村村民张灿中的住室内,趁张灿中和妻子贾提妮熟睡之际,用铁锤分别打击二人的头部,致二人死亡,抢劫现金700余元。
  事隔一年之后,2003年11月20日,杨新海在接受河南省公丨安丨厅的侦查员预审时,对于这起案件的作案动机和作案经过是这样表述的:
  临颍县王孟乡石拐村调查取证这一晚上转了几家,有一家门子拨不开。我到这一家见这家扒房子哩,我想这一家肯定有钱。这家正房扒了,我从扒房子的地方进去的。这家大门西边还有一间房,好像还有一间喂牲口的房子,我听到了牲口吃草的声音。现场的房子是两间,东西长,外间有做饭的东西,好像有煤气,里屋门吊一白布帘,里屋靠南墙有一张床,也不靠东墙,也不靠西墙,稍微偏东。老两口在一头,头朝东,老头在北边睡。床的东头挨着有张桌子,桌子上有电视。我从桌子的抽屉里找到五六十块钱,靠北墙西边有一个立柜,我从柜子里找到六七百块钱。屋里有两张桌子,一张在床东头,一张靠北墙东侧。我进屋后,先用锤砸老头、老婆,每人砸了两三锤,他俩都不动了。砸了以后,我用被子蒙住他们的头,然后翻东西找钱,我翻出来的东西都撂在床上压在他们身上了。在靠北墙的桌子的抽屉里找到五六十块钱,在衣柜里一件衣服里找到六七百块钱,屋里能翻的地方都翻了。

  "凶器是一个八角锤,上面全是血,就扔在屋里。"当时围观现场的一名村民回忆说。
  据村民们讲,案发后,临颍县警方也在村子里进行了排查,凶手被认为是18-40岁的本地人。案发后,石拐村周围十来个村子这个年龄段的人都去按了指印。据说案犯在现场的箱子上留下了指纹,但没有从中发现任何线索。
  在大多数案件中,警方都把视线锁定在本地人作案。其中部分原因是因为杨新海作案的地点不循常理,通常都是路途不便的偏僻村庄,又因为他多次入狱,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每次作案后都在夜色中长途跋涉,一夜之间逃出了公丨安丨机关的搜捕网。 

  参与办案的一位丨警丨察甚至用"吃苦耐劳"来形容杨新海。杨经常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步行数十里赶到作案现场,事后又借夜色步行逃去,不留痕迹。所以案发地村民几乎没有人发现过杨新海的踪影,更没有人对他留有印象,这也常常给警方造成凶手就在附近的假相。
  《终结狰狞》第六部分
  2002年11月中旬,河南省公丨安丨厅会同漯河、临颍、驻马店、西平、上蔡、南阳、邓州等市县警方在西平召开办公会,分析认定:临颍、邓州、西平、上蔡、尉氏5起案件应为一人所为,于是作出了并案侦查的决定,以最先发现这类案件的临颍"8·15"案件为基础,将这些案件定名为"8·15"系列杀人案,并决定,由河南省公丨安丨厅牵头,成立"8·15系列杀人案侦破指挥部"……
  代号为“8.15”系列杀人案一
  在杨新海疯狂作案的前两年里,的确一度让警方陷入茫然,甚至误入歧途。
  从2000年起,在豫南及豫皖交界处发生了一系列入室杀人案,其中大部分发生在以漯河为中心、半径100公里以内的豫南地区,而贯穿豫南的107国道西侧10公里以内的村庄,是案发的重点区域。
  凶手经常使用的作案工具是带木柄的四磅八棱铁锤,以至于许多案发地的村民现在仍对一个"掂小锤的人"心怀恐惧。警方后来透露,此人经常骑着自行车四处晃荡,沿途偷盗,踩好点后才伺机入室杀人。 
  据警方透露,2003年1月6日驻马店市西平县人和乡刘庄村案件发生之后,河南省公丨安丨厅一位领导判断凶手已经逃往漯河,于是在现场只呆了40分钟之后就赶往漯河查找,但是没有发现任何线索。直到杨新海落网后才知道,杨新海当夜作案之后,确实步行数十里赶到漯河,但到天亮又乘头班车逃到了许昌。所以等天亮人们发现人和乡惨案的时候,杨新海已在近百公里以外的许昌了。

  这其中还有一个令人啼笑皆非而又扼腕顿足的情节。一次,杨新海作案后逃到另一个城市,在大街上行走时,心细的巡逻丨警丨察发现他行色匆匆,穿着被露水打湿的衣服,鞋上还沾有泥巴,便怀疑他有盗窃嫌疑,遂把他带进派出所审查。审查中,杨新海明白现在不说实话就等于自投罗网,就如实报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和住址,警方经与杨新海老家的派出所联系,证实确有此人,便对他放松了警惕。正在这时,派出所接到上级指令,要求他们立即在辖区内设卡,协查邻县刚刚发生的一起特大凶杀案的嫌疑人,而这起特大凶杀案正是杨新海刚刚作下的。派出所人员奉命立即外出设卡,当然再也顾不上审查杨新海了,只好让他在派出所为外出设卡的警员做面条。杨新海老老实实地为他们做了一顿很好吃的手擀面条,等设卡的警员回来后,一边吃面条,一边大声谈论着通报中杀人案件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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