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没有理由的连环杀人案》
第22节

作者: 搞糊涂神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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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以后,施工队的活儿干完了,所有雇来的民工都先后离开了,施工队的食堂也就停了。这时,杨新海本该堂堂正正地离开,但是,工头却不给他发工钱,杨新海一气之下,把食堂里的一个铝盆偷拿出去卖了13块钱。工头发现以后,马上报告了派出所,从此,杨新海的麻烦开始了,派出所不但追回了卖铝盆的13块钱,还在违法犯罪的档案里给他记上了一笔,他的恶魔生涯也就从这一个铝盆上开始了。

  虽然此时一个铝盆还不能使他成为恶魔,只不过是他"自我维权"的一种无奈,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工头欠他一年的工钱根本无人过问,而工头对他的掠夺抢劫却远远超过几百个铝盆。可是,一旦工头告他偷盗了一个铝盆,就立刻有执法的丨警丨察来管他了,难道这种事不寓意为一种社会公平的缺失吗?当然,社会公平的缺失并不必然使一个人变成恶魔,但杨新海之所以一步步沦落为恶魔,却不能不与这些不公平有关系。杨新海的恶魔生涯还显示出,当"一个铝盆"出现时,我们这个社会并没有一个更好的矫正机制去实现真正的公平,否则,这个恶魔也许就不能生成。

  冷酷和流浪汉四
  有研究犯罪的学者说,世界上没有天生的职业犯罪者。杨新海也是如此,当17岁的他辍学后想到的是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他先后到煤矿、砖厂、建筑工地打工,但他付出了劳动却经常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他也曾想靠做小生意赚钱来养活自己,但在做生意时又屡次受人欺负。他也看到有些人靠不正当的手段发了财,而自己只是为了泄私愤,偷偷地把食堂的一个大铝盆"拿出去"卖了,就惹来了一系列的麻烦。从此,杨新海认为既然靠正常的劳动维持不了生计,那就"只好"走靠偷、靠抢为生的犯罪道路。

  杨新海出手干的第一件偷盗的事,是在太原市偷盗一辆没有上锁的自行车,这也是他长期观察踩点后才出手的。他看到城里人们往往把自行车随便往外面一扔,又没有专人看管,有的破旧一点儿的自行车根本就不上锁,顺手推走就像推自家的自行车那么容易、方便,一点儿危险也没有。这辆自行车他卖了不到30元钱,事后他感到,偷破旧自行车容易是容易,但太不值钱,于是他就研究开自行车锁的办法。研究通了开车锁的方法,就可以偷新的、比较值钱的自行车。偷了几次自行车之后,他又感到偷自行车太难出手,弄不好去卖时还会出危险,而且自行车老是卖不上好价钱。他又打起了别的主意。后来杨新海开始拾破烂,晚上就到附近的建筑工地上偷点钢筋、电线,也到居民家里偷铝锅、铝盆,偷东西就是从那时开始的。

  1990年春节过后,杨新海游荡到西安市,在霸桥一带转悠,仍以拾破烂为掩护偷东西。这一带建筑工地多,杨新海在工地上打过工,熟悉这些地方的情况。他知道,那些散放在各处的建筑材料看似有人管,实际管得很松,因为一般的建筑工地战线都拉得特别长,在这里表面看上去干活儿的人特别多,但大都是从各地招来的民工,他们只顾埋头干活儿,根本不注意看管东西。所以,要想偷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只需在下班后避开工头和专门看管的人就可以了。杨新海在建筑工地上偷东西,也不偷那些笨重的物件,专偷电缆线,因为电缆线既容易偷又值钱,当时1斤电缆线可以卖到10多元,而且到处都有收购站,出手特别容易。一次偷10多斤,就可以卖到100多元,杨新海觉得,这比拼死累活地在工地上出苦力强多了,因此,他逐渐放弃了对劳动的兴趣。

  正当杨新海得意洋洋地以偷盗为生时,他也被纳入了公丨安丨机关的视线。1990年初夏,杨新海在一个工地上偷电缆线时被保安人员当场抓住,交给西安市公丨安丨局霸桥分局处理。公丨安丨机关在审理杨新海盗窃中发现,此人虽然多次盗窃,但累计盗窃数额并不太高,因此够不上刑事处分,但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却足以对社会构成危害。公丨安丨机关为了有效地制止这种游荡式的盗窃行为,1990年6月11日,报请陕西省西安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批准:以杨新海涉嫌多次盗窃,科以劳动教养二年的处罚。

  杨新海在劳动教养期间,没有表现出什么太大的主观恶意,1992年4月25日,当劳动教养期满后,被及时予以解教。这时,杨新海已经4年没有回家了,从劳教所出来以后,他给父亲发了一封电报,要父亲到西安来接他。杨俊关接到三儿子的电报,非常激动,他说:"我终于知道小海儿的下落了,我得赶紧去接他。"杨俊关东拼西凑,凑够了路费,登上西去的列车。他经过一天一夜的旅途颠簸,来到三儿子落脚的旅社,服务员却告诉他:他儿子早在3天前就退房离开了。杨俊关与三儿子失之交臂,一个人蹲在旅社的门外难过了好一阵子,又一个人孤零零地搭车回到了家。

  杨新海不是不愿意见到父亲,他是觉得没脸见父亲。当初,父亲没有能力供应他上学,他一赌气离家出走,本想在外面混出个人模狗样儿来,回去在父亲面前炫耀一番,没想到如今落得个劳教释放的下场,见了父亲该怎么说话?他实在不想再听父亲那没完没了的唠叨,他要继续在外面闯荡,他要过自由人的生活。
  杨新海从劳教所出来以后,孑然一身,形影相吊,身上除了劳教所发给的微薄路费外,已经一文不名,他"要过自由人的生活",就必定去偷、去抢
  日期:2018-11-10 09:50:43

  这时,1992年的五一节快到了,中原大地麦子已经黄梢了,他夹起简单的行李卷儿,扒上北上的火车,来到了石家庄。有了这次扒火车的经历,杨新海偷盗的视野又比以前放宽了。他想在一个地方偷容易被发现,如果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轮换着偷,就不容易被发现了。
  在石家庄下了火车以后,杨新海不再找落脚的地点,他像一个独行大盗一样,专门在火车和公共汽车上扒窃。可是,好梦不长,这种流窜扒窃的行为很快又被公丨安丨机关发现了。1992年8月,杨新海正在公共汽车上扒窃时,被石家庄市公丨安丨局长安分局的便衣丨警丨察当场抓获,1992年9月20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决定:杨新海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
  对这次劳教,杨新海没有从自身查找原因,而是怨气满腹,他认为,我不就是在车上偷了一个包吗?包里不就是只有百十来块钱吗?把我教育一顿放了不就完了吗?为什么非要把我送去劳教呢?为什么不给人改正错误的机会呢?难道一旦犯了错误就不能重新做人了吗?但是,怨气归怨气,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在劳教所里呆够了一年。
  婚姻的失败者一
  杨新海在石家庄劳教时,有一个在石家庄工作的本村老乡知道了,这个老乡和他还沾点亲戚,对他非常关心,曾经去劳教所看过他两次,还给了他一些钱。
  杨新海对这位老乡说:"你既然在这里工作,在当地必定有熟人,你就好事做到底,想办法把我弄回老家去吧。哪怕是在老家蹲劳教所也行啊,总比一个人孤单单地远在千里之外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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