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深度腹黑女文青的狗血不断极品层出的爆笑情事——我不是故意逗你乐》
第18节

作者: 七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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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边盘旋着那个著名的装嫩乐队的口水歌——“请你拿了我的给我送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他该不是这乐队的粉丝吧?!天雷滚滚,这男的即便是索要青春损失费,我也不会诧异的。看过不少狗血剧,还真没有见过这么狗血的。
  我安慰夏宛然道:“对这种极品,真该让鲁提辖穿越来除奸,提起醋钵大的拳头,人脑子打出狗脑子,红得白的绛紫的,流一地,叫他妈都认不出他来,然后连啐十八口,让他满脸桃花开!”
  夏宛然笑了,“姜,你真逗,我开心多了。你烦恼什么?能跟我说说吗?”

  未曾开言,苦笑先跑出来,“有个人,很讨厌,我不喜欢,他总缠着我。”
  “呵呵,这很好办,想摆脱一个男人的纠缠,最好的办法就是快点找个男朋友。”
  夏宛然身为大美女,身边的狂蜂浪蝶肯定不在少数,想来这也是经验之谈,应该行之有效吧。为什么章之行骚扰我?因为我没有男朋友。为什么我没有男朋友?因为章之行骚扰我,令我无比烦恼无暇去找男朋友。我好像陷入一个循环论证的伪命题中,就好比说——
  一个瘦子问胖子:“你为什么长得胖?”胖子回答:“因为我吃的多。”瘦子又问胖子:“你为什么吃的多?”胖子回答:“因为我长得胖。”真他妈的黑色幽默!
  可是,我去哪里找个男朋友呢?从踌躇满志到一脚踏空,我泄气的皮球一般,回到宿舍一言不发,躺在床上发呆。忽然打了个激灵,马上要提交开题报告了,而我的毕业论文大纲还没有眉目,被导师知道,不吃了我才怪。我触电般一跃而起,顿觉精神百倍。

  全国的硕士博士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

日期:2009-10-11 13:33:14

  58.
  一天,一只兔子在山洞前写论文。一只狼过来,问兔子:你在干什么?兔子答:写论文。狼问:你的论文题目是什么?兔子答:《论兔子如何吃掉狼》。狼哈哈大笑。兔子说:论文大部分稿子都在山洞,我把道理说得很清楚。狼想看看兔子是怎么写的,于是兔子把狼领进山洞。过了一会儿,兔子独自走了出来。
  一只狐狸过来,问兔子:你在干什么?兔子答:写论文。狐狸说:你的论文是什么题目?兔子答:《论兔子如何吃掉狐狸》。狐狸哈哈大笑。兔子说:论文大部分稿子在山洞,我把道理论述得很清楚。狐狸和兔子去了山洞。过了一会儿,兔子独自走了出来。
  山洞里,一只狮子坐在一堆白骨中间。满意地一边剔着牙,一边阅读着兔子交给他的论文纲要:一个动物,能力大小并不重要,关键看你的导师是谁。
  导师们学术上较劲尚算良性竞争,某些狮子在学生上也较劲,指望学生为自己挣足面子,因而对内要求严格,对外护犊子。我们这些可怜的小白兔啊,不是死在自己导师的狂轰滥炸之下,就是做了狮子们之间斗争的无辜炮灰。去年去观摩上届的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会,某个师兄的论文提纲被指有争议,报告厅霎那间变成了古罗马的角斗场,学生的事瞬间变成导师的事,言语的厮杀肉搏混斗,吓得我们大气都不敢出。那师兄的提纲最终被枪毙,因为他的导师还没有强大到独领风*的地步。后来,师兄谆谆教导我们说:“以后选导师,一定要选武林盟主;二要好好写论文,不然下场很悲惨,先被别的导师碾死,再被自己导师鞭尸。”

  前车之鉴,让我痛下决心好好写论文提纲,断然不能折了导师的面子。老娘打电话来问我周末是否回家,我说要学习。红烧肉,这个星期我看不到你了,唉,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遥寄几滴哈喇子聊表思念吧。
  我在宿舍里坐着看书,趴着看书,躺着看书,做梦也在看书,心无旁顾,蓬头垢面,终于把论文提纲整理出来了。我兴奋地绕着宿舍巴掌大的地儿跑了十圈,加菲说我跟京叭儿发情似的,正在这时,响起了敲门声。

日期:2009-10-11 14:56:28

  59.
  门被打开,上午的好阳光洒了一地,阳光里站着章之行。
  两天来忙于写论文提纲,我没有梳头洗脸。两个大黑眼圈,像挨了死神的老拳,唇边还挂着昨夜梦到红烧肉时留下的涎痕。别的女孩在这种狼狈的情形下见到异性,肯定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但我不能在章之行面前示弱,遂装作大大咧咧毫不在乎的样子,一边笑一边用手指甲搔发痒的头皮,时不时把塞进指甲里的头皮屑弹出去。

  章之行穿着一件浅蓝色条纹的T恤,站在阳光里,我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古怪,肯定是我的样子吓到了他。几秒之后,还是用那副欠揍的腔调调侃道:“今天的造型很独特啊,昨晚演话剧去了?”
  我皮笑肉不笑,“没有啊,我一直是这样啊。”
  小子,看老娘这个邋遢的样子,很朴实很本色吧,实在是我身上没有虱子,真想学阿Q和王胡比赛那样,一个又一个,两个又三个,狠狠塞在嘴里,毕毕剥剥地一阵大响,还不能恶心死你?
  想到那章之行这厮在我面前翻江倒海地大吐,泪失嚎啕,我禁不住笑了。
  “你这个朴实的样子看上去爱憎分明,我真想代表全世界的富翁认你当干闺女给你压岁钱。”

  章之行笑着,突然一把拉住我的手,“走,我先代表他们带你去吃饭!”
  我大惊失色,身子被他往门口方向扯,脚下没根,双腿拌蒜,踉踉跄跄地,我急了,大叫:“放开!放开我!”
  他的手劲真大,老虎钳子一样把我的手腕都要攥碎了。
  他阴险地一笑,“在我手心里,还想走?跟我出去吃饭吧,反正你已经习惯蓬头垢面了,应该不会觉得很丢脸吧?”
  “你再动我,我喊人了!快放开!”我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在哆嗦,不是因为畏惧,而是因为暴怒。
  “喊人?你喊谁?我就是丨警丨察。”
  “你这个流氓,我喊非礼啦!”
  “别怕流氓,我带着警官证呢,跟我走吧。”

  我趔趄着身子,拼命叫加菲,加菲不知所措,怔怔地站着,跟没魂儿的木偶似的。
  我觉得自己变成了喜儿,正被丧尽天良的黄世仁拉入火坑,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这是什么约会?分明是《苏三起解》,只不过我的脖子里没有枷锁罢了。

日期:2009-10-11 20:53:56

  60.
  如果你那天曾经在宿舍楼前看到这样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子:她穿着家居服,白色圆领短袖衫上画满了各种颜色的形状可笑的桃子,下身是玫瑰红的及膝裤,靸拉着拖鞋,披头散发,五官挪位,那就是我,那就是我此生最狼狈的时刻。
  章之行拖我到一辆车前面,打开车门,把我塞进去,旋即锁上,像对待一个女囚那样。他立刻发动车子,一溜烟从校门钻出去。
  “你凭什么拘禁我?你要带我去哪儿?你这个流氓!混蛋!我要到你们单位去告你!”
  “这是你作为一名公民的合法权利,你可以投诉我。不过,我带你出去吃饭,已经事先打过电话,经过令尊令堂许可了。”
  “无赖!”我鄙夷道。
  “你还是想想吃什么吧,我一次又一次地得罪你,不请客赔罪心里不落忍。”

  我盯着他的侧脸,发现他说话时,咬肌的线条很夸张,教人不寒而栗,于是阴阳怪气地说道:“去阳光渔港,不知道你带够钱了没有?”
  这是本市最贵的一家海鲜城,在那里喝一碗茶,够去市场上买1吨茶叶的。去那里吃饭不叫吃饭,叫做烧包,专门为满足那些钱多人傻的暴发户的虚荣心。既然你一心做砧板上的肉,就别怪小娘子我手下无情。不吃你个山穷水尽,不吃你个海枯石烂,你真不知道马王奶奶也是三只眼。
  章之行笑了笑,没说话,调转车头向海鲜城方向驶去。到了,他帮我打开车门,甩甩头,“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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