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八深度腹黑女文青的狗血不断极品层出的爆笑情事——我不是故意逗你乐》
第2节

作者: 七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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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小娘子常年流连各类论坛,对此等非主流已经见怪不怪,但赤裸裸的真人秀还是让我经历了一场从肉体到灵魂震撼的洗礼。
  她俩旁若无人地抽着烟,佯装老练,虽然我不会抽烟,但能看出她们演技之拙劣,矫揉造作得厉害。原以为女人装清纯是一种做作,原来装不正经时更令人作呕。
  她俩出口成脏,统统都是奔着男性的下三路去的,语言之粗鄙,让我这阅尽万千禁毁小说的色女都脸红了。
  这个说:操你大爷的,我要蹲大号,没带纸!
  那个回:操你爹,没纸,我给你拿去!
  我心中暗道:大浓妆、网袜、小尖皮鞋、抽烟的撩人姿态、再加上那副腔调……这种死德性站到大街上,不出五秒就会有人上来问价钱吧。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刚才有个老师说给他们上课挣的钱不够精神损失费了。

日期:2009-10-08 22:16:43

  2、
  知识分子,在过去曾经被称为“老九”。这是文丨革丨时期的老词儿了,冷不丁提起,还真透着一股子酸不溜丢的腐尸味道。遥想当年,俺们和地主、富农、***、坏分子、右派、叛徒、特务、走资派们统统位列“牛鬼蛇神”班,肝肠寸断地接受贫下中农的改造,偏偏论资排辈还要伏低做小,这就很难让人理解了。也许毛爷爷说得对吧,知识越多越反动吧,排在最后,说明危险程度之高,就差贴个标签画个骷髅写上“请勿倒置”了。

  虽然历史上无数的知识分子前赴后继地因言获罪,但我依然坚信小娘子我是一个安全无害的教书匠。因为我甚至连知识分子都算不上,咬碎了牙往死里蒙自己,也就是个片面狭隘的“知道分子”,内心的阴暗面比较多,常常意淫害人,俗称腹黑。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淑女,但也从不说粗话,那些问候生*器和模拟XXOO的糙话,我还真难以启齿。我总觉得粗话这东西像色情狂,还是那种以暴露自己身体为快感的自恋型色情狂,它总是有意无意地强迫所有人观赏赤裸裸的真相,没点超乎常人的禀赋,玩不起。
  以我十五岁之前纯洁的想象力,最脏的话就是“他妈的”和“王八蛋”,我曾经默默地把这两个词的常用句型和使用语境温习得滚瓜烂熟,可总是羞于启齿。理论学习和实践严重脱节的直接后果是在很多年之后,当我鼓足勇气很想用粗鄙的语言来侮辱谁时,顿觉自己的储存不够,不仅乏善可陈,而且缺乏新意。
  儿时的我们要是想表达对谁谁谁的不满,就在放学的路上,沿着街道两侧的墙壁写上——“王小丽是大坏蛋”、“王小丽爸爸是王八”“王小丽是特务”、“王小丽是x”……
  “x”,是万能的隐语,令人浮想联翩,意在言外,杀伤力惊人。很多腼腆型的学生都默默地从中获得了巨大的心理优越感和平衡。

  这事儿我从来不干,倒不是因为我心如止水淡定从容,只是警觉性太高。我觉得辨认一个人的字迹并不比从乞丐身上找到一块疥疮更难些,况且作案时吉凶难测,提心吊胆,且一旦被人识破行藏,于我的好学生形象大大有损。这太不靠谱。
  我的小学同桌是个憨直粗暴颇爱卖弄子虚乌有的小聪明的男生,他总是捉弄我,不是在我铅笔盒里放条菜蛇,就是在我的座位上涂上蓝墨水,这很令我抓狂和愤怒。
  对付这样的人,自然只宜智取不可拼却莽力。所以我经常默默地腹黑,比如晚上临睡前,我对自己说,今晚就做一个关于杀死同桌的梦吧。
  我曾经用过整整60种方法意淫杀人,手段之凶残,令人胆寒。那时我还没有看过《满清十大酷刑》,也没听说过割开人头皮灌水银的虐囚手法,但是很多红色经典革命史小说还是教会了我一些技巧,使得我的梦并没有过分地脱离现实。
  我躺在床上,革命烈士们被惨无人道地拔指甲、钉竹签、灌辣椒水、上老虎凳的桥段历历在目。我一般都是直奔主题,连个喘息辩解的机会都不给我同桌,不必审讯,直接用烧红的烙铁招呼他。我甚至还给那些臆想出来的鞭刑起了个很形象的名字——“吃面条”,后来又用“吃馒头”代替拍板砖。我变身狱卒,满脸横肉笑容狰狞,今天是吃面条还是吃馒头哇?!

  你不得不佩服我,我简直是个天才。
  我同桌痛哭流涕如丧考妣,还很没出息地尿了一裤子。
  这场景真让人心情舒畅,我在被窝里都笑出声来,于是满意地睡去。
  如此腹黑几年后,我读到了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幡然悔悟,原来腹黑就是精神胜利法啊,当时真觉得自己丑陋到了极点,甚至一度想对同桌坦承,又怕他误会我内心扭曲变态从此把我当怪人。纠结了很久之后,终于听说鲁迅先生承认自己身上也有阿Q的影子,旋即释然,伟人都腹黑,何况我辈乎?意淫杀人不犯法,我自然下得去手,过过瘾也无妨。

  粗话是一种权力话语,充分满足了平凡人哗众取宠的梦想,逞一时之快,做一分钟的英雄。缺点是伤人伤己,用言语强bao对方的同时,也被看客的眼神猥亵。万一遇到个中高手,被骂死时皮开肉绽体无完肤,说不定还得遭受鞭尸之苦。
  相比之下,腹黑就高明多了,杀人于无形之中,不做功不费水电,不消耗脂肪,不产生污染,不影响个人形象,十分地经济,十分地和谐哇!
  ……
  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啊,又犯了臭老九的毛病了,小娘子,你改悔罢。
  我冲天发誓我不是故意腹黑那两个女学生的,也许是人过了叛逆的年龄就回归传统吧,我总觉得少女眉不画而翠唇不涂而朱,眼眸如水,指甲粉红,这才是最最美丽的。

  也许我在嫉妒她们年轻,有折腾的资本?
  天气热得跟王八蛋似的。
  每次走到太阳地都是对自己意志力的严峻考验,若是生逢离乱,我肯定早当了叛徒,所以每当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时,我都念党的好。就比如今天,这么大太阳,我们可以坐有空调的校车,这么一想,面目可憎的生活立刻招人稀罕了。又比如我虽然至今没有发现任何一个值得我挽起袖子厮杀一番的蓝颜,但也见识了各类人物,增广了见闻,总算不虚此行。人有时候就得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问题,那样再复杂的时期也变得有趣。

  在这个野鸡大学上了半月课了,最大的收获是我学会了淡定,淡定再淡定,这学校的学生心理素质好的顶呱呱,宠辱不惊,比我这一惊一乍鸡飞狗跳的性格强百倍。
  有次上课走得匆忙,忘记取走桌上的水杯,转身回来时,空荡荡的教室里俩人正抱在一起如饥似渴地狂啃,他们甚至连门都不关。我来得突然,两人在惊慌中拔出嘴来,怔怔地看着我,小伙子的嘴唇闪闪发光,因激情而润泽,那闺女的腮帮子上还挂着亮晶晶的涎水。小伙子的一只毛乎乎的大爪子还趴在女生的胸前衣服里,女孩的手则搭在男生的屁股上。

  我说不出话来,那男生说老师你丢了什么东西,需要我帮你找吗?
  我说不麻烦了你继续。
  转身出来以后才后悔说这句话,太直白太唐突了啊,转念又想,他们都不在乎,我替他们害得哪门子臊?
  我上车以后找到了熟人,迅速坐在她身边。
  这个熟人,跟我简直太熟了,熟到连我身上多少颗痣我上厕所时爱看什么小说她都门儿清。我俩从大学一年级到现在,相依相伴,不离不弃,不明就里的群众曾无数次地以为我俩就是传说中的蕾丝边,在我们背后指指戳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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