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监狱那些人那些事```顺便科普一下法律小常识》
第24节

作者: 涂涂姑姑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8-04-19 23:02:24
  77号,拐卖儿童7年.她去南方打工,在某地花3000块钱买了一个刚出生的女孩回来.她自己讲一开始是没打算卖掉的,那时她老家已经有两个男孩了.然后就在老家大概养到快两岁的时候吧,小女孩生病了,可能那时需要1万块钱吧.然后她是同意给看病的,但是,她老公不同意看.她也不敢私自做主.后来她有个邻居说,外地有人家想买个小女孩,问她当年在哪里抱回来的小姑娘.77号打电话给她外地的老公,无意间说起了这个事,这时,她老公的意思就是赶快把这个小妮给卖掉,还不用花钱看病了.77号也是纵然不舍得呀,养了一年多了.

  但人在没钱的状态下,现实容易战胜感情的.这样双方协商好价格,就把孩子让别人抱走了.
  后来案发也是有特别的原因.买家在村里挺有钱的.就是没有孩子,这样抱回来一个小女孩,难免会有人问.只说是亲戚家的,在这里养着.其实好多时候,村里人是心知肚明的.但是没有人愿意管闲事.后来,因为他们家和邻居有了宅基地纠纷.那家人就去告他家买了个孩子.后来,就查到是77号,花钱买的,然后又卖掉.
  有期徒刑7年.可能是长久在监狱呆的吧,夜里总不睡觉,天天吃安眠药.然后有时会说胡话.有时看见吸丨毒丨进去的小姑娘们,就上去想拉别人的手,然后就哭.
  对于77号来说,这是一场人生的悲剧.她告诉我说,别人在带着孩子的那一天,她哭了一夜.那一个月里她瘦的不成样子.又后悔想去看看孩子,但是别人家不让见哪.她就抱着孩子的一个小棉袄.哭了又哭.但是自己又没钱,老公又不拿钱给孩子看病.她在看守所自杀了两次,但是都没有死成.
  这次的事件在她的人生中,成了她一辈子也愈合不了的一块疤.任风吹日晒,但是总隐隐作痛.原来,人最难安心的,就是对别人的一种亏欠.尤其是一种弥补不了的亏欠,.更成为一种人心底最挥之不去的遗憾.
  日期:2018-04-20 15:36:31
  78号,盗窃,5年.大姐在某地开出租车.有一天 她同学电话告诉她说:去一个郊区去拉东西.可能得需要她的车,不知道一个货车能不能拉完.她们谈好价格后,她就跟着去了.来到一个办公室里,是锁了门的.她同学说,是别人欠他钱.然后不想还了.一直要不过来.

  厂子也不生产了.估计是做不下去了,或是人跑了.然后欠他这么多钱.一点都没了.心里不甘.
  就找了个机会来到这里,几个月把锁撬开,把里面的所有可以拿走的东西,都带走了.过了不没几天公丨安丨局的就找到她,问她了一起情况,就把她一起带走了.
  按道理来说,他们是简单的雇佣关系,他租车给车费.但是她明知道是别人不知情的情况,还参与这件事,肯定是不可以的.所以最后判了刑
  (以上是78号自述.这里写的人都是监狱遇到的,没有看到起诉书,所以真实情况可能稍有偏差.就像一个公丨安丨机会工作的人说:每个人被抓的时候,都说自己没有罪,都说自己是无辜的)
  日期:2018-04-20 16:30:03
  前几天,一个朋友去吃饭,然后把车停在路边.后来吃饭后因为停车位置的事情,与人发生了争执.并发生了肢体冲突.这时,对方拿了一个酒瓶过来,抬手要砸过去,朋友拿起坐的小马扎.反手去挡酒瓶.酒瓶碎了的同时,伤到了对方的脖子.后来朋友被认为是防卫过当.罚款.拘留.现在夏天到了,又是一个酒精弥漫的季节.大家喝酒悠着点哈.什么样的防卫是不可以的呢?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防卫过当
  防卫挑拨、偶然防卫、互相斗殴等。注意互相斗殴可以在以下两种

  情况下成立正当防卫:一是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
  二是在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的凶器,另一
  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小伙伴们,无论打的过,打不过,都尽量不要动手.打倒他,你得赔钱又拘留.打不倒他.你的身心都会受到伤害.所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打的过,咱也不动手.打不过.就快点跑吧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