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沾染了灰。。。谨以此文纪念我的傻B年华》
第1节

作者: gaogao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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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7-2 21:53:00

  A、本故事纯属那个,如有雷同,谢绝人肉
  B、新手上道,给个面子
  C、首发天涯,拍砖请拍脸
  0。
  这又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9点38分。东山区民政局人潮汹涌,有人面若桃花,有人貌似黑桃Q。
  “11块5”。政府同志业务熟练的在我俩户口本上分别盖上权威大印,并丢出两个离婚证。也就是说,从此刻开始,我再也不用清洗和自己无关的臭鞋烂袜子了;也就是说,从此刻开始,和朋友玩多晚都不用和谁有个交待;也就是说,从此刻开始,我又恢复了自由的单身生活……当然,你要非说这是让人给踹了我也不和你犟。
  走出民政局的大门,世间正是春天。刘烨问:“吃早餐了么?”我把脸拉的更长一点,妖娆甩着一裤腿子灰走向20米外违章停在路边的QQ,并以踩跑车的力度让0.8的发动机发出8.0的轰鸣,然后,呼啸而过。
  那个给了我一个家庭又毁了我一个家庭的男人像个地标一样屹然矗立在汽车尾气里,看不出有什么欢喜悲伤。事实上,他在任何时候都表现得像个有风度的智者——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是这样子,第一次带我回老家的时候是这样子,第一次被我撞破和别的女人偷情的时候也是这样子!而我,每次出场都近似一个没文化的智障,永远在表现完了以后才发觉刚刚的表现欠缺深度。

  10点38分。车行缓慢。电台里播报着最新的路况信息,我满脑子都是江湖恩怨。
  我是一个已婚妇女。嗯……确切的说,我曾经是一个已婚妇女。就在一天前,我们共同拥有两套房子一台车、一个儿子一条狗。而现在,我搬回到婚前的单身公寓,并争取到儿子的抚养权——本来刘烨也争取来着,但群众舆论让他只配争取到狗。不过我们都有相互探视儿子和狗的权利,区别只是他必须每月支付儿子的抚养费,而我可以看心情来决定要不要支付狗的。

  至于这部QQ,是我结婚1周年的礼物,当时刘先生说等我们5周年的时候,他就会把QQ变成甲壳虫,再过10年,甲壳虫将会变成Mini Cooper……我想我在有生之年可能没心情看他变戏法了,因为在5周年即将来临之际,我只看见了一个妖精!把我后半生的饭票睡了。
  托离婚的福,我拿到9万1千元的“抚恤金”,其实也不能算抚恤,而是我这些年为这个家捐献的家私家电折现。另外我自身还价值20万人民币——不过那要等到意外死亡后才能由保险公司转到我儿子的名下。
  我奉献给一个男人一段永恒的青春,那个男人留给我一个永远随他姓的儿子。
  一想到孩子就想到孩子他爸,一想到孩子他爸就想到破碎的婚姻,一想到破碎的婚姻,我的情绪就无比失控,每当无比失控的时候……油门和刹车总是那么容易混淆。
  伴随着发动机死火的声音和车体的强烈震动,我,顶上了前车的屁股,要命的是——还是辆宝7。后面追尾未遂的破出租捡便宜卖乖的往死里按喇叭,本来就很嘈杂的3月变得更加令人烦躁不安,你说汽车喇叭咋就没人研发出个个性化铃声呢呃?马了个鄙的!

  有时候女人开车是非常令人抓狂的,这条定义,开宝7的人可以论证。而有的时候,女人开车是相当幸运的,这条定义,我可以论证。
  撞车的那一个瞬间,我猜宝7车主大概会生气吧?因为那样美丽又昂贵的屁股存在的意义显然不是用来给人顶的,所以当我心潮澎湃打开车门的时候,我分不清那个被侵犯的男人眼睛里所放射出来的光芒到底是忧怨?愤怒?绝望?还是……压抑。
  男。26-28岁。身高180上。米色的新款Burberry开衫看起来不太像地摊货——还有贴身剪裁的同色系休闲裤以及Hermes本季刚刚发布的trivière小牛皮短靴,随着步近,Armani经典寄情水的甜蜜豆蔻味越发勾魂摄魄……但,那张陌生的帅脸由始至终保持厌恶的神色,像是踩到一坨屎。苍天在上——我真心希望自己此刻能够凭空像个屁一样人间蒸发而不是扮演一个寒酸的罪人。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的刹车突然失灵……”虽然廉价的道歉听起来没那么容易被原谅,但从一个女人嘴里讲出来,至少,可以少承受一些难听的形容词。
  也许我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事实上,宝7男一句话都没对我讲过,他只是看了看尾厢,拨了个电话,就重新回到车里,把受伤的屁股撅在路边。我也手忙脚乱的开始翻找报险电话,把没脸的QQ往路边靠靠,然后,就是心神不宁的等待。
  每一天都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那些意外有时会促成一段姻缘、让你发现一个秘密、感悟到生命的真谛、或者送给未来的你一段或喜或悲的回忆……但如果生活每天都跟今天一样,我宁愿现在就去死。

日期:2009-07-02 22:02:23

  1。
  焦头烂额处理完保险已经是下午3点多,我去毛毛家寻求安慰。
  毛毛是我的大学同学。当年,我们一同选择了外语外贸大学的英语教育系,大三,我开始在一家国际旅行社打工,先拿下导游证,毕业后又拿下了国际导游证,开启游牧民族的人生。
  这段人生在6年前接待一个政府考察团之后完美告终,那一趟欧洲行,我成功猎获了当时的青年共产党员刘烨同志,在阿姆斯特丹的最后一个夜晚,我在老干部们的忽悠下半推半就走进一间小酒吧,再半推半就喝了点小酒,然后半推半就上台与乐手共同整了段吉它弹唱,好像是当时很火的jack johnson的《banana pancakes》,好像还有即兴跳舞部分,不脱衣服的那种……当时表演的挺成功,为日后刘烨跟我没话找话奠定了坚实基础。

  婚后我戒掉了流浪汉的生活方式,戒掉名牌、夜生活以及不是纯吃饭的约会,除了偶尔接一些文字翻译工作外就是做一个尽职尽责的家政工人。而让我舍得从午夜公主化身菜市场大妈的两个重要原因:一是缘于刘同志长的超像林志颖——除了脸是黑的;二是感觉嫁给公务员比较靠谱。
  当然,这个感觉在今天早上粉碎性骨折了,事实证明公务员也靠不住。
  对不起,扯远了。我本来想说的是毛毛——当年我们一同选择了外语外贸大学英语教育系,丫在三年级的时候突然发觉自己有摇滚天赋,然后极缺心眼儿的在耳朵上捅了7个窟窿,画烟熏妆,穿要饭的衣服,把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搞成天打五雷轰顶状……乍一看就像超级塞亚人,仔细看比乍一看还像。
  此外,她还旷课学电吉它、学贝斯、学架子鼓,跟地下乐队的主唱玩私奔。当然,不好意思,我那时很哈她,我的二把刀和弦也是跟她学的。她还怂恿我跟她一起整纹身,她在脊椎位置刺了一条梵文,意思是“我是你最爱的人吗?”
  这条特殊疑问句让她毕业后没当成空姐。我想倘若她纹着“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大概考官就会原谅她的年少轻狂了。

  她怂恿我整纹身,我很认真的思考了一宿,然后拿去一张人体背部穴位图,带图解的那种。我觉得做任何事都要有意义。可纹身师报了个价,我觉得很贵,这事儿就这么算了。
  实际上毛毛对摇滚的热情只执着了1年半,毕业前她邂逅了一个宇航员……哦NO,是飞行员,她就不再走塞亚人路线了,改走空姐路线,连跟陌生人打招呼都是Hello Kitty式的。
  再后来我们都毕业了,毛毛进入一家主流媒体,做记者、编辑;2年前跳去另一家非主流媒体,做执行主编,晋级过程中也集齐了12星座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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