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oweijohn 战法(小散的福音,高手的法宝)》
第49节

作者: guoweijohn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09-12-01 18:27:59

  作者:听风者77 回复日期:2009-12-01 18:19:54 
  老师:上面那个图,可能有些人看到左边也有一个二次金叉。但是我们一定要记住,二次金叉的时候,第二个金叉位置一定要比第一个高,才有效,尤其是小周期的时候。
  ===========================
  对于这个,很多人都存在疑问。

  我来解释一下
  二次金叉有很多种,如果第二次位置跟第一次接近或者稍微高一点,那么就是经典、安全的入场点。
  如果二次金叉的位置低于第一次金叉,那么是不太安全的,但是如果均线较好,则可以小幅加仓,昨天11点的时候也说过的。这个要看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了
  战法的核心是低位二次金叉,日线上的大浪接小浪也是由二次金叉衍生的。但是金叉有多种样式,每种样式的安全性有不同,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量的大小和风险承受能力来决定入场仓位的多少。
日期:2009-12-01 18:29:54

  下面这是我昨天对于这个问题的答复
  ***********************************************************
  作者:guoweijohn 回复日期:2009-11-30 10:44:11 
  作者:辛酸往事117 回复日期:2009-11-30 10:39:37 
  请教盼盼一下,低位2次金叉,第二次应该比第一次位置高,是指第二次绿柱比第一次短还是dif和dea的位置比
  =========================
  不是最经典的安全入场点
  安全入场点是第二次稍高,或者接近一个水平
  这次这种金叉没有完全形成背离。
  仓位很重的,持股
  如果仓位太轻的,可以逢低再买,这种时候千万不能追高
日期:2009-12-01 18:35:55

  作者:找回失去的20 回复日期:2009-12-01 18:15:09 
  盼盼,我按照你说的方法,发现宝钢这个时间段的也符合突破型的方法,你看看是不是我哪里理解有误?或者其他的同学请指点一下.
  ===========================
  不要觉得每次突破布林线上轨都会连续涨

  其实很多股票突破以后都面临的是调整。
  这种突破方法需要大盘的配合,还有这个个股的本身的质地,是否是热点。
  不过我觉得最重要的还是量价配合和一种所谓的“盘感”,这点真不太好说。
日期:2009-12-01 18:37:28

  作者:我是郑州的 回复日期:2009-12-01 18:34:52 

  我表述有误,更正一下:牛市是5日,10日,20日,30日,60日,120日均线从上到下依次排列,就好像6道防线一样对K线形成支持;熊市是5日,10日,20日,30日,60日,120日均线从下至上排列,就好像6堵墙一样对K线形成压制。
  ================================
  你说的这个要求有点高,
  其实30,60,120日线整齐排列就可以。
日期:2009-12-01 19:34:16

  作者:钱不够多 回复日期:2009-12-01 19:04:25 
  最近几周一直研究并实践盼盼的战法 感触良多 盼盼给我们小散指明了一条明路 让人有种方法能够在杂乱无章的局势中能保持清晰的操作思路
  2次金叉死叉的信号 防止踏空方法 分批进入分摊风险的操作 重仓etf来稳定自己的情绪 用布林线发掘股票 通过实践培养自己的盘感 这些方法和经验对我来说如获至宝 真是非常感谢盼盼的无私奉献 谢谢!!
  通过这几天的操作 我发现瑞福现阶段的走势明显比大盘基金要差一点 所以我打算先重仓大盘基金 比如深100 等涨势确立后 再换一半仓位到瑞福 这样可以利润最大化 哈哈 不知盼盼有何看法?
  =====================
  你只操作了这几天,呵呵。
  瑞福和同庆B是在真正主升浪的时候才会体会它的功能。
  中小板ETF和深100ETF也是很好的品种,看你的喜好了。
  站内留邮箱
日期:2009-12-01 19:54:02

  作者:rongyu2008 回复日期:2009-12-01 19:51:54 

  有个问题请问老师:
  低位第2次金叉低于第1次金叉,一般不进场,那么第3次金叉低于第1次金叉但高于第2次金叉,是否能进场?
  ====================
  这就是MACD 2+1
  最好的特征。

日期:2009-12-01 20:14:02

  作者:guhaitaojinzhe 回复日期:2009-12-01 19:55:30 
  三、根据不同的市道(振荡市和牛市)看(HS300)K线判断出入场:
  1、振荡市和牛市——60分钟MACD低位一次金叉同时30分钟k线MACD低位二次金叉共振;牛市——30分钟MACD低位二次金叉、MACD日线大浪接小浪,30%资金买入ETF基金、封闭式或杠杆基金、短线股。
  2、MACD60分钟低位二次金叉入场(0轴以下,第2次比第1次高,底背离、绿线越长越保险),40%资金买入ETF基金、封闭式或杠杆基金、中线股。

  3、MACD120分钟低位二次金叉,或MACD60分钟低位三次金叉(也许就是盼盼所说的“MACD日线2加1绝杀”吧),可以把剩下的30%资金全部买入基金和中线股。
  ======================
  你上面的第一条完全理解错误。
  我给你总结一下:
  1.不管什么市场,只要60分钟低位二次金叉都可以入内;

  2、只有在牛市的时候才看30分钟,如果30分钟低位二次金叉也可以进。就比如昨天的11点,可能前面我说的必须等60分钟一次金叉给大家造成了误解。在牛市的时候30分钟和60分钟是可以独立产生入场信号的,也就是说一旦30分钟出现二次金叉或者60分钟出现二次金叉,都可以入场。
  3、震荡市出场看60分钟或者120分钟,牛市出场看日线。
日期:2009-12-01 20:31:46

  作者:玉箫神剑 回复日期:2009-12-01 20:26:27 
  请问盼盼,9月30日30分钟是不是达到了你刚才说的macd2+1,但是震荡市不用30分钟,而当天虽然60分钟macd虽然低位二次金叉,
  =======================

  你这个就是标准的MACD 2加1(我自己取的名字)
  在震荡市的时候,只要均线不显著下冲,不管30分钟还是60分钟,只要有MACD 2+1 ,都是很有效的入场点。
  过去虽然说震荡市不用30分钟,但是对于MACD 2加1来说,震荡市可以用。
  下面这个图是我的PPT里面的一个图。是2008年到2009年的牛熊转换,就是用MACD 2加1 转换过来的。其实2003年,2005年的牛熊转换,全部是MACD 2加1转换过来的。
日期:2009-12-01 20:34:05

  上面的是2009年的牛熊转换过程
  下面我发几个分别是1999年,2003年,2005年的牛熊转换过程,让大家看看MACD 2加1 的威力。
  MACD 2加1 可以视为MACD白线的三道弯。
  1999年

  2003年
日期:2009-12-01 20:51:23

  作者:明年你还牛 回复日期:2009-12-01 20:48:04 
  盼盼:你说的今年的入场点2009.1.9、3.11、4.28、9.2、9.30一共5次之中,只有9.2和9.30两次比较标准——60分钟低位二次金叉,1月9日的二次金叉叉到O轴的上方去了;3月11日金叉没叉成又下去了;4 月28日只有一次金叉;如何解释?难道低位金叉不是在O轴下方?

  =======================
  你忘记了入场点有很多种了么?
  难道你就记住了一个60分钟的?
  2009年1月9号,2009年3月11号,用的都是日线MACD大浪接小浪。
  我觉得大家把方法理解的太片面了。

  要记住,不但有入场点,还有防踏空的点,也是入场点啊。
  动不动就只看一种入场点。很让我失望。
日期:2009-12-01 21:29:37

  作者:小田律师 回复日期:2009-12-01 21:23:49 
  可惜盼盼的做个股的说的少,不过结合我的均线大法,估计也是大成了
  =======================
  散户最喜欢的就是股票。

  但是你不是庄家,你没法控制一个股票。
  不要试图整天想着去抓黑马。
  我的方法,之所以重大盘,轻个股,就是为了让大家不要陷入整天寻找一些黑马的尝试中错过一个又一个大行情,毕竟个股是有热点轮动的,你把握不好,别说跟上大盘了。。。不亏就万事大吉了。。一次调整就可以让你把一年的利润赔个底朝天。
  最简单的 就是:找到了大盘的入场点,买ETF或者杠杆基金。
日期:2009-12-01 21:32:27

  作者:小田律师 回复日期:2009-12-01 21:23:49 
  可惜盼盼的做个股的说的少,不过结合我的均线大法,估计也是大成了

  =======================
  散户最喜欢的就是股票。
  但是你不是庄家,你没法控制一个股票。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