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我们流浪的青春》
第33节

作者: 章望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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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盯着他的脸,逼他:今天你一定要说!
  骆五羊脸涨得猪肝一样,局促不安起来,憋了半天,讷讷地说:都老夫老妻了,还说那些肉麻的干啥呀?
  她坚决不依,耍起了孩子脾气,一定要他说,不说她就不切蛋糕。他嘿嘿笑着,伸出手摸摸她不再年轻的脸,说:唉,真奇怪,你这张老脸呀,我怎么这辈子就看不厌呢。
  吕夏脸飞红霞,忽然像少女一样青春勃发,她狠狠的一拳擂在他胸口,骂道:你这个死老头!拳头落下时,却轻轻的。

  儿女们哈哈大笑起来。
  吕夏不好意思地望着孩子们,眨眨眼睛,对他们说,又像自言自语:我这辈子,幸亏嫁了这个死老头。
  日期:2018-03-05 20:56:15
  那个海魂衫的女孩,改变了我的人生

  二十岁前,我是个小混混。
  高二下期,我喜欢的女孩和老师相爱了,我忽然对人生失去了所有的信心,果断辍学了。我不敢回到乡下,去面对我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父母,我以为外面的世界一定很精彩,于是,独自到城市去流浪。
  每个城市的火车站都是藏污纳垢之地,我呆在这里的一周内,天天被许多同样的小混混欺凌殴打,活得像一只躲闪在垃圾堆的耗子。我拜了在这一块地儿最牛逼的大混混史长子做大哥,在他跟别的流氓团伙火拼中冲锋陷阵,手臂上留下两条紫色刀疤,终于在火车站立住了脚跟。
  此后,混混们能干的坏事我都干过,一样也没落下。
  春运的时候,我会把刚下火车准备赶到码头乘船的旅客带上中巴车,然后在半途加价收费,不从的就打一顿后轰下车。故意把手臂打个绷带吊在脖子上装骨折,朝人群中拼命去挤,让人撞一下后捏破绷带里面装了红染料的塑料袋,敲诈别人付高额医药费。手里拎个杆秤,盘子里装几只烂水果,故意朝人身上冲,水果掉地上踩烂后,要旅客高价买去……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和摆象棋残局的人设套骗人,和车站黑猫旅社的老板合作讹诈嫖客,在小餐馆使用假币兑换真币,扒窃客人的钱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慢慢的,我成了站前路派出所的常客,甚至许多民警对我的生辰八字了如指掌,连审讯都免除了。我甚至知道,我“英雄”的事迹材料一直放在所长办公桌最下面那格抽屉里。
  混了将近两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站前西路的焦点2000酒吧,是我晚上打发时间的地方。我把通过各种手段昧着良心弄来的钱,在这里恣意挥霍掉。那一杯杯进口洋酒,也许就是某个民工在工地流出的血汗;果盘里堆成小山的水果,也许就是哪个打工妹流水线上几个晚班堆积如山的元件。我和同样做混混的朋友们一样,胸口和臂膀上刺着彩色的老鹰和狼头,眼露凶光,在这个人流如潮的酒吧里横冲直撞,不可一世。看到旁边那些畏怯的目光,我们会得意忘形地狂笑,我们用下流的语言掩饰我们的身份卑微。我知道,那些有正当职业的人,打骨子里瞧不起我们,捂着鼻子躲避苍蝇般避开我们。

  那个五月的晚上,我独自一人在焦点2000酒吧里,喝得天昏地暗。睁开眼睛,找不到一个同样混混身份的伙伴了,我决定回房间去睡觉。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今晚的酒吧里有一些不对劲,有一丝与这个氛围极不和谐的元素存在。我的直觉一直很准,靠着我灵敏的第六感,我曾经在这里躲过了一次仇家刻意准备的报复,也曾避过了两次便衣丨警丨察的抓捕。
  我努力将所有的精神都聚焦在眼睛里,去寻找酒吧里我直觉中的不和谐因素,虽然我现在看不到它,但它确实很刺眼地存在。我四处睃巡,终于捕捉到了这个因素来自酒吧右边的角落里,那个沙发上半躺着一个女孩!她与这个酒吧里所有人格格不入,别人都衣着光鲜,大多装酷摆屌。而她明显不是这一类人,她穿着一件海魂衫,蓝色的裙子,木然地坐在那里,眼睛斜眯着,看周围狂魔乱舞的人群。

  她的打扮,让我想起日本动画片里的清纯中学生。当然,她的脸庞也很清秀娇小,一头长发清汤挂面地披散在肩头,随着音乐的律动,她有时候将头微微摇摆,说不出的美丽动人。

  在荒唐的打流生涯中,我已经至少跟五个女孩谈过恋爱,这些女孩,都是些“江湖女侠”,她们抽烟,喝酒,染着酒红的头发,眼影画得像魔幻片的主角,穿黑色背心,破洞牛仔裤,嘴里时不时飙出的口头禅是“我操!”“狗逼!”。这个女孩不止漂亮,她身上的海魂衫像一阵浊世的清风让我神清气爽。仿佛整天吃多了荤腥,突然面对新鲜蔬菜一样,胃口大开。我长得不难看,甚至自认还有些小帅,打流以来,从来没有女孩能拒绝我。

  我装作漫不经心地踱到女孩旁边的沙发上坐下,她眼睛没在我身上停留半刻。我心里没来由地有些紧张,但外表还是无所谓一样,摸出香烟,叼上一支,然后把烟盒摊开送到她面前,问她:“美女,你要吗?”
  女孩眼角抬起来看我一眼,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在昏暗的光影下像两粒星星,她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伸手抽出一支来。有戏!我心里窃喜,忙拿火机帮她把香烟点上,她显然不会抽烟,狠命吸一口后,剧烈地咳嗽起来。
  “两杯啤酒!”我回头对酒保喊着。成功在望,我的声音充斥着猎物已经靠近的激动。深夜还在这里混的女孩,喝上两杯酒,带出去滚床单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儿了。

  女孩接过啤酒,皱着眉头猛喝一口,抹抹嘴角的沫儿,抬头对我说:“你去帮我砍一个人!可以不?”唉,我忽然心里为自己悲哀起来,无论装得如何斯文,任何人一眼就能看出我是个坏人,是个混子,就连小女孩也一眼识破我是能帮她砍人的流氓。
  我干脆玩世不恭地对着她的脸蛋吹了口烟雾,不加掩饰地调侃着:“行啦,妹妹,你是要他的左手,还是右手,或者挑脚筋,要么花了他的脸?”
  女孩根本看不出我在调侃,咬着嘴唇,认真地想了想,道:“不,我要他的命!只要你杀了他,要我付出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呵呵,看来有弑父之仇夺夫之恨啦,说说,为了什么?”我笑着说。
  女孩眼睛里有了莹莹的泪光,咬牙切齿说:“我就是要杀了他!王八蛋,说喜欢我说了一年,竟然和我闺蜜出轨!我要他们都去死!去死!”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相思强说愁,我忽然脑海里闪现出一句不伦不类的诗来。小女孩子,感情受了一点挫折,就跑到这种乌烟瘴气的酒吧来买醉了,殊不知世途险恶。
  我心里在阴险地笑,想跟女孩谈条件,今晚陪我开房,明天我就去帮她砍人。

  忽然,一个中年男人焦急地冲过来,一把拉住女孩的手,吼道:“依依!你怎么跑到这个鬼地方来了!快回家!”
  男人显然是她爸爸,从他身上的国际品牌西装,看得出应该是个成功的男人,他鄙夷地眼光看了我一眼,拽着女孩的手臂,强行拉了回去。女孩海魂衫的方形衣领消失在酒吧出口,我突然如泄气的皮球一样,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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