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兽,你也许真的不懂——那些年后被人遗忘的故事(更新版)》
第12节

作者: 东邪求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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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巴图继续说道:“转眼已经快四十年了,这只狐狸也来了有十几年了!我尽心尽力的去伺候它,希望英格玛能早日被超度。真盼望下辈子她能托生成人,我变成一匹马,天天驮着她,能让我减轻对她的愧疚。”
  从老巴图家里出来,特格希一晚上都郁郁寡欢。倒不是因为狐狸的事情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线索,而是忽然觉得自己太无知了,在未知的事物面前,我们能不能就拍着胸脯说一句,这个世界是没有鬼神的呢?
  第二天,特格希来到老干舅家,这一路上都看见人们神情诧异的讨论着什么事情,虽然好奇心很强,但是他当时急着去给老干婶换药,也没有太在意,想着出来再打听。
  但是,刚端上老干舅家的奶茶,老干舅就原原本本的把外面正在讨论的事情告诉了特格希。原来,是村长朝鲁家失窃了!

  这种事儿在别的地方可能不算大事儿,但是在这个村子里那可是头一遭。村子里统共百十号人家,都是知根知底的,无论蒙汉,绝没有偷鸡摸狗事情发生过,人们出于相互信任,甚至出门连门都不锁。
  就比如那天晚上大家去寻找娜仁,娜仁正是因为没锁门,才让大家得以在她家勘察,从而立即发觉了她失踪的情况。难道来了贼?
  朝鲁皱着眉头想了半天,绝不是外贼。因为他家里实际上没丢什么值钱的东西。自己日常的积蓄,都是抱着塑料袋藏在并不隐秘的木匣子里。如果说是外贼进了村,他何必只偷朝鲁一家?何必只是乱翻一通,并没有偷走什么值钱的东西?
  更何况,这个贼实在是太胆大包天了,他是乘着傍晚,男人经营牲口,女人做饭的时段做的案。哪有这样的既大胆又糊涂的贼呢?
  好在没丢什么东西,所以朝鲁也没有追究。但是这个事情在村子里的震撼却是极大地,毕竟最近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大家难免有些人心惶惶。
  日期:2017-08-18 13:10:53
  听完老干舅的描述,特格希想了想,对老干舅说:“三哥,这件事我觉得太让人纳闷儿了,我这两天怎么想也想不明白,我想上山去查查,你能不能跟我去?遇到野兽咱俩也好对付!”

  老干舅“嗬嗬”的抽着烟笑着,说道:“你不说我也想找你去查查呢,我就不信了,被几个野兽吓破了胆,那人还叫人吗?”
  说干就干!俩人出门不挑日子,收拾收拾东西,带好了食物、水以及最重要的铁砂枪,就急火火的出门了。老干婶换完药之后一直在忙家务,也没顾上两个人,再加上想拦也拦不住,索性就由着他们去了。
  北山上的树林很密,不太适合骑马,所以俩人背着猎丨枪丨,徒步就往娜仁和大鼻子出事的地方去了。
  牧区的人腿脚轻快,五里地,也就是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俩人头上都没冒汗,就来到了事发的现场。
  现场在一个相对空旷的林地里,四周都是树木,其实早就被人收拾过了,也没啥好看的,毕竟骸骨之类的早就被收走了嘛。现场唯一能看出曾经发生过惨剧的地方,在于树上仍然残留的血迹,和树木被撕咬过的痕迹。
  俩人有些失望,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了。老干舅说道:“这没啥好看的了,不如回去得了。”
  特格希不死心,说道:“别着急,三哥,我们再朝四周看看,没准儿能找到点儿别的东西。”于是他继续大步往北走,老干舅也就无奈的跟在了后面。
  这片树林不算很大,再走不到一里地就出了林子,来到了一片戈壁。说是戈壁,但是并不是不毛之地,草木只是稀疏一些罢了,因为这个戈壁滩上有一条细细的河流。
  放牧的人经常把牲口赶到这里饮水,省的回家还得打水,可以说这里不算是人迹罕至。但是大家如果没有什么必要的话,是轻易不会到这里来的,因为这个地方有很多的坟茔,毕竟是个不祥之地。
  据说有一回,一个放牧的小伙子赶着牲口来到了这里,一不小心就踩到了一个不起眼的小坟包上,结果脚直接就陷了进去,怎么拔也拔不出来!小伙子吓得一身冷汗,在那儿叉着一条腿伏地,不停地磕头,磕了不知有多少个头,才感觉自己陷下去的腿稍微松了点儿。拔出来之后,他一刻都不敢停,赶着牲口赶紧往家里跑。
  当时村里很多老人都咒骂过,说小伙子太不懂事,怎么能去骚扰死人的魂灵呢?
  但是特格希这群胆大的货,却认为小伙子可能是踩进了某个野兽——比如獾子的地洞。至于说拔不出来,大概是因为里面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卡住了。

  无论如何,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打从那里开始,这个地方来的人少了。
  特格希看看四周并不高大的土山,对老干舅说:“三哥,走到现在我一直在想一个事儿,你说这个地方虽然不算是村子边儿上,但是毕竟也离村子不远,野兽为啥来这个地方呢?”
  老干舅挠挠头:“不知道,我的脑子没你灵光,你要是想不通,我能想到吗?”说罢掏出水来,递给特格希,说道:“还记得不?前边那个土山上有个特别大的獾子洞,是咱们小时候掏出里边的獾子后,拿铁锹又改大的洞穴。”
  特格希当然记得,那个獾子洞在土山的朝阳的一面,本来只有一米见方,但是他们几个愣是给挖成了一个两米见方的窑洞,变成了他们偶尔会光顾的“乐园”。大家逮完野兔、山鸡之类的野味,不愿意回家烹饪,同时也为了背着大人喝酒,就常在这里聚会。
  说着说着俩人来了兴致,撩开腿几分钟就来到了这个大洞穴。现在正接近盛夏,草原上虽然温度不那么高,但是还是有些热,进了洞穴,黑乎乎的洞里一股清凉之气扑面而来,但是同时,他俩也闻到了一股动物的臊味儿。
  这倒不奇怪,毕竟年深日久了,这里又不怎么来人,难怪会有动物在这里歇宿。俩人掏出手电筒,照一照地上和四周的洞壁,看看有没有野兽或者蛇之类的爬虫,防止意外发生。但是往里一照,吓了他俩一跳。
  距离洞口两米的深度,随着手电光,出现了两只绿幽幽的眼睛!紧接着一个火红的身影窜了出来,没等两个人反应过来,就窜出洞口消失了!
  惊魂未定的老干舅拉着特格希慌张的说:“你看清楚没?黑色的脖子,一只黑色的爪子!”
  特格希心里在呐喊:“又是它!又是它!”
  愣神儿的功夫狐狸已经没影儿了,反正是追不上了,俩人赶紧打着手电筒往里走,这时,一个更加不可思议的景象出现在了他们眼前!
  三个堆放的整整齐齐的石头堆,全部都是河滩上大小均匀的鹅卵石。而三个石头堆,似乎摆放的很有讲究,一大两小,而且石头堆上摆放着五颜六色的烂布条!
  老干舅上前仔细的看看这些布条儿,说道:“你记得不,最近一两年总有人说自己的衣服洗完之后,晾在外面总是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扯烂了!我们当时还怀疑谁家的狗养成坏习惯了。你看看,这些布条就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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