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真实的古代武功高手》
第42节

作者: 小学生阿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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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机会走上抗金前线也就罢了,更要命的是,辛弃疾在地方官任上霉运不断。由于他三天两头上演“青兕”风格,逮着犯罪分子就成批成批的砍头,对上司和同事也是总瞧不上眼,再加上他特会享受生活,一直有美女和豪宅相伴,总给人“腐败”的感觉。于是乎,弹劾他的奏疏此起彼伏,其中一道弹劾令给他扣的罪名挺好玩,说他“花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整日端坐在‘阎王殿’!”
  一个浑身都是文艺细胞的大词人,竟被比作恐怖的活阎罗,这上哪儿说理去?!

  从淳熙八年(1181年)到开禧元年(1205年),这位传说中的“活阎罗”前后被弹劾六次,炒鱿鱼三次,满腔的豪情壮志被浇得冰凉!
  唉,与其如此被坑来坑去,还不如退隐田园呢!辛弃疾真心感觉有些累了。
  第一次被坑那年,辛弃疾就在江西上饶的山水之间营造了一座豪华庄园,起名“稼轩”,自号“稼轩居士”。这里亭台楼阁,雕梁画栋,鱼游碧波,鸟语花香,辛弃疾过得好不惬意(难怪有人告他贪腐)。
  此后辛弃疾虽然也曾被再度启用,但他已经把享受逍遥生活作为他生命中的主打歌了—或与诸多美妾载歌载舞,或与哥们陈亮饮酒游玩,同时也写下了大量流传至今的经典词作。
  不过有时夜深人静时,辛弃疾也会郁闷和伤感,一想到这辈子抗金没希望了,他就憋得慌。

  这一夜,辛大侠又失眠了,于是挥毫写下了经典的《破阵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可怜白发生!是呀,此时的辛弃疾已经快五十岁了,依旧是报国无门…
  南宋开禧三年(1207年)九月,伟大的文豪兼猛士辛弃疾因病去世,终年六十八岁。
  虽然壮志难酬,虽然抱恨而逝,但辛弃疾用他经典的词和威猛的剑获得了另一种意义上的永恒。
  他是历代文学家中武功最高的,也是历代武功高手中文采最牛的,现存的六百多首词使他成为两宋最多产的文学大咖,且数量和质量都是超一流的。而那一系列剑光血影的壮举也让他成为一个极具传奇色彩的魅力英雄。

  如此集江湖侠客与沙场猛将、文学天才与军事天才于一身的奇才,在历史上大熊猫还罕见。这,便是辛弃疾独到的魅力。
  其实头脑超发达的辛弃疾还是个预言家,他于乾道八年(1172年)曾说,金国六十年必定完蛋,但是金国完蛋后宋朝会更倒霉!
  就在辛弃疾说完这话的六十二年后(1234年),蒙古灭了金国,南宋面临着一个更恐怖的新敌手。又过了四十多年(1279年),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灭了南宋,一个时代结束了,辛弃疾和无数大宋热血男儿所作出的努力皆付之东流…
  话说元朝统一中国后,由于不得人心导致极其短命,只活跃了九十多年就被明朝推翻了。大明这个中国古代最后一个汉人王朝,在开国之时可谓群英荟萃猛士如云,其中便有一位英雄和前面说过的王彦昇极为相似—既是开国元勋也是神勇剑客,不过他比心如蛇蝎的王彦昇人气高多了,在他的故事里,有悲壮的传奇,也有感人的情爱…
  日期:2017-07-14 09:04:06

  黑面剑客—花云
  第六位剑客的故事,源自于一丑和尚。
  话说元顺帝至正十三年(1353年)的一天,丑和尚眉开眼笑,手舞足蹈,这倒不是因为他成功化到了一顿可以吃饱的素斋,也不是因为他换了家香火旺盛的大庙,更不是因为他突然变俊俏成为唐三藏那样的美和尚了,而是有一位相貌和他一样奇异的安徽老乡,死活都要追随他从事一项高危但很有前途的事业—造反,而且这位老乡还是一位武功高强的剑客。
  丑和尚生得“奇骨贯顶”,而投奔他的这位老乡生得“貌伟而黑”,都说那张飞、包拯乃“黑人”典范,但皆为小说家虚构,这位老兄才是正史所载的真黑,那真是仿佛浓墨涂面,五官难分,又好像那东山烧过炭、西山挖过煤!
  黑兄弟剑法超群,骁勇绝伦,若他身着皂袍舞剑,那场景真是惊煞万人,恰似一团乌云裹挟道道电光。若夜晚舞剑,那就只见电光不见人了…

  好黑!好剑!好猛!好英雄!丑和尚赞不绝口,从此把这位黑剑客收归帐下。
  这位爱才如命的丑和尚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如今他的身份还不是大明皇帝,而是元末的造反头子。他新收的黑剑客名叫花云,多年来仗剑游走江湖,身怀绝技却不得施展,心想这大元朝气数已尽,与其给蒙古人的朝廷充当爪牙蹂躏百姓,倒不如投奔敢于造反的豪杰为拯救黎庶而战,正所谓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花云听说他的安徽老乡朱元璋乃超级人杰,造反造得甚为雄壮,便提着宝剑前来投奔,二人一见如故,从此花云的宝剑,有的发挥了。
  花云的绝伦之勇不但征服了朱元璋这个丑男人,还征服了一个美少女—邵姑娘,怀春少女爱英雄,英雄铁血也柔情,二人你侬我侬结为连理,从此举案齐眉鸾凤齐鸣,不久就生出一个可爱的男娃。
  黑剑客的婚姻感情很简单,没有那么多小说中瞎编的乱七八糟的江湖儿女爱恨情仇。每当丈夫仗剑出战,妻子总是在家默默祈祷,并操持家务,拉扯小孩,正所谓平淡才是真。有如此贤妻,花云的剑在沙场上舞得更加绚丽。前线军营内,每当静夜时,花云都特别思念妻子,每次出击都盼着能迅速破敌,好和妻儿团圆。
  在花云短暂的一生中,陪伴在他身边的并不是温暖的妻子,多是冰冷的宝剑。

  花云是个异类武者,因为元末明初几乎没人用剑这种兵器了,关于那个时代剑侠纵横剑派林立的传说纯属虚构。平日拿它舞着玩或在江湖上耍耍酷还可以,但若临阵对敌,和万千敌军铁骑的大刀长枪乱箭对决,无异于找死,更别说当时已经有火铳(堪称现代枪炮的老祖宗)这种高科技武器了—您这边挥剑而上,人家那边端着填满弹药的火铳对准您“轰”地一下子,啥下场?可想而知。
  既然剑那么不济事,那花云还用它干啥?脑子锈住了不成?莫急,这花云是个超群的剑客不假,但他也和昔日的前辈“剑圣”裴旻一样,是个精通多般武艺的高手,他十分清楚,何时适合用剑,何时适合用其他兵刃…
  花云加入朱元璋阵营,得以全面施展。安徽怀远乃花云老家,花云自打出来混的那天起,就盼着打回老家,拯救受苦受难的乡亲们。终于朱元璋帮他圆了梦—派他率军攻打怀远城。
  “哇哈哈,老大真英明!乡亲们,吾来也!”花云那个兴奋啊,两眼放光,仗剑率军飞奔怀远城,一番激战,顺利破城。怀远城有一元军守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花云的剑就横在了他的哽嗓咽喉之上,接着绳捆索绑,将其活拿,真是干净利索!朱元璋是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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