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皮拼图——凶残命案引出惊人阴谋》
第4节

作者: 危子的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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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定神再往前走,走得近了,赫然看清楚花盆里面真的不是仙人球,而是一个人头。
  真的是个人头。
  应该是个男人的头,因为头发很短。
  花盆搁在地上,位置很低,我又是站在一米外俯视,月光底下没办法看得更清楚。这会我觉出了些凉意,因为皮肤上乍起一层冷汗,被风一吹,遍体毛骨悚然的感觉。
  院子挺大,但是空空荡荡没多少东西,月光这么亮,根本藏不下人,这人头仿佛凭空飞来搁在这里似的,完全不合逻辑。
  当然,这时候我恍恍惚惚有点明白为什么了。我一直告诫自己,所有看上去不合逻辑的事情,最后都一定有个合逻辑的解释。这话能在很多情况下使我保持清醒和冷静。

  比如现在。
  我的原则一向是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去了再迎头面对。眼下的境况就属于硬着头皮也得上的那种,无论如何,就算只是个凶悍不吉利的梦,我也得先弄弄清楚,到底是谁死得这么有创意,死到我家花盆里来当仙人球玩。
  我再往前挪一点,然后屏住呼吸,慢慢蹲下身体,尽量蹲得低,低到看清楚人头的全貌为止。
  的确是个男人,长得挺普通,死了应该有些时日了,脸上完全没有肉,也没有血色,只一张灰白的皮绷在头骨上,眼睛半闭,稍稍往下垂着,唇角下咧,神情特悲伤,好像死得很冤枉,很不情愿,九泉之下死不甘心的样子。

  再仔细看,那眉眼,那嘴型,鼻翼两侧的法令纹……
  我一屁股跌坐在水泥地上,瞪大眼睛,本能地用手捂住嘴,死死捂住,否则嚎叫声就要惊破这天地了。
  是修叔叔。
  日期:2016-08-15 14:51:00
  2、一场生死速递的意外

  仅管花盆里这颗人头失了血色并且脱了相,我也无论如何都不会认错,修叔叔是我成长过程中难得的温暖,长长的岁月里给予了我缺失的父爱,我怎么可能认不出他。
  他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
  以前还有一个姓陈的伯伯有时也会带着礼物来看我,教我认字,教我很多药草方面的知识,但他很严肃,看着总感觉有点凶,所以我还是喜欢修叔叔,一度怀疑修叔叔其实是我的亲生父亲,问过他几次,他都说不是,还叫我不要胡思乱想。问这个问题的时候我还小,不确定他有没有跟我撒谎,因为他总是否认,每次否认的时候都会板起脸,所以后来我也就不问了。
  怎么都想不到,十多年没见,修叔叔会以这样的形式,跑进我的梦里。尽管已经很清楚这是个梦,我也没能控制住心中一阵大疼,悲天痛地醒了过来,弹簧般绷直了身体坐起,捂着心口好几分钟喘不过气,淌下一脸的眼泪。我突然间明白,他这么多年不来看我,唯一的解释就是死了,否则绝对不会把我丢给苏墨森不管,他知道苏墨森从来不把我当人看待。
  最后一次见修叔叔是十六年前的除夕前夜,他想带我去他家过年,苏墨森不让,两个人吵得很凶,最后苏墨森把他打伤,将他赶出家门,叫他滚蛋,他嘴角流血抬头看我,忍着疼朝我笑,叫我乖乖的不要怕,说他过几天再来看我,给我带好吃的。
  可自那以后,修叔叔就再也没来。我想过很多个他不再来看我的理由,也许是跟苏墨森生气,也许是苏墨森不让他来,等等等等,从来没想过他是不是出什么事了。然后今天这个凶悍不吉利的梦让我相信,他很可能已经死了。
  我蜷着身体抱着膝盖在床上坐了十几分钟才慢慢缓过来,擦掉眼泪下床拉开窗帘,外面一片漆黑,半点声音都没有,静得骇人,静得比刚才那个梦还要不真实,至少梦里还有风声,这会儿真是万籁俱寂,看看时间,才刚过十二点,原来压根就没睡多大一会。

  因为院子里花盆中有人头那部分情景绝对是做梦不会有错,所以恍恍惚惚里我把之前觉得家里有人闯进来过的事情也当成做梦了,没再多考虑,也没更仔细把家里门禁都检查一遍。
  之后再也睡不着,洗个澡,呆坐了会,想起前天跟白亚丰通电话,他说局里这几天上上下下都忙疯了,假也没有好好放,全部没日没夜在加班。当时问他到底出了什么案子需不需要我帮忙他却咬牙不告诉,只叫我安安心心把正月过完再讲。
  既然现在已经把元宵节过掉,这会又反正睡不着,估计白亚丰也还在加班没有睡,便干脆打个电话过去问问情况,到底什么样的案子能让全局上下都忙疯连年假都不能好好放。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通,白亚丰接起来先嗷嗷叫了几声表示正在崩溃中,然后说唉哟我去,妮儿你要是失眠的话干脆来帮忙吧,再这么下去案子没破我先得累死掉了。

  我一边飞快地穿衣服一边用肩膀夹着手机打趣他,说你有一天要是死了,也只可能是笨死的,跟累不累的没关系。他说你可真能接话茬啊,我死了你很开心么?我死了你能多长两斤肉么?
  我挂掉电话扎好头发拎上包就往楼下走,锁好大门,走到院子中央,再回头从一楼看到三楼,确定门窗全都是关好锁紧的,才转身去开车门。
  车子还是苏墨森留下的那辆破桑塔那,一直没换过,以前不换它是不想太露富,后来不换倒真是因为一趟趟为所欲为瞎开乱撞培养出感情来了,这堆铁虽然又老又破,但确实很经造,从来没在关键时候掉过链子,一天天开得顺手,就挺舍不得。
  我家在乡下,开车到城区起码四十分钟,位置是苏墨森故意选的,四面都是荒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离最近的村庄也还有三公里路,为的是不让别人窥探我们的生活,发现我们见不得人的秘密。这些年他带我辗转生活过很多地方,除非只是短期居住,否则一定会选择远离人群的居所。
  大半夜开车最爽快,一路畅通,吃上几个红灯也不急燥,有几条路还可以飚上一把。
  可开到工人路和杏花街那个十字路口,突然出事了。
  这事情出得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差点把那个闯红灯然后用闪电样速度从我车前跑过去的疯女人给撞死,还好刹车刹得快,否则四周无人我只能跟鬼讲道理去了。
  我刚把车子停住,正在想要不要摇下车窗朝外面吼上几声,猛地又有个女人直直地从右边飞奔过来,一跃而起,砰的一声巨响,我整个车身都震了震,眼睁睁看着一个黑漆漆的影子落在挡风玻璃前面,一眨眼的功夫又跳下去朝之前那个女人跑走的方向追去了。
  整个过程就像平时在好莱坞大片里看到的那样,跟特效做出来似的,利利落落,半点都不拖泥带水。前面那个因为头发扎成马尾所以比较容易辨认性别,后面这个是一头齐肩乱发,估计也是个女的,但不排除是娘娘腔男人的可能性。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后面踩着我车前盖跳过去那人手里拎着把十来公分的尖刀,又是那种什么都豁出去了的疯狂架势,摆明是非要致前面那女人于死地的节奏,所以我根本来不及多想,本能地打转方向盘追了上去。我的原则就是绝对不能见死不救,至于其它的,先把人救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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