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克上---日本菊花纹的凋落》
第45节

作者: 真的很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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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8-13 18:00:10
  98,独眼军师(4)
  诹访家的战败与小笠原的衰落,都势必会引导武田家与村上家进行大战,好决定出谁才是真正的信浓之主来,村上义清成为武田信玄的强敌,在武田信玄的一生之中,最初的失败就发生在与村上义清的交战之中。
  当时的信浓豪族和小势力如同野草一样,不仅是随风倒,更是不停的在叛乱和降服之间摇摆,如不能击败村上义清,武田信玄也就无法彻底的收服信浓。第一次大会战是在上田原发生的,通常认为武田信玄被村上义清杀的大败,一批家老重臣战死。
  然而我并不这么看,上田原之战是武田信玄取得了胜利的战争,战争胜负不能只依靠战争的结果来判断,表面上看来上田原之战是两个势力在作战,第一个是武田信玄的武田军,第二个是村上义清的村上军。

  可事实并非如此,为何村上军可以冲入武田军阵之中如同无人之境,恰恰是因为武田军存在着两个势力,这场战争真正的势力是:武田信玄的武田军,武田重臣们的家臣军,村上义清的村上军。
  村上义清作为信浓最后一个强大的大名,谁能打败他谁就能获得更好的利益,这一点在武田军出现了一种催化作用,表面上是一支军队的武田军,实质上分成了两支,这个分化是决定性的。
  家臣们想要依靠打败村上义清取得更多的利益,而武田信玄同样想要击败村上义清取得更大的控制权,家臣与家主在战争之中争斗了起来,原本稳定的阵型就出现了松动,家臣的贪功冒进使得在一个局部村上义清完全具有了压倒性的优势。
  武田家重臣甘利虎泰与作为家主师傅板垣信方战死,这样武田军的阵脚就大乱,村上义清攻入了武田信玄的本阵(家主的阵地),想要以杀掉家主的办法来打垮武田家,作为大势力的两个大名居然到了面对面比试武艺的地步,可以说武田信玄也遇到了人生的危险。
  结果村上义清没有办法快速杀掉武田信玄又要陷入被包围的情况才撤退,此次战争结束以后原本偏向武田家的豪族转而投向了村上家。
  那么该怎么看待这场战争呢?这暴露出武田家的内部实质上并不团结,甚至可以说这次战争将决定了武田信玄人生的走向,然而这个走向却未必对武田信玄不利。家臣与家主之间的关系在这里可以说是对应了之前家臣支持武田信玄流放武田信虎的一个证据。
  在这场战争前胜者是家臣,却不是武田信玄。家臣的肆意妄为也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这场失败,真正的胜者却是失败了的武田信玄。
  虽然失败了,但是重臣战死后对武田家内部的家臣与家主关系带来了颠覆,武田信玄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就是善培养新人,通过对新家臣的培养来制衡家中。

  武田信玄的重臣死亡为他推行武田家的改革提供了时机,武田信玄决定以“法”来管理甲斐与信浓之地,该怎么看待这个“法”呢?
  武田信玄所推崇的是“法家非法”。
  日期:2015-08-13 18:02:05
  99,独眼军师(5)

  “甲州法度”是武田信玄不断研究和修改最终形成的武田家管理制度,在之前谈到了“今川仮名目録”是今川义元治理骏河的方略。武田信玄为何要用“法家非法”来治理呢?因为这是他所能选择的最不坏的办法。
  织田信长善用“钱”是因为他所在地方非常富庶,可以很容易就聚拢大笔资本,利用资本所产生的价值与资产的价值进行对抗,以“钱”治国可以很好的把资本聚在自己手里,即便其家臣背叛,也只能获得依靠封地所产生的资产和少量的资本与织田信长对抗。
  但是织田信长就不同了,利用大把的金钱不仅可以购买大量装备,更是能聚拢大量失地的农民与资本,将资本与兵员结合起来就成了力量,可以很快的就打败对手。
  那么武田信玄是不具备这个能力的,因为甲斐与信浓虽然拥有金山,但是军队所需要的物资和装备却很难运抵,为何封地权喜欢封锁?因为封锁即能困死对方,使得自己所拥有的资产为自己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武田信玄没有港口也缺少道路平坦且具备大量运输能力的路上贸易权,所以他无法轻易的复制织田信长的成功,转而只能选择走自己的路,那么旧幕府制度之下的封建阶级关系已经瓦解,守护代纷纷成为危卵,自保尚且不能,更不要说影响他人了。
  所以武田信玄需要新的制度来确保自己与家臣的关系,这就是《甲州法度》推出的理由,可是想要推广法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这需要非常好的时机把握,推广制度意味着调节家中关系,在家臣强势家主弱势的情况之下推广,只会让家臣叛乱,因为《甲州法度》是“法家非法”。
  推广这个《甲州法度》的目的并不是创造一条可依靠的真正“法制”,可以说“法家非法”是世界历史之中的常态,而真正的法家“法家法派”是无法做到的,如果单纯强调唯一性的“依法治国”,其结果不但不是人人守法,相反是“必然亡国”。
  因为“法”只“可治其行不可治其心”法度所能管理和打击的是人的“行为”,而不能打击人的“心”,“法”要实行需要制定“法律”,而律是一种规则,约定了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表面上看起来是惩恶扬善之举。
  可是事实必然背道而驰,律必是落后的,因为他需要案件和罪行出现才能打击和修订,这样问题就来了,如果说律是墙壁的话,那么就是一个实体,而人的心是一个虚体,对犯罪者来说必然是潜心研究法律,举动就像是翻墙,通过研究律法找到漏洞,实施“新型犯罪”。当新型犯罪不受法律制裁的时候甚至是肆意妄为,这就是所谓的“钻法律的漏洞”。
  如此一来律法就要修改,弥补上漏洞形成更严密的法条,但是问题就产生了,犯罪者总在通过心去变行,通过研究旧法来寻找新的犯罪手段。法律是实体所以必然是漏洞可钻。如果认为只要不停修法就能弥补漏洞的话实质上是不对的。
  因为法律越修订就越多,越修订就越严密,表面上是好的,可是结果必然是造成“严刑峻法”的产生,普通人很容易就触犯法律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过密的法律最终会相互矛盾,形成法律上的对冲,甚至犯罪者只要轻易改变一些举动就能从重刑转为轻刑。
  长此以往,人人都不再遵守法律,都在寻找法律的漏洞,法律只能打压守法的普通人,却对一心犯罪的恶人毫无办法,最终法律必然崩溃。

  法律一旦失去了人们的支持,也就等于失去了契约关系,那时候“法家法派”也就注定失败,但是这也只是崩溃的开始并非结束。
  更糟的情况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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