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后初恋男友出现在我上班的写字楼里,以为在演偶像剧,结果集集心塞》
第19节

作者: 艺艺芽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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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5-02-10 22:02:48
  我和Vic落地香港之后先到酒店check in。酒店lobby的电子显示屏上有一个欢迎XX公司(一家大陆公司)年会的海报,我指给Vic看,说,看,咱们公司多抠门,下次就要找这样的地方。Vic一边跟前台小姐办手续一边说,哟,这么快想好找下家啦,那看来我是有戏。我戳了他腰一下,说,两间房啊。
  在香港的几天,我们就像一对普通的情侣,有时他牵着我的手,有时我挽着他的胳膊,在大街小巷搜罗各种小吃和甜品,去兰桂坊听歌看明星,沿着维多利亚港吹海风,我shopping他买单,一切都这么自然而然,不加刻意。
  有一晚,我们乘船夜游维多利亚港,现在不是旺季,船上的人很少,海风很大,大家都躲在船舱里面,甲板上几乎都没有人。我和Vic走到船尾,趴在船舷边看着港口两岸的灯光明明灭灭,等8点的烟火,海风吹过来,Vic把我揽进怀里,我们的脸离得很近很近,我们之间的初吻一触即发。
  Vic说,想好了吗。
  我说嗯。
  Vic说,怎么样怎么样。
  我说,回去以后告诉你。

  Vic说,为什么。
  我说,万一现在告诉你你不买单了怎么办。
  Vic皱起了眉头,说,不准say no。
  皱眉的样子都这么美,我看着他,正陶醉在自己的YY中,忽然有人站在我们身后说话,我回头一看,是个戴眼镜的男人,他叽里咕噜说了几句广东话和好几个sorry,vic 莫名其妙的看着我,我四下看看,甲板上已经没有人了,于是对男人笑着说,sure。然后拉着Vic回到里船舱里。Vic问我怎么回事。我笑笑说你看着吧。
  那个男人拉着一个女孩走到船尾,两人说了一会儿话,天空亮起烟火的时候男人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戒指,单膝跪地,求婚了。女孩带上戒指,船舱里的人们开始鼓掌。

  Vic忽然攥紧了我的手,说,你看上天给了我们这么多暗示,你不要辜负他。
  日期:2015-02-10 22:19:42
  一天早上,我照常到酒店的咖啡厅去吃早餐,年会企业的员工把餐厅坐的满满当当,一大片荧光黄的帽衫晃的我眼晕,我四处走动着找空位,忽然有人在身后用很犹豫很怀疑的声音叫了我一声,盈盈?
  我转过身,愣了一秒,惊慌了一秒,大脑放空了一秒,最后一个一秒里我脑海里闪过几个问题:

  1.我化妆了吗?画了,红唇大眼大浓妆
  2.拎名牌包了吗?Yes,Prada。
  3.我穿的什么鞋?唉算了直男又不懂。
  4.今天穿的什么衣服?时尚有品位显身材
  5.我看起来怎么样?美翻了
  6.第一句话该怎么说才能显得老娘高大高贵高高在上老娘过得比你好时间格外疼惜我没有在我身上留下岁月的痕迹?
  那人从座位上起身冲我走过来,热情的笑着。
  他说,来玩啊。

  我瞬间变成笑脸,说,是啊。
  他说,什么时候走。
  我说,过两天。
  他说,现在忙什么那。
  我撩了一下头发,全职太太,呵呵。

  他愣了下,说,不像你啊。
  我笑笑,内心准备的台词是:歇下来才知道上班辛苦啊,每天起早贪黑累的跟狗一样挣那么一点钱还容易死的早图什么呀。但我是有修养有品位的独立女性,不会说那么市井的话,不会咄咄逼人,说了倒像做戏了,于是我摆了一个优雅的笑容,说,红颜弹指老,有条件了就好好爱惜自己嘛。话说出口心里有点后悔,这话也太做作太装逼了。
  这时,EX的同事招呼他要走了。他欲言又止,意味深长的看看我说,那...我先走了。我说好的。
  是的,要不怎么说天道不测造化弄人,人生大戏狗血撕逼呢,就在这千万年之中,在这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秒,也没有晚一秒,就这样刚巧赶上了,那群人中间的那一张熟悉的脸,他,就是,我的,前男友。男友。友。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Vic下来之后,我没提刚才的事,我们吃过早餐接着出去扫街。中午的时候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晚上一起吃饭吧。我回晚上有约了抱歉。几个小时后他又发来说,有空就见一面吧。我想了想,回说,晚上10点酒店三楼酒吧见。我掐着时间和Vic晚上8点回到酒店,洗了澡,做了三种面膜,把湿头发编成辫子扎起来,一边看着电视,一边手机放着歌,一边盯着时钟,手里拿着遥控器机械式的换着台。

  日期:2015-02-10 23:46:03
  EX是我大学时期的恋人。
  第一次见他,是高中时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他是一个好朋友的朋友,我们一见如故,一整晚都在滔滔不绝的说话,我们都以为对方是和自己非常相像的人,读过一样的书,喜欢一样的运动,笑点非常接近,说话方式和思维方式都非常相似。
  ex从没对我表白过,我们只是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打电话的时间越来越长,在一起待的时间越来越久,我常去他家吃饭,他常常送我回家,顺其自然毫无bug的牵手拥抱接吻,逛街的时候会很自然地边逛边商量周围的楼盘哪个好,婚纱选什么颜色,戒指选什么款式,还起好了孩子的名字,也定好了孩子将来的择偶标准。和跟自己相似的人谈恋爱是一种很特别的体验,因为两个人有一种难以言说的默契,我说上半句,他就可以接下半句,我说开头,他就知道结果,我一个眼神一个小动作,他就可以解读出整个故事,知道对方的笑点怒点,知道何时进退,仿佛一切都水到渠成,你会有一种上天给每个人都准备了一个完美契合的另一半的错觉。

  比如有一次,我和ex和一个灯泡一起搭地铁,中间有人下车,空出两个座位。灯泡先坐了一个,剩下一个座位我和ex开始推让。
  我说,你前天扭了脚你赶紧坐啊。
  他说,你站久了腰痛当然你坐啊。
  我说,你上午刚搬了东西你坐。
  他说,刚才就看你血糖有点低你坐啊。
  我说,你瘦你坐这个胖子旁边不挤。
  ....
  我俩推来推去,最后灯泡受不了了,站起来说,坐坐坐你俩一起坐,烦死了。我俩对视一眼,一屁股坐下去,同时对对方微笑,然后举起手比了一个V手势。灯泡哭笑不得说,你们两口子太鸡贼了。旁边的一个女乘客也忍不住偷笑了,我笑着对她说,不带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啊。女乘客说,你俩太逗了,结婚了么。我和ex又同时对看一眼,同时对对方翻了个白眼,同时不屑地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又同时嫌弃地把头扭向了另外一边。周围的乘客都笑翻了。

  就像没有剧本的小品一样,没有商量,没有任何事先计划,默契的一气呵成。
  我们从来都没想过会有分开的一天,因为觉得这个世界上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像对方一样吸引自己,适合自己。说到底,人都是自恋的,或许爱上另一个自己才是最长久的爱情,才是最好的归宿吧。
  Vic是一直藏在我心里的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我的回忆里都是他的美好,或者说,是我经年累月用幻想包装出来的美好。而ex是我真实相爱过相处过托付过的男人,我们的过往,爱恨,就切切实实摆在哪里,挥之不去。
  我看看表,已经10点过5分,爬起来换了一件白色t shirt,背带牛仔裤挽起裤脚露出细细的脚踝,戴上一条锁骨链,把头发散开,吹干,头发自然的蜷曲着散下来,擦了一点透明的唇膏,我照照镜子,深呼吸一口气,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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