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暗面 第十四部 香港十大奇案之跑马地纸盒藏尸案》
第14节

作者: 零点九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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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他,

  他只是个旁观者……
  警察终于把他拉出人群,
  护住他全身向法院大门里进去,
  仍然有人扔东西,

  包括石头砸坏玻璃!
  下面人群口号一致起来:“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声音震天,
  刘廷回想起自己母亲对钱伟廉的愤怒,

  对自己给他治罪的极度自豪,
  刘廷突然有一种刺骨的恐惧感。
  半个小时后,法庭开庭,
  钱伟廉因为西服被拽坏,
  只换了一件白色衬衫,鲜红的不合时宜的领带希在上面好像参加喜筵,
  或这是一种对众人的挑衅和蔑视。
  钱伟廉妻子坐在听众席前排,
  带着自己的儿子,
  儿子呆呆的看着钱伟廉,
  钱伟廉和妻子对视,

  刘廷看到了他们两人的感情流露,
  钱伟廉第一次似乎不在坚硬,
  这让刘廷极度不适,胸口发闷。
  例行环节后,
  检察官开始发言:“尊敬的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员,我想在这里提醒各位,本案凶手是一个虐杀刚刚成年少女的……极端残忍,冷血,镇定的凶徒!”

  辩护律师:“我反对!被告未被定罪前,检察官不可以假设立场!”
  检察官冷笑:“被告被逮捕后一直拒绝认罪……但法的精神是用客观说话,凶手不承认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依赖大量的环境证据……如果物证、逻辑综合起来是完善而合理的,就应判定被告罪名成立,这不是电视演绎或者侦破小说,所谓100%严密无漏洞的案件在真实世界里是不存在的!……这点请各位陪审员一定引起注意!”
  陪审员大都露出非常赞许表情,
  法警抬上来三张长台,
  上面堆满各种证物,
  现场轻微骚动,
  “各位,这些就是本案证物,共200多件,包括被告衣物、内衣裤、这个纸盒子(拿起来,把口朝向观众席,观众席一片惊叫,里面摆放着一个真人大小的塑胶模特,带着让人不适的怪异惊悚感),是模拟案发现场,其它还包括烧焊器,电线、割掉死者身体组织的铁锯、这些大概三十个小白盒子,里面装的是死者尸检取样的头发,身体组织、烧焦的耻毛,身体及纸盒里发现的衣服纤维。

  根据这些物证,我将尝试还原整个杀人过程:
  16日下午六时至凌晨期间,凶徒用右臂单手勒住死者颈部,导致死者窒息死亡(配死者颈部勒痕照片投影,上部可以看到死者整个头部眼睛圆睁,下部可以看到血淋淋胸部两块血肉模糊,观众有人因恐惧尖叫)。
  死者双乳被割掉,没有找到!……
  耻毛被烧焊器烧过,
  显示凶徒有性侵犯变态嫌疑(用手指钱伟廉),
  但死者又未被**,可能是现场环境不允许,或者有意外发生。
  在死者裸体上及指甲里发现衣服纤维,可以与被告西服完全吻合,
  (指照片)死者头发上有电线胶成分,也在雪糕铺内发现此证物。
  此外经过仔细搜寻,工作间内还发现死者头发毛发,而手肘下面有半张印有“未焊”字样纸屑,另外半张也在工作间内发现。

  并且字迹与被告完全吻合。”
  钱伟廉答辩:“烧焊器是电器行常备型号,我拥有这个型号并不罕见,
  我所穿西服也不是罕见样式,只凭死者200多衣服纤维里面仅仅7条证明我杀人实在勉强!
  我日常根本不穿着西服,当天因有同事宴请我,我为表示正式才穿,但我在离开宴会返回雪糕铺值晚班前,有先返回家里更换工作服装,西服根本没有进入店里。衣服纤维来源,我回想可能是来自于与别人握手。”

  “(被打断)什么人?!”
  “我不记得……但确实有握手……(检察官露出得意笑容),也许那个人将纤维带回店铺,更有可能是有人穿着与我完全相同样式服装,目的就是为了栽赃给我……你们警方就能证明那个纤维一定来自于我,而不是其它第二件衣服么?”
  钱伟廉非常镇定,声音洪亮,不慌张:“还有死者被烧焊器侵犯的事情……这种卑贱下流行为,我极度鄙视,更不可能做出!……
  还有你们警方最开始怀疑我,是因为说我看到警察慌张,事实是那天我喝过酒,所以才会脖子上血管跳动,不是因为恐惧!”
  “你见到警察时候是几点?”
  “上午十点左右?”
  “十点就喝酒?”
  下面观众席一片哄笑。
  钱伟廉老婆站起来高喊:“他是喝酒了!……早上有时候他会喝酒!”
  “肃静!”法官敲桌子。

  钱伟廉妻子激动:“我说的是真话!为什么你们不信?我老公没有杀人!?”
  辩护律师:“我很奇怪一点,就是警方从案件开始调查,自始至终似乎只调查我当事人,似乎在假设立场,这对我当事人极度不公!
  案中我觉得关键的一点漏洞是,根据死者女性朋友贾
  日期:2013-04-25 02:11:00
  案中我觉得关键的一点漏洞是,根据死者女性朋友贾思齐说法,死者打最后一个电话时,背景噪音极大。这是个矛盾。
  根据你们警方的所谓推断,你们认为和死者完全不认识的我的当事人,之所以和死者碰面,是死者想要找电话时无意中选择雪糕铺,可雪糕铺是一个安静场所,而五点左右附近噪音较大的地方只有街上或者茶楼这些场所。
  死者从簸箕湾家里跑到跑马地,只是坐公车就需要一个小时时间,中间按照你们警方描述,还要去广告公司替他哥哥办事,因为离开家里较平日更早没有吃饭,所以还要挤出时间解决肚子的问题,时间上实在无法做到。
  除非有车辆载着死者到处移动才有可能!可是我当事人没有驾照,更没有车辆。
  另外根据你们警方根据早先的新闻报道,曾经用你们所谓的最科学客观的鉴证科结论推断死者死亡时间是在12点以后,现在又说因为纸盒散热,还有被人掐死时候体温会升高,所以死亡时间提前到了我当事人在雪糕铺值班的6点到12点。
  我认为这个时间提前原因,完全是为了配合你们指控假设!你们这是在预设立场!制造冤案!”
  法庭一片安静,
  “这个案子巧合太多!根本无法让人信服!你们只是因为死者死法残忍,而我当事人私生活或者为人处世态度有怪异处,就假设他为做出此变态行径的最好人选,加上舆论施压,大众的狂热情绪,就判定我当事人必为凶手,再以此为结论搜罗证据,怎能服众!”

  法庭仍然安静。
  刘廷去看钱伟廉,
  钱伟廉仍然表情漠然。
  那种完全与自己无关的镇定感,
  根据刘廷经验,
  只有真正凶残而毫无心理负担的危险凶犯,

  才会具有。
  他们缺少人正常对死亡杀戮的恐惧敬畏。
  因而显得麻木冷血。
  钱伟廉符合这个特征,
  而且表现出比恶犯更强烈的极度冷静理智,
  自己是否真的冤枉钱伟廉?
  第二日
  法庭按照检察官要求,到案发现场实际进行模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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