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便宜,在58同城上买了个二手的卡片机,吓屎了》
第37节

作者: 长春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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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吧的老板跟勋先生关系很好,真是下了血本让自己的酒吧有人气,这么做下去,他的酒吧一定在赔钱。刚才因为外面有雾气,看得不太清楚,我们大家坐在窗前,这回是张大台子,大家刚好能全都坐下。勋先生很惧怕黑暗,喜欢阳光,看他白皙的肤色,不像是喜欢晒太阳的人,难道是最近才养成的好习惯。
  在朝阳下,他脸上的伤毫无保留的呈现在我们面前。勋先生的反应让我五体投地,指着自己猪头一般的脸说,“这是昨天下午弄的,这是昨天晚上弄的。”我忍不住好奇凑近了看,“啥,还是分批次的?”大家也都挺好奇的凑上去,立刻就把光给挡住了,反而看不到什么了,一张泛青的脸,有些吓人,眼睛里还有怒火,往后退了一下,“别看了。”
  帮帮打趣,“你年纪大,就别跟我们一般见识了。”

  勋先生说,“有一部分是摔伤,还有的就是抓伤。”他这么一说,我才留意到他脸上细细的血痕。他接着说,“昨天早上,你们走了之后,我和我朋友一起去了天主教堂,找神父给这个相机举行了除魔仪式,还洒了圣水。这个相机自始至终都没有什么怪异的反射,神父认为是我多虑了,但还是很尽职的举行完整个仪式,告知我这个相机已经是干净的了,我和我的朋友就驱车回来。路上竟然翻车了,幸亏他没有受伤。”

  我问道,“你就受了这点伤?”打量着他的脸,真是不幸中的万幸,人在车上,车都翻了只是鼻青脸肿而已。
  勋先生的脾气果然很臭,“你还想怎样?”言下之意,老子都这德行了,你还觉得不够。
  我赶紧陪着笑脸问道:“您先给咱们讲讲,翻车的过程,是不是开车的人不注意?”
  勋先生说,“我的朋友是个非常稳重的人,他在长春开车十年,都没有触犯过交通法规。当时是开在自由大路春城大街那一块,当时行人很少,我们开的比较快,但是绝对没有超速,路上忽然跑出来一条狗,我的朋友为了避开那只狗,只能刹车和打方向盘,车撞到了马路牙子(他吐出这么一个非常地道浓郁的东北话,虽然场合不适合,还是有两个人笑了)上,就翻了。但是翻车之后,我朋友没有事,我也只是撞到了车上,没有大碍,我朋友把我拉出汽车,检查汽车并没有漏油起火,那只狗也不见了。而且以他开车的经验,这种急刹根本不至于翻车,顶多冲到人行路上面。”他的那个朋友看来就是开这个酒吧的老外,要也是个棒子,估计看到狗躲不开就直接撞上去了,然后大家晚上热热闹闹的吃狗肉火锅。

  日期:2013-11-30 21:01:00
  我说:“这个就暂且算作交通事故,毕竟还是有可能自然发生的吧,对了,那只狗长什么样?你看到了吗?”
  勋先生说,“我没看到,是我朋友看到的,我当时在车上打瞌睡,据说是一条黑色的大狗。这件事,我本来也没有放在心上,联系了交警之后,我朋友和我先去医院处理了一下,然后打车回到的酒吧,因为太累了,我们俩就睡下了。
  我醒来的原因是因为脸上非常的疼痛,醒来发现已经黑天了,外面很热闹,酒吧正在营业。当时我没有介意,因为本来脸上就受伤了。摸索着找到了开关,把电灯打开,看到镜子,却发现自己脸上全都是血,我洗了一下脸,发现脸上除了摔伤还布满了抓痕。之后我就给你打了电话,一直等到你们过来。”他说的轻描淡写,不知道当时会不会是鬼哭狼嚎的惨叫。
  小四说,“我个人认为,你拿着这个相机去驱邪,它生气了,这么做只是对你稍作惩罚,因为类似的事情也发生在我们身上。”
  小六补充,“那个勋先生,你是不是跟夜店里的辣妹勾三搭四了,所以她很生气,故意把你的脸给弄坏,让你没有办法出轨。”我们都在点头,很有道理的说。
  勋先生说,“我已经离婚了!”看来连他也同意小六的说法。
  小六说,“她或许不这么认为。”
  帮帮拍着勋先生的肩膀劝说,“大哥,你跟死人有什么道理可讲。”勋先生的脸色一下子就变了,其实以他现在的脸,根本看不出什么表情,不过他的眼睛暴露的很清楚,他害怕而且还有些凶悍的样子。果然是在东北呆久了,棒子也变成老爷们了。估计他还真有可能是很淡定的看着自己满脸的血,然后淡定的洗脸,洗完脸之后看到满脸的血痕也很平静,心里打着鬼主意。
  勋先生说,“我应该跟你们说过,我很早就来到长春了。”
  我说:“嗯,你说过。”
  勋先生说:“所以,我比你们要了解这个城市。既然她不仁,我就不义。我已经找了一个大师,我今晚要除去它。”他说着把相机放到了桌面上,打开相机,里面有一张照片,挺吓人的,满脸是血的一个人,躺在蓝色的床单上,连枕头上也沾上了血迹。仔细辨认,应该是勋先生。我问道:“您自拍?”小六赶紧说,“自拍会闭着眼睛啊。”这个勋先生脾气可真够暴躁,一言不慎就是要打人的架势。我们被这破相机缠了这么久,也没有变成暴躁狂啊。

  日期:2013-11-30 21:31:00
  勋先生说,“我是洗完脸,看到这个相机打开了就放在我的枕头边上,里面有一张相片,就是这张,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拍的。说不定是我梦游。”
  老二拿起来相机,说,“奇怪了,这个相机一直没有充过电。”我说:“呀,还需要充电吗,我都不知道。”
  老二说,“我们拿出去玩了这么久,按理来说早就该没电了,但是现在,你看,电量还是满格。”专业人士张摄影师凑上去以肯定的态度说,“嗯,照片还开了闪光灯。”
  勋先生说,“我的朋友跟我说,他看到我房间里闪了一下,担心我就进来看了一下,发现窗户开着,帮我把窗户关上就走了,他以为是外面的车灯晃的。”
  小四说,“看来就是那个时候了。你把我们都叫来,就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消息?”

  勋先生说,“不是,在我回来之前,你们已经跟它或多或少有点联系,我不想留下遗患,我要一网打尽,所以,驱鬼的时候,你们必须都要在现场,还有别的人跟这件事有关吗?我会补偿你们的。”
  我摇头道,“没了,你那个高人呢?”勋先生都已经偏执了。
  勋先生说,“你们一会儿就能见到。”
  我坐在窗前,看到一个熟人走了过来,我以为我自己眼花,没想到揉了揉眼睛还真的是他,他不但在酒吧前的街道上走,还拐进了酒吧的门,我问道:“您说的高人就是他吗?还真的是高人啊。”李队长拿着一牛皮纸袋的东西进来了,大着嗓门吼道:“勋志杰呢?”
  勋先生站了起来,“我就是。”我有点小失望,凭良心说,以我跟李队长短暂的接触,他应该是个得力的刑警,不过这种事找他,也太科学主义了。李队长把纸袋拍在桌子上说,“让你过去取,你死活不肯,还得我给你送过来,你也太蹬鼻子上脸了。”
  勋先生说,“我不要了,你就扔了吧,非要给我干什么?”
  李队长鼻子里面喷出两团怒火,拿出一个皱巴巴的本子拍在勋先生胸口,“签字!”勋先生在本子上签了字,李队长收起本子说,“就为了这个签字,我大老远的来找你!你以为我喜欢上杆子给你送东西,不爱要就自己扔,非麻烦别人,你这种人多去了,当时说不要,事后哭哭啼啼的上访说我们警*方秘了你们亲属的遗物。还有挺帅的小伙,何必作践自己呢,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支花。”

  勋先生刚想解释,只吐出一个字,“你……”李队长就风风火火的离开了。
  日期:2013-11-30 22:01:00
  勋先生从怀里掏出来一只打火机,捏着那个牛皮纸袋就把角给点燃了,我们都挺吃惊的,他也太激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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