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相处四年的男友就快结婚了,结果我跟比我小三岁的男人滚床单了……》
第44节

作者: 棉手套的逆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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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11-17 16:56:51
  060
  那段日子,像梦一样。
  我们住上了装修精致的套房,三天两头有各种各样的应酬,也认识了很多从前根本不是在同一档次的朋友。
  叫他雄哥的人越来越多了,我虽然年龄不大,但是大家都知道他对我的特别,所以也会尊称一声“雄嫂”。
  他没有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见识了很多大的场面之后,就开始被花花世界所迷住,而忽视了身边的女人。
  他一直跟其他的女人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管去哪里,即使人再多也一定牵着我的手,他总是跟别人说这是我家丫头,他不能容许其他人对我有一点点的怠慢。
  我印象最深的那次,是我们一起去吃饭。那天有两桌人,男的一桌,女的一桌,而且在不同的包间。
  他们男的很快就喝开了,女的这一桌,有个女人是他朋友的老婆,是杭州本地人,家世不错。

  当时那顿饭吃得很不愉快,因为她对我拐弯抹角说了很多看不起我的话,我虽未吭声,但却总觉得心情低落,甚至某一刻我在想,如今的他如此优秀,我是否真的已经配不上他了。如她所说,我不过是一个外来的小丫头,无背景无能力,就那么几分姿色而已,凭什么跟她坐一桌呢,马雄英迟早会抛弃我的,花花世界女人那么多,我这样的小丫头则更是多如牛毛……
  她的话虽然没有这么直白,但是就是这样的意思,我听得出来,但并不言语。旁边几个女人,有本地的,有外地的,也许是人的一种羡慕嫉妒恨的心理作怪吧,都附和着她的话语,我明显感觉到孤立无援。
  那是我第一次发现,我融不进这样的圈子。饭吃到一半,我感觉无法融入那样的气氛里,我起身,在隔壁包厢的门口望了望,马雄英和朋友们聊得正嗨,我也不想过去扰局。于是,我走了出去,想在外面走走,透透气。
  一个人在街头徘徊,靠着电线杆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感觉那样的孤独。我以为马雄英应该无暇顾及我的处境,毕竟那是谈生意的场合,也不能太卿卿我我。
  没想到,我出来大概十分钟的样子,他就出来找我了。当我倚在电线杆上,看到他一脸焦急、四处张望的神情,感觉那样的亲近。很快他也看到了我,快步走了过来,直接把我搂进了怀里,他说:丫头,外面这么冷,你又不熟悉,一个人跑出来做什么呢?
  我被他紧紧抱在怀里,感觉好温暖好温暖,我说:感觉里面太闷了,就出来透透气。
  他看着我的神情有点心疼,用手勾了一下我的鼻子,然后搂着我往饭店走,他说:丫头,受什么委屈就跟我说,不要放在心里。有我在,不会有人欺负你的。
  原来我不说,他亦懂得。他揽着我大大方方地走到我刚才的包间,拿起我座位上的酒杯倒上酒,然后举起杯子,对那个女人说:嫂子,我跟大哥的交情你也知道。丫头年纪小,我不在旁边的时候,还烦请你多照顾一下,就当作是自己的妹妹。我的女人,我是不会让别人欺负的。如果谁敢欺负,管她是谁,我都不会客气的。
  他的声音很大,包厢门开着,隔壁那一桌的男人也听到了,我拉了拉他的衣袖,他回头看着我笑了一下,我示意他别再说下去了,他揽着我的手更紧了一些,用眼神示意没事。
  他的那一帮朋友听到他的话都过来了,那个女人的老公也许了解自己女人的个性,直接对那个女人说:你当嫂子的,怎么就不懂得照顾一下,都是自家人。雄英不说了啊,别跟女人一般见识,我们继续喝酒。小小,你跟雄英坐一起,我叫服务员加个位子,就这么定了啊。
  马雄英搂着我的肩膀,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了那个包厢,服务员加了座位,我们并肩坐下,他一边谈笑风生,一边拉着我的手,时不时给我一个温柔的眼神。
  后来,再也没有男人那么man地为我出头过,再也没有男人如此爷们地替我挡枪,再也没有男人像他那样时时刻刻留意我的一举一动,生怕我受一点点委屈。
  他的应酬越来越多了,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相应地减少了。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买来菜谱,开始努力钻研厨艺。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在网络里写点文字,因为文字,结识了很多网络里的朋友。

  那时候的日子,是那样的幸福。有花不完的钱,有飘亮的房子住,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尽情地挥霍,还有一个那么那么爱我、那么那么疼我的男人在身边。
  我以为我此生的幸福大概就是如此了,才18岁的我,就已经开始幻想浪漫的婚礼,幻想我们会有一个可爱的孩子,满心都是相夫教子的思想。因为他,甘愿成为一个全心全意为家庭的小女人。
  他某一天回来,晚上睡觉的时候告诉我,他新接了一桩生意,要去广西的边境那边。如果这笔生意能够成功,我们会有大笔大笔的钱。但是有点风险,他不想带我一起去。我说我想去,他说你乖,男人干大事的时候女人在身边会有一定干扰的懂不懂?
  最后,我们商量后的结果是,我留在杭州等他。他顶多去那里半个月,半个月后,他会带着大笔大笔的钱回来,然后他给我投资开一个小店,随便我卖什么都行。他说:丫头,等你一到法定年龄,我们就去登记结婚。今生今世,你就是我老婆了,没有别人。
  那一晚,因为离别前的那种伤感气息,我们在床第之间的欢愉更胜从前。那是我们第一次面对分离,我心里有些隐隐的忧虑,但是我那时候太小,把他当成了我的整个天堂,总觉得,他做一切我都愿意支持,我就是心甘情愿做他身后的小女人。为了他,做什么我都愿意。
  那就是爱情呵,在最纯最美的年纪,遇到了最值得最真心的爱人。恰好他也爱我,恰好我也爱他,恰好我们相遇,恰好我们就在一起了。虽然这中间,发生太多太多的插曲,也夹杂了很多很多不纯不美的杂质,但是我们最终爱了,而且,我们越来越爱。
  做好了决定之后,他和他的朋友开始为这次行动积极地准备。他从没有跟我透露他要去做什么,我亦全身心地相信他一定能够成功。我所能做的,就是最大程度为他准备各种各样需要用的行李,有衣服,有零食,有常用药品,还有我亲手做的鞋垫。
  古时候,当家中有人要远行,家中的女人都会为他纳千层底,希望他一路顺风。小时候,奶奶很喜欢做鞋垫,那时候她总是用一本书夹着各式各样的花样,然后一针一线地用碎步缝出一双双飘亮的鞋垫,我跟着她学了一点皮毛。虽然不会做太繁琐的花样,但是我还是凭借着自己的想象纳了两双鞋垫,上面描了两朵白色的百合花,那是我最爱的花。

  他亦是各种不舍,临走前一天,用了足足一天的时间陪我,带我去吃了我最爱吃的小吃,带我去买了衣服,给我留了一万块钱的零用,还给我买了一只新的手机。我们各种抱各种亲,不忍别离,不堪忍受相思之苦。
  他说:丫头,有你真的是我马雄英此生最大的福气。你小小年纪,怎么会如此心细如尘。
  我说:是我何其有幸,能够遇到你。
  我们缠绵了一次有一次,他说一定要把我喂得饱饱的,这样他才能够放心地离开。
  虽然只是去半个月,但我们总觉得仿佛是一世的别离。
  那时候,《情深深雨蒙蒙》正在热映。我总觉得,我和他,就仿佛里面的书恒和依萍,爱得死去活来。
  离别的那天终于还是来了,早上一大早,我就起床开始为他准备早餐,他跟着起床,我说让他再睡一下,他不愿意,一定要起床。我烧着早餐,他从后面抱着我,不时吻我的脖子,时不时替我挽起额头上的碎发,他说:丫头越来越美了,变成女人后,好像慢慢有贤妻良母的感觉了。
  我就笑,我给他做了他最爱吃的煎包,鲜榨了豆浆,煎了一个荷包蛋,他赶紧帮忙端了出去。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大口大口地吃着我做的早餐,感觉特别的幸福。
  我其实想哭,但我拼命地忍住。一直以来,我都希望能做一个大气的女人,让自己的男人可以毫无顾虑地奋斗在前方。
  他吃完,用力抱着我,使劲亲了一口,然后提着行李,带着我出了门。

  当他坐上朋友的车,越来越远直至再也看不见的时候,我的眼泪就那么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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