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应该是幸福甜蜜的,没想到...》
第10节

作者: 晚天欲雪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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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4-07-02 11:44:09
  上次的事件,我算是以割伤手为代价在气势上完胜了凌隽。
  一个人不管他如何强大,当你能将他的愤怒和挑衅都视若不见时,他的挫败感会越来越强烈,强势的人都有极强的征服欲,他们靠征服来证明他们的统治地位,显示他们的与众不同和他们自认为必要要体现的价值,当他们感觉到无法征服时,他们就会表现出动物般的暴躁,进而采取更凌厉的征服行动。
  凌隽显然就是这样的一只有着极强征服欲的动物。

  在他面前,我处于极度的弱势,就像狼和羊羔的关系,但是狼可以吃掉羊羔,却未必能让羊羔对他心悦诚服,凌隽可以随意羞辱我,却无法征服我,至少在精神上他做不到,我可以卑微地向他下跪,但那是为了齐氏家族的企业,我要让他知道,除了他的钱能帮我家的公司走出困境之外,他这个人本身在我心中一文不值。
  对于他那样心高气傲的人来说,我这样的鄙视他,无疑对他是最大的羞辱,所以他才变本加厉地想办法折磨我。
  我照例是第一个先吃完饭,然后坐在旁边木然地等其他人吃完,然后我收碗。
  如果说凌隽唯一表现得有点像人类的地方,那就是在凌家所有的佣人都可以和他一起进餐,在餐桌上不分尊卑,对于他这样喜欢搞统治的人来说,确实是很奇怪的事情。也许他是为了体现他民主随和的一面,也或许是因为他一个人吃饭太过孤独,所以不得不让我们这些下人陪着。

  凌家除了他平时的随从和佣人,他的亲人一个也没有。我私下问过阿芳她们那个恶魔为什么没有亲人,她们都表示不知情,这样的问题,当然谁也不敢问他。除非是自己想找死,那才会主动去捋虎须。
  他们终于都吃完,我站起来,开始沉默地收拾碗筷。
  “你的手伤还没好,你不要做家务了。”他忽然冷声道。
  我没有说话,而是接着收拾。
  “我说的话你没听见吗?”他提高了声音。
  “听见了。”我继续开始使用三字经策略。
  “听见了你还做?”他声音又提高了分贝。
  我还是接着干活,我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他以为声音提高了就能吓住我了,简直好笑,他这样的怒吼我每天都听着,早就习惯了,以前觉得这样的怒吼很有权威,但我现在听来如同屋顶上的猫叫一样完全可以忽略它的存在。
  我似乎又激怒了他。他忽然就站了起来,双眼狠狠地盯着我。
  我根本无所畏惧,还是沉默地继续干活。
  “阿芳,你们听着,这个人病了,很严重的神经病,我担心她现在干活会打坏物品,所以她所有的活都由你们接手来干,如果我看到她做了任何事,那我就罚你们的薪水,罚到一分钱也没有!”他冷冷地说。
  这个恶魔,他拿我没辙,竟然想出这样一个办法来不让我做家务。阿芳她们都是穷人家来的,在凌家做佣人当然是为了赚点钱,如果因为我硬要做家务而让她们的薪水没有了,那我当然会内疚,凌隽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所以他用这种方法来达到他不让我做家务的目的。
  “太太,你就不要再做事了,不然我们……”
  “不要叫她太太,叫她齐秋荻。”他冷冷地说。
  “叫我阿荻就行,如果还是嫌麻烦,直接‘喂’一声我也知道是叫我。”我淡淡地说。
  日期:2014-07-02 11:44:43
  他似乎又挨了一闷棍一样愣住,他的本意就是想让把我贬得很卑微,但没想到我根本就无所谓,谁他妈稀罕被人叫太太谁是王八蛋,我一个十八岁的姑娘,被人叫太太本来就听着别扭,不叫更好。
  “阿芳,还不收拾碗筷,还愣着干什么?”他忽然大吼。
  我心里暗笑,这个恶魔果然又被我激怒了。

  阿芳当然不敢顶嘴,赶紧从我手里接过活。
  我一下又从凌家最忙的人变成了最闲的人,因为担心被那个恶魔扣薪水,阿芳她们不敢让我做任何的事情,就算是不用出力只是举手之劳的事他们也不让我干。从原来的忙碌到凌晨到现在整天的闲着,我的确是有些不适应。
  我的手伤已经全部好利索了,但凌隽没有下令,我还是不能做任何家务,我每天在别墅的花园里散步,坐在秋千上看云卷云舒,观察花园里的花骨朵绽放的过程,我的手又开始慢慢变得细腻起来。
  妈妈以前常说,看一个男人的实力,要看他的对手,看一个女人是否过得好,就要看她的手,时至今日,我才明白这话的妙处。一个手保养得极好的人未必是过得很好的,但是如果一个女人的手粗糙而布满老茧,那这个女人的生活现状肯定不会好到哪去,就如前一阵的我一样。
  这一天我无聊之极,打开电视,竟是一些烂透的肥皂剧,看得索然无味,没有凌隽的同意,我是不能私自出去逛街的,现在刚刚稳定下来,我不能再让现状改变,我自己无所谓,但我不能因为我自己的原因让凌隽有从齐氏撤资的理由,他曾经说过,只要我呆在凌家,他就不会撤资。所以我得好好呆在凌家。
  人太闲就会无聊,凌隽不在,我就想着偷着进他的书房去找两本书出来看。
  他的书房门是从来不琐的,因为除了打扫之外,压根就没人会进他的书房。
  我做贼一样的摸了进去,发现书架上全是金融类的著作,还有就是历史和哲学方面的书籍,找了半天,一本我也感兴趣的书也没找到。

  因为担心凌隽会突然回来,我不敢多逗留,于是又悄悄地摸了出来。
  书房的旁边还有一个很大房间,里面放着一架钢琴,我很奇怪凌隽那样的恶魔为什么要放一架钢琴在家里,因为这家里压根就没人会弹琴,唯一的解释就是那个混蛋认为钢琴是高雅的东西,所以他就摆了一琴在家里以显示他有品位吧?
  我算不算是这家里的一份子我不知道,但我会弹钢琴。
  家长都认为孩子不能输在起跑线上,我爸也不例外,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送我去学电子琴了,后来升级为钢琴,在学校的时候,曾经参加过全国比赛,但最后决赛阶段都没进,不是我缺乏天赋,而是因为我实在是太不努力了。练琴的时间只要老师一放松,我马上就会偷懒,所以虽然练了多年,但琴艺实在很一般,当然了,比起大多数业余的,我也算是高手了。

  我摸进了琴房,将门关上,坐在了钢琴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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