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场无知的奔忙,只剩下一段沉甸的过往:混在这座城》
第54节

作者: 勿忘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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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2-11-27 14:19:04
  68、
  不久之前,我遇到了高中很好的一个哥们耗子。我之所以会跟耗子成为哥们,一是以为上下铺这种先天性位置关系作用,二是因为耗子这个人虽然很精明吝啬,但在大事大非上的确很讲义气,很合我胃口。我这人小事小非不喜欢麻烦兄弟,一麻烦必须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大非。所以他麻烦我的都是小事,我麻烦他的都是大事,这样的哥们值得交。
  那天他开着辆Q5,唰一声在我身边耍杂似地弄了个漂移急刹车,溅了我一身的泥。见到有人在我面前显摆威风,我骨子里愤世嫉俗的情绪轰一声如火山般爆发了出来,挽起衣袖,横着脖子准备破口大骂。车窗移下来之后,里面露出了个贼眉鼠脸的家伙,脸上没有任何愧色,更没有要道歉的意图。我指着他,摇了摇手指示意他下车,准备溅他一身血。奶奶的,有他那样开车的吗?故意溅我一身泥耻笑我还是怎样?

  他摘下墨镜,大大咧咧地喊道:“咸鱼?”
  咸鱼这个咸丰年代的称,让我直愣愣地望了他许久,最后才认出他是耗子。“耗子!靠,你家伙混得风生水起嘛。”
  “嘿,哪里的话。做点小本买卖。哪敢在你这大学生面前丢人现眼。”他哈哈地笑着,狡猾狡猾滴,像足一只耗子,而且还是臭水沟哪种。
  “大老板就是爱开玩笑。我这打工一族,每月几K,吃不饱饿不死,别说四个环的奥迪,就是两个环的自行车都买不起呀。”我哭笑不得地道。
  “找个地方喝点东西,叙叙?”他呲牙咧嘴地笑着。
  “有诚意的,把车门打开呀。”我嚷嚷道。
  “我错,我错,怠慢了国家的栋梁之才。”他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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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耗子这个人是个俗不可耐的暴发户。如果非要我举个例子说明他的低俗到达了什么境界,那么我只能这样说。稍微正常一点的人在听到“射手”这个词,首先联想到的是宇宙中一个多情的星座,然后深入分析这个星座的各种特制或者幸运数字什么的,但耗子听到“射手”这个词首先联想到的绝对是射手,接下来的反应依然是射手,除了射手还是射手,最后还会很淫荡地眉开眼笑。所以,耗子的低俗也算是少有的高境界了。

  高中毕业之后,耗子独自一人来到这座城做汽修学徒。我在大学里混了四年出来变成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时,他已经从被人呼来唤去的打杂小弟逆袭成师傅级的人物了。后来自己单干,开了间汽修店,顺便捣腾点二手车或者其他乱七八糟的配件回来卖,竟然也能在这座城混得风生水起,比我这个所谓的大学生牛逼多了。
  一听我缺钱,他说最近想找个信得过的人一起去云南开两辆二手越野回来,问我干不干。我说这活不适合我,这世界有车的人虽然不多,但会开车的人满大街都是,随便找一个就行了。我虽然喊穷,但也不等钱开饭。
  “两万,我是真找不到信得过的人。咱两高中三年好兄弟,配合默契,而且这把辆车开回来也就是几天的事情。”他道。
  “真的只是辆二手车?”我狐疑地道。
  “骗你干嘛。要是别人,那肯定是没这么多钱。我看咱们是好兄弟,路上也熟络,不会闷着。”他眉开眼笑地拍着我的肩膀,然后在我心口给了我一拳。这是我们哪里特有的打招呼方式,表示心照不宣,但他这一拳未免打得太重,我老觉得他是想谋财害命。
  “那行,我请一个星期假。”我虽然心里带着几分狐疑,但还是答应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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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把车开回来之后,我才发现,耗子这家伙果然没安什么好心。那是两辆彻头彻尾的赃车,难怪一路上这家伙就没带我走过高速。
  “你他妈是不是想害死我。”我一脚踢在轮胎上,骂道。
  “我是讲义气的,怎么会害你。我不告诉你是为你好,就算被抓你也不知情,不碍事。”他自拍胸口,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
  “义气顶个屁用。真出事了,我还不是冤大头吗?你铁定像只耗子似的什么都往我身上推。”我怒吼。

  “现在不是没事吗。钱你拿着。下次有活要不要算你一份?”他皮笑肉不笑地道。他此时此刻的笑声能吓坏一卡车的无知小姑娘。
  “拿你妹。我怕拿了这钱觉都睡不安稳,这钱我要是不拿,也算是撇清关系了。”我忍痛甩下那原本心安理得的两万块,拍拍屁股便走了。

  日期:2012-11-27 14:23:27
  69、
  经历了这次赃车事件,我算是明白了,天下就没有白挣的钱。痛定思痛之后,我准备兢兢业业,好好工作,和林翎做一对平凡而又幸福的人儿。我们努力工作,努力攒钱,总有一天能在这座城拥有一个小小的窝。即使叔叔阿姨反对,即使现在我和林丫头又要隔街而望,但我也坚信,一切都会渐渐好起来。
  那天中午下着很大很大的雨,电闪雷鸣,昏天暗地。这场狂风暴雨来得很突然,上午的时候还晴空万里,阳光普照,忽然间刮起一阵风,飘来满天乌云,雨便哗啦哗啦地下了起来。我知道,这雨虽然来得快,但去得也肯定很快。不出两个小时,阳光便能破空而出,然后在天边画下七彩绚烂的虹桥。望着窗外纷纷扬扬的倾盘大雨,我想起了南方小城中的“日头水”,淅淅沥沥地下在阳光中的细雨,湿润而温暖,和这昏天暗地的暴雨完全不同。那种浪漫的景象,自从来到这座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了。

  由于下大雨,办公室里没人想下去吃饭,于是集体叫了外卖。我现在窗前,看到外卖员骑着人力摩托车,披着雨衣,奋勇地奔驰在狂风暴雨中。摩托车辗过汇满雨水的马路,划出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伤疤虽深,但车轮刚过,流水便已自动愈合,仿佛从未曾被惊扰过。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外卖员他到底是喜欢下雨天呢,还是不喜欢?下雨天能送很多外卖,但下雨天也充满伤害。
  拿到外卖之后,众人一起在茶水间里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盒饭一边没心没肺地吐槽盒饭有多难吃。我和林翎没有凑热闹参加到他们的吐槽大会中去,而是躲到了走廊尽头的一个阳台。这里虽然偶尔会有些许雨水被风吹得飘进来,但并不影响我和林翎甜蜜用餐。林翎吃的是从家里带过来的便当,阿姨亲手做的,咸菜肉饼,小葱土豆,美味又健康。林翎把一大块的肉饼夹到我的饭盒里,说自己吃不完。我打趣着说,丫头你要是再瘦下去,不怕被风吹跑喽,自己多吃点,最好是胖到没人敢要你,那我就放心了。她笑着说,不怕不怕,被风吹走不是还有你拉住我吗。

  我们相互依偎地缩角落里,透过阳台望着那片压得很低很低的乌云,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这个世界在昏天暗地中咆哮着,狂风暴雨,电闪雷鸣。那一道道划过天边的闪电,突兀,刺眼,把布满天地间的狂风暴雨影照得阴森恐怖,仿佛是来自天堂的恶魔。闪电过后,那轰鸣刺耳的雷声能把任何女孩子吓坏,除了林翎。换了别的女孩,早就吓得大呼小叫,娇滴滴地跳到我怀里去了,只有林翎才会嘴角挂着若隐若现的笑意,祥静地坐在我身旁,轻轻依偎着我的肩膀。林翎那安详淡定的模样,有点咱还不熟时她拒人千里的韵味,搞得我想抱也没敢唐突伸手去抱。我们安静地干坐着,说话还得一句一扭头,别提多辛苦。她之所以不怕电闪雷鸣,是因为她什么也听不到呢?还是因为我在身边?或许都有。

  看她望着闪电时的神情,我知道,她一定很遗憾、很失落;因为在她的世界里,雷鸣迟迟未曾出现。如果有办法能让她再次听到声音的美妙,我能为了她做任何事。做任何事,不为别的,只想为她唱首歌。
  “丫头,咱们回去吧。你光看到闪电却听不到雷鸣,会伤心。”我举手轻轻理顺粘在她额前那一执微湿的发丝,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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