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场无知的奔忙,只剩下一段沉甸的过往:混在这座城》
第44节

作者: 勿忘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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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11-12 23:46:19

  56、
  从海陵岛回来之后,我参加了大东和张静芳的婚礼。齐浩当的伴郎,一整天都在强颜欢笑。我和阿讯看了心里也很不是滋味。齐浩这个人很洒脱,但就是因为太洒脱,一旦受起伤来,就是痛彻心扉难以痊愈的。我当然不会担心齐浩会不会自寻短见或者大闹婚礼现场什么,我担心的是齐浩这家伙会不会从此性情大变。一个自暴自弃、闷闷不乐的齐浩,就不是齐浩了。
  黎思琪说齐浩喜欢张静芳的时候,我还很义愤填膺,但现在看到齐浩这样作贱自己,我心里也不好受。或许齐浩这个游戏人生的家伙这次真的是动情了,拉着美丽伴娘的手,但眼神却从未曾离开过穿着婚纱的张静芳。张静芳的眼神也是闪烁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同时也带着些许的忧郁,偶尔看一眼西装革履的齐浩,然后有点落寞地依偎在大东的怀里。我想她一定知道有个人一直在注视着她,齐浩也一定曾说起对她的爱意,但她选择了大东,一个再也正确不过的选择。大东这个人太老实,当然不会发现新娘的异样,他幸福得很傻,也傻得很幸福。也许只有像大东这样单细胞的傻子,才更容易幸福。

  生活太多无奈,不是事事都能如意的。有些事,你如意了,别人就不能如意。
  号称“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的齐浩,向来千杯不醉,但却在那晚喝得酩酊大醉。别人问他是不是有心事,他就笑着说是乐极生悲,替兄弟找着一个好媳妇,心里高兴。那晚大家喝饱吃足各自散去之后,齐浩独自一个人坐在零落散乱的大厅里,抱着伴娘埋头痛哭。
  后来齐浩又有了新的女朋友,那场婚礼的伴娘,长得比新娘更漂亮。曾经的齐浩似乎又回来了,但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很喜欢这位比新娘更漂亮的伴娘,天知道。
  齐浩依然是哪个游戏人生的齐浩,只是谈笑风生的眉宇间带着些许沧桑。人总是会成长,情总是会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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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最受不了“旧人将老,新人而立”这种场景的。在毕业季即将来临之际,公司又拉回来一批菜鸟。也许并不是菜鸟,因为这批顶着90后光环的家伙,个个初生牛犊不怕虎,来势汹汹地拿着猎丨枪丨要轰我们这帮老鸟的头。那股发自骨子里的傲气,实在是让我们这些老鸟心生惭愧、自叹不如。想当年咱毕业出来找工作,见着女的就叫姐,见着男的就叫哥,就是不男不女也得毕恭毕敬地喊声前辈。要是看到一个大腹便便的家伙,那更是不得了,必须得卑躬屈膝地喊声爷。

  我由衷地感叹,生儿九零,他们真的很聪明、很自信,但有时未免自信得有点自大了。唉,是不是我老了呢?靠,我也还没混几年呀,怎么就老了呢。
  这几个连毕业证都还没有拿到手的实习生,竟然口无遮拦地跟着林翎叫我鱼蛋。我靠,鱼蛋是你们叫的么?我们公司除了林翎,没人敢叫我鱼蛋,因为我通常会跟他急。当然,生活中你爱怎么叫怎么叫,但在公司里我就是不喜欢。至于林翎何时何地都极度懒散地叫我鱼蛋,那是她屡教不改,我也无可奈何。
  说到林翎为什么会知道我有个鱼蛋这么犀利的外号,那是我自作孽不可活。那天兄弟们约着去烧烤,说必须得带女伴。打电话通知我的是阿讯,他说她已经约好一女孩了,问我准备怎样,能找着女的不?我当时就想,我靠,连阿讯都带了个女的去,我就是出钱租也得租一个回来。我要是孤身寡人跑过去,单枪匹马的,肯定受不了他们那枪林弹雨般的吐槽挖苦。
  我坐在办公室,在脑海中不断搜索已经熟到可以约出去见人的女孩子,结果死机了好几次依然是零收获。我望了一眼林翎,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把这事跟她说了。更恐怖的是,她竟然还答应了。一次烧烤下来,我的形象完全毁灭,因为就算我带着林翎去,也依然逃不过被吐槽挖苦的悲剧命运。那帮毫无建设、专搞破坏的损友,把能想得起的我的糗事都一件不漏地爆了出来。整个烧烤过程就好像是对我的批斗大会,要把我进行人道主义毁灭。出来混果然是要还的,以前我单身寡佬的时候老喜欢吐槽他们,现在他们还不抓住机会有仇报仇有怨抱怨?

  齐浩刚见到林翎的瞬间,两眼直接会发光,然后由衷地感叹道:“我靠,难道鲜花插在牛粪上的悲剧历史在和平民主的21世纪竟然还在重演?”
  我他妈当时特想拿起烧烤叉把齐浩这个浑蛋叉起来,架在火炉上考他奶奶的十个八个小时。齐浩这个家伙就是狗改不了吃屎,见着美女就不见了三魂六魄,只想着玩笑取乐,永远不会考虑这样做合不合理。不过齐浩那略带下流的眼神让我心安了几分,如果他以看张静芳的眼神看林翎,那就惨了。
  我和林翎坐下来之后,大伙似乎找到乐趣般,不断地拿我两说事。不断地损我,然后把林翎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好像真的是鲜花插在牛粪上,暴殄天物似的。你妹的,给兄弟留点面子会死呀。我和林翎现在的关系本就尴尬,被你们这帮家伙这么一搞,怕是彻底没戏了。不知道林翎这丫头会不会真就以为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那我就冤屈啦,天大的冤屈。
  没错,我是想吃天鹅肉,但我还不至于是只癞蛤蟆吧。至少哥在专情方面是经得起考验的,自始至终我都没伤过一个女孩子,都是她们伤的我。而且其中有那么一条分手理由是我太好,是呀,我是太好,烂好人的好,但我他妈对自家女朋友好,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么。更可笑的是,有那么一位姑娘说我很废,是一根点都点不着的废柴。我很不服地问,你当初不是口口声声说就喜欢我潇洒乐观、得过且过吗?她就很受委屈地说,那以后呢,你还是带着我住出租屋,挤公交车么?我跟你在一起看不到未来。于是我就这样无可奈何地分手了。明明是她甩的我,怎么搞到最后好像全是我的错似的。就连我自己都觉得是我深深地伤害了她,而且还耍无赖、强词夺理地不肯放手。我们分手的第二天,她就劈腿了,也许不能叫劈腿,应该叫另觅新欢,因为这是分手之后的事情了。

  我这人也还不错呀,不抽烟不喝酒,没有不良嗜好,怎么就留不住姑娘的心呢。这世道要找个不嫌弃自己的女孩子怎么就那么难呢,生活不简单呀。
  在回去的路上,我不断地进行形象挽回战略。
  “那帮小子平时口无遮拦惯了,你别听他们胡说八道,都是开玩笑的。”我对林翎笑着道。
  “他们说得挺有道理的。你就是吊儿郎当,胸无大志。说别人的时候句句铿锵有力,说自己就装疯扮傻。”林翎高深一笑,表示心里早有分数。
  “那是他们。我正经的时候,你是没看到。他们是看我能把你带过去,心里不平衡。特别是齐浩,那家伙出了名的风流,危害社会,下次见了他,你最好绕路走。”我开始给林翎打预防针,不让齐浩有机可乘。为兄弟两肋插刀,为女人插兄弟两刀,这话是齐浩说的。趁当下无人,我在齐浩背后放两下冷箭,也是天经地义吧”
  “不会呀。他比你好多了。比你高,比你帅,还比你幽默,天呀,不说还没发现,你竟然没有一样能比得上人家的。就连烧烤也没别人烧得好吃。鱼蛋,你好不好意思呀你。”林翎深沉一笑。这也表示我刚才那两下冷箭完全脱靶。
  “我靠,我就不应该把你这丫头带过去。他给你烤的那几颗鱼蛋,挂得老高,精工细火,刷个酱都跟雕花似的,能不好吃吗?你别中了他的迷魂计,那家伙对付你这种外冷内热的丫头最得心应手了。”我情不自禁地喊道,不爽之情溢于言表。我靠,被齐浩这么一对比,我简直就是根一无是处的废柴。
  我心里闷闷不乐地想,糟了,糟了,林翎这丫头果然抵挡不住齐浩那家伙天生对女人的诱惑力。他妈的,齐浩总是能根据各类女人对症下药,然后手到擒来。下次再有什么聚会,打死我也不带林翎这丫头去了。唉,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有下次约她的机会呢。
  “哟,生气了?你不是说你心胸广阔的么?”她诡笑。

  “那得看什么事。”
  “我说的是实话。我觉得齐浩这人挺有特色的。”
  “是挺有特色的,特别的色。”我可不是胡乱诋毁齐浩。我说的也是实话,大实话。
  “鱼蛋这号是谁给你起的?”
  “问这个干吗?忘了。”

  “这号挺好的。我现在一看你就想起被叉在烧烤叉上那些其貌不扬的鱼蛋,然后越看越觉得你跟它们很像。”
  我靠,真是一场史无前例失败的烧烤。我给她留下的直接印象竟然是一颗其貌不扬的鱼蛋。
  从此以后,这丫头就没叫过我梁羽。而我和鱼蛋的深仇大恨也就这样结下了,凡是跟鱼蛋有关的食物,我统统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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