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失去了你--给自己的文,记录我们爱恨交加的15年[GL]》
第9节

作者: 蜡笔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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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闹钟响的时候我才醒,醒来发现寝室已经没人了,我看着昨天被我随手放在枕边的礼物发了一会儿楞,然后拆开了它,是一块很眼熟的名牌运动表,我们寝室的几个人一起逛街的时候我在它面前流连了很久,最终由于它的价格我还是咋咋舌离开了。

  我将盒子放回到她的抽屉里,心里暗暗地说:“我已经有很爱很爱的人了,对不起。”然后草草收拾了一下就提着行李出了学校,我要回家了。
  日期:2011-11-29 20:27:00
  颠簸了大半天,晚饭时间终于到了家,可能是前一天晚上在操场着了凉,我头痛的要裂开了,回家饭也没吃,和爸妈打了招呼就进屋睡觉,一直睡到第二天上午才醒。
  那天是我15岁生日,爸妈下班回家后送了我一部手机,蓝屏的,又大又厚,不过在当时也算是奢侈品。我很高兴,以后不用爬下床去接寝室的座机了。回到卧室去对着我的通讯本开始输之前手抄的那些号码。当翻到潘忆的名字时,发现上面只记着初三那时他们寝室的号码。
  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好傻,我从来没问过她家里的电话号码,没有留下过一点可以直接找到她的凭据,我总是这样放任自己一而再再而三地错过她。

  也许是前两天韦子情的事情鼓励了我,我当下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我要告诉她,我再也忍受不了一个人煎熬在这种单恋里,我渴望得到回应,不管是接受还是拒绝。于是我把门关上,开始写第一封给她的信。
  我和她之间的很多事情都像刻在我脑子里一样,但是第一封情书的内容现在却一点也记不清楚了,全是一时感想,洋洋洒洒地写了四五篇。唯一记得的是我反复地告诉她,为了她,我改变了自己很多,我现在可以和她一样光彩照人,但是却很累了。那个年龄特有的故作深沉的腔调,除了“我爱你”这三个字以外,我一次性宣泄了我所有的情感。信的最后,我工工整整的写下了我新手机的号码,并告诉她,如果不能接受,就当没有这回事,如果有话想对我说,一定要联系我。人一旦陷入爱情里真的很没有智商,现在想来觉得很滑稽。

  当时却是庄严而神圣的,写完之后,我如释重负。整整齐齐的把信折好,放在了一个崭新的信封里,然后给任乐打了个电话。这么重要的东西,比起邮差,我更信任我的朋友。
  我确定自己爱上潘忆的那天,是她15岁的生日,在我15岁生日的时候,我终于表白了这份爱情。小你两岁的我现在已经和你同龄,你在我这样大的时候尝试过爱情的滋味,那我,现在是不是也可以谈爱了呢?
  日期:2011-11-29 20:58:54
  那个假期因为一个冲动的抉择而变的惴惴不安,我甚至在8月狠毒的阳光下就已经画完了10月底要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其他的时间,还是和任乐他们一起打球,在黄昏的江边吸烟,独自狠狠地想潘忆的脸。
  在有一次和任乐一起吃饭的时候,见过他表姐和他表姐的“男朋友”,这样的介绍方式让我很不自在,因为我从来就没把自己当男生看过。我剪短发、穿衬衣短裤,都只是因为我小的时候我妈为了收拾我方便养成的习惯,极偶尔的被人误认为是男生,那也只是因为我第二性征不太明显。总之,我从身体到心理都坦然地接受自己是个女孩儿,只是我爱的潘忆也是个女孩儿的真相。

  日子有一天没一天地过,很快暑假过完了,我怕再见到韦子情难免尴尬,也想多一点自由的时间,就软磨硬泡地让我妈同意了我在外面自己租房子住。
  因为学校规定在外租房必须要家长签的同意书,所以再开学的时候我带着我妈签的字去和老师打了招呼,就找了学校一个美术老师以前的房子搬了过去。是那种三层的老房子,我住二楼,就一个单间,墙外全是爬山虎,我很喜欢这种清幽的感觉。
  搬东西的时候是罗贝陪我去的寝室,她是走读生,我那些少的可怜的东西就我和她两人一趟就搬完了。宿舍里有同学很狡黠地对我们笑:
  “要去过二人世界了哦。”
  那个时候学校已经有好几对les,而我们那个年龄也是思想接受度比较高的时候,所以我和罗贝经常的出双入对让很多人都以为我们在一起了。
  罗贝和她们打趣,她倒是很享受这种误会,乐得借我来做她的单身贵族,只有我哭笑不得。但因为我跟她都知道,我们对彼此的友谊都是没有一丝杂质的,正因为我们俩都能肯定这种纯净,让我也没有太在乎那些误会。
  我离开的时候看了韦子情一眼,她没有说话,在床上坐着安安静静地看书,我也就把我想说的话吞回了肚子里,搬着东西走了。
  日期:2011-11-29 21:19:14

  高二正式开课前花了一周的时间来分科,我自然是选择了理科,罗贝读了文科,在这个重理轻文的学校里,20个理科班,2个文科班就说明了一个事实,读文科的大部分是表示成绩上被放弃了的那些同学。
  罗贝是艺术特长生,学习确实是跌跌撞撞,其实我知道这种时候再大大咧咧的她也会有失落的感觉,没有人愿意成为别人心目中外表花瓶、内心草包的人。我很想能安慰我的朋友,又不会说关心人的话,就在最后那个晚自习塞了一张纸条给她,上面写到让她也要努力,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随时来找我,我们会一直做朋友。
  她看了纸条之后明显的眼圈红了,对我点了点头,将纸条折好放到了笔袋里。后来罗贝告诉我,她几乎从来没感觉到过这类型的关怀,就是这一张纸条,让她下定决心要跟我做一辈子朋友,两肋插刀,事实上她后来确实为我这样做了。而当时我只笑笑调侃她江湖气息太重。
  我将这段记忆也写出来,只是突然想到一些事,在我们读书的时候,很多人对于学校里的那些长的漂亮,家境殷实又大把男生追的女同学总是有种自然的抗拒感,觉得她们不好接触,眼睛比眉毛高。其实不是,至少我认识的都不是,例如罗贝、例如我的潘忆,她们都是善良的人,都有柔软的内心。
  不知不觉得开学就过了一个月了,我比高一的时候更忙,不过再忙我都揣着手机,但是除了隔几天我妈来个电话唠叨我几句之外,从来没有响过。我不知道任乐有没有把我的信送到潘忆手里,不知道潘忆看到之后会是什么反应。我害怕知道的事情也从来不会主动问。
  日期:2011-11-29 21:46:18
  直到十月初的一个周末,我像往常一样,正在搭着凳子画板报,突然口袋里一阵震动,我掏出来一看,是一个陌生号码的短信:
  “初三的时候有人为了我的生日礼物画了几通宵,也没叫过累。”

  这句话不是任何问题的答案,但是我当时心里的激动没办法用文字精确地表达出来,一个趔趄,从凳子上摔了下来。周围的人连忙过来看我怎么了,我笑着摆了摆手,示意我没事,就跛着腿一溜烟赶回了住的地方。
  我回到小屋,洗干净手上的粉笔灰,工工整整地做在书桌前,拿着手机虔诚地一笔一划地输入:
  “潘忆,好久没见,你好吗?”
  等了大概十几分钟,我一直维持着笔挺的姿势,背有些疼了,手机终于又震动起来:
  “不要为了任何人丢掉自己,爱是不会累的。”

  我看到这句话,心里一下轻松了好多,这么久来一直绷紧的神经也舒展了。原来潘忆不需要我为她变成什么人,她就在那里。
  但是此刻的我急于想知道答案,继续问道:
  “那你喜欢这样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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