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血凤雏——噩梦云集,胆小勿入》
第17节

作者: 温血动物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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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不是说芸能赚多少钱,也并非她有多好的口才,足以宽慰我的不安。但我只要看见她淡淡的笑容,那无比宽容,永远不急不躁的笑容,无论从多深的梦魇中醒来,总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淡定。

  仿佛一旦春风拂过水面,瞬间波涛就会散去,顿时平整光滑如镜。当然只是个比喻,如果芸真有这样的能力,岂不变成了神仙?要知道,《西游记》里兴风作浪的可都是妖精,能平息它的恐怕就只有观音菩萨了。
  日期:2012-08-26 20:37:06
  说芸是观音菩萨自然是大大的过了,但她的的确确是我的救星。想要明白这一点,首先就得先说说我,我这个人表面看上去还是比较地道的,但就是喜欢胡思乱想,一旦进入思想的领域便天马行空,离经叛道,因而经常是神游物外,与现实脱节。
  所以说芸就像是一座桥梁,一座连接我和现实世界的桥梁,没有她,我真不知道该怎样站在人群之中。很久以来我都羡慕芸,希望能够像她一样朴素而简单,平凡而不平庸,从不跳脱于人群,却又佼佼于人群,但是我做不到。
  如果非要逼着我对她说“我爱你”就显得矫情,但我内心深处知道,我离不开她。离开她我会变成渔网里上蹿下跳的鱼虾,尤其是刚刚离开水面那会儿,其烦躁和绝望的程度可想而知,而且迷惘,因为不知道会被那张大网拖向何方!
  日期:2012-08-26 20:38:56
  终于出院了,回到家里,洗过澡后,换上一身旧的干净衣服,不但手脚,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放松了,只有一种感觉不断洋溢着——懒洋洋的舒坦。
  我又恢复了宅男的标准生活模式,两点一线,下了班就窝在家里,上网、听歌、看新闻、玩游戏,偶尔写点什么,自恋的说法可以叫做随笔,其实大多数东西狗屁不是,所以连微博也懒得上。
  芸也再度忙了起来,每天里里外外地忙活,可能是因为照顾我大病初愈,早上出门晚了些,晚上回来更是早了许多。其结果就是,我们俩在一起的时间多了起来。没事的时候,两个人靠在一起看看电影,听听音乐,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说话,至乐!
  日期:2012-08-26 20:42:12
  偶尔我们两个也会联网玩游戏,她占台式机,我拿笔记本,大都是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我们俩所能玩的游戏不多,有时候是我喜欢的CS,更多的时候是她喜欢的《大富翁》。

  我喜欢CS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手脑并用,你就没有了胡思乱想的时间。芸喜欢《大富翁》的原因也很简单,就像她常常半认真半开玩笑说的:“谁跟钱有仇啊?”
  生活渐渐归于平淡,恢复了往日的节奏。同时记忆也在一点一滴地恢复,因而恐惧也一点一滴地加深。无论醒着还是梦里,行尸、爆炸、车祸现场血淋淋的残肢断臂——所有可能回荡在脑海里的场景,让我无法不胡思乱想,但最先清晰浮出水面的是一个梦。
  日期:2012-08-26 20:44:41
  散发着死亡气息的大片沼泽,竟然盛开着白色的巨大荷花。但那种白色,是死鱼的颜色,或者说更像是浸泡数日腐尸的颜色!
  荷花的叶子也很大,其上停着一只不具名的大鸟,凤头繁尾,似乎有点像传说中的凤凰,远远看去似乎剔透的无血无肉,仿佛芦苇简单编制造就,又像中国的泼墨山水般精简,虽只寥寥数笔,但绝不止神似而已,让你凭空产生了那就是活物,随时会凌空飞起的感觉。
  泥沼里面有血有肉,都是死人的尸骨所化,如果潜入其中,你就能找到一段段残肢和经年的骷髅头骨。因为,如此诡异巨大的荷花,根本不是普通的淤泥能够养活的!而荷花下面相连的粗壮莲藕,也都是死人的胳膊和断腿所化生出来的!

  日期:2012-08-26 20:51:29
  我正站在泥沼边呆呆的凝视,突然就有十几只手从泥沼之中伸了出来,有一只手几乎碰到我的鞋子,吓得我连忙后退。一脚踩空,顿时摔在地上,小腿肚子生疼,一时站不起来!
  但那手的主人已经浮出水面,是一群行尸,皮肤几乎被完全泡烂,甚至血肉也几乎烂光,有的露出臂骨,也有的露出腿骨,然后它们发现了我,正一步一步向我逼近!
  我在极度的恐惧中感觉到一丝丝熟悉,似乎是在哪里经历过的场景,但我又怎么可能见过如此恐怖的场景?
  日期:2012-08-26 20:53:18

  突然,一双手抓住了我的脚踝,然后,我就彻底惊醒过来!
  “你又抽筋了。”芸说,一手抓住我的脚踝,另一只手抓住大姆脚趾,用力往一起掰。
  “啊!”我疼得叫了一声。
  “好点没?”
  “好多了,你睡吧。”我对芸说,最近她总被我吵醒,严重睡眠不足。
  ……
  日期:2012-08-26 20:55:52
  人最大的悲哀,不是整天腻在羊群里觅食,却突然发现你自己是一匹马,而是不敢承认这个事实。

  在我而言,不存在这种痛苦,因为我即便发现自己只是头驴,也不愿意遮遮掩掩。毕竟马是不可能长久混入羊群的,驴也是,与其难受万分的伪装在羊群里,不如痛痛快快地大吼一声,我是头驴!
  当然,即便你是头驴,混迹在羊群中,羊群的规矩还是要守的,这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赢得尊重的唯一方式。因此我在科里算得上老好人,除了年初岁末偶尔发发神经,其他的也还好。算不上任劳任怨,至少不争名逐利,有好处让给人家就是。
  日期:2012-08-26 20:59:39
  这话说起来轻巧,其实是因为那些东西,我根本就不曾真的放在心上,而碰到真正在乎的东西,我一样会跟人家拼命!也即是说,不存在真假清高的问题,每个人都图些什么,我没学会和大家保持一致。
  所以一旦回到单位,见人点头微笑就是,“帮派”一个没有加入,人际关系不至于多好,但也还说得过去,因为至少我没故意得罪什么人。

  不像刚毕业那会儿,在急诊科呆了两年,简直把人都给得罪光了。回头想想其实也没什么大错,就是做事太认真,把人命看得过重,因此说话也好,做事也好,较真。说不后悔是假的,说后悔也是假的,因此后来我就换了份工作,在大学教书。
  日期:2012-08-26 21:01:53
  刚刚回到单位工作的时候,同事纷纷围上来问候,毕竟是车祸的唯一幸存者,还因此上了报纸的头条。但两周之后,一切都变了,不知为何,我总感觉同事们看我的眼光有些异样。似乎有意或者无意地都在躲着我,难道我大病一场后就变成了什么妖魔鬼怪?
  一开始我怀疑那只是自己的错觉,是我自己变得太过于敏感,因而误会了别人。
  就像《意林》里说的那个小女孩,因为耳朵聋了,所以看见人只会点头微笑,人人都夸她是个好孩子。可等她治好了耳聋,能跟人交谈的时候却被大家过街老鼠般躲开。因为十几年的闭目塞听,她实在不懂得如何跟别人交流,结果就是一开口便伤人。
  日期:2012-08-26 21:17:58
  趣味运动会就在大学的篮球场里举行,我到那里的时候已经开始了,人们三三两两交谈着打趣着,似乎不是运动会,而是什么茶话会、座谈会。
  当然也有特别较真的的,穿了整套的运动服,脚踏运动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似乎奖品不是肥皂毛巾卫生纸,而是名贵跑车法拉利。

  我在单位算是资历比较浅的,人又显得年轻,见到谁都要规规矩矩地打招呼,人家也点头微笑示意回礼。但是总觉得气氛不对,因为我一旦稍稍转过头去,就像突然变成了空气一样。
  日期:2012-08-26 21:19:56
  在我的身周,总有直径两米到三米的空间里,空无一人,似乎我是散发着飕飕冷气的速冻干冰,稍一碰触就会冻掉手指,以至于大家纷纷躲开一个安全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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