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男友一辈子忘不掉,和现在的老公比更是忘不掉》
第11节

作者: 情之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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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在接到殴进宗的电话之后,我的心开始不上不下,打鼓了。万一殴进宗长相猥琐举止粗俗,和网络中温柔体贴的他判若两人,我怎么办呢?很多人都说网上恐龙多,我和殴进宗会不会见光死呢?哎呀,这么长时间,他还没说爱我呢,我自己就想到那么多了?不知羞么?想着想着,脸上浮起红霞。
  那虚拟的网络,曾一度成为我心灵的避风港。QQ中早已删去巍和绪的户名,他们在我的脑海里,渐渐模糊。
日期:2011-10-18 14:26:19

  (24)淡漠,究竟是谁的错?
  这个晚上,我开始失眠了。殴进宗和我相识后在QQ中给我的印象,是他对待工作认真踏实,待人接物稳重,性格偏外向,有时会冷不丁说出个笑话,让人捧腹;出手大方,认为钱财是身外之物,所以不善于存钱,虽然工作了3年多,但基本没有什么存款。

  而27岁的我,脸庞虽然依旧清丽,但已经逐渐没有了往日的光彩,不擅长精心呵护和妆,眼角在不经意间已经有了细小的皱纹,虽然到北京以后,也不定时地去美容院做些养护,但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而我一直认为容貌是天生的,美容院所能做的,只是短时间内让人焕发光彩,而没有一个女人能天天在美容院吧,所以美容也不可存依赖之心。其实像我这样的人,不被美容院那些伶牙俐齿的小姑娘说动,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的本质是朴素的,而且自小到大很少崇拜过不切实际的东西,当同龄人在追星捧星,为哪个美若天仙的明星美女或者潇洒之至的帅哥男星所痴迷时,我从未为之动容疯狂过。这当然不是因为我很超脱,只是因为我没有时间罢了。

  很多时候我也会问自己,为什么那些电视中疯狂追星的fans有那么大的热情,为了一个自己连签名都要绞尽脑汁的找机会的人,花那些高额的门票,有些人甚至暗恋的无法自拔,而我却对大多数明星无动于衷呢?
  难道我是真的老了,除了听一听缠绵忧伤的歌曲,连生活的热情,都逐渐失去了吗?我真的开始冷漠了么?对生活,已经不抱有太多的幻想了吗?
  可是,就在三年前,我还很喜欢孟庭苇的甜歌;就在一年前,我还很喜欢听王菲空灵的声音。甚至当我和绪的眼光擦出火花之后,我经常追踪的,也是王菲和谢霆锋的姐弟恋进展。虽然我不追星,但我却很关心他们的结局。而令我失望的是,即使是璀璨如王菲的明星歌后王菲,也不得不接受小男友劈腿而去的伤情结局。而我和绪的开始和结束,基本也和锋菲恋发生在同一段时间内,不同的是,几千万双眼睛在看着他们的恋情进展,而我和绪的开始和结束,没有太多的人祝福,更没有太多的人关注。对局外人来说,我们都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小小的小片段,而已。

  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心,已经老了。几年前那个像小鸟依人般和巍牵着手走在路边,嗲声嗲气学着巍的口音说“你是坏dang”的方晓冉,现在已经远没有了过去的心态了。过去,如梦如幻,恍如隔世。
日期:2011-10-18 16:58:39

  (25)你装饰了我的梦
  殴进宗到达北京的那一天,艳阳高照。
  下班后我还没来得及换下上班期间的工作装,欧的电话就来了。
  “小冉,你几点下班啊,我下午办完了一部分工作,明天等他们单位的财务核实盖章。我现在三里屯,你在什么地方啊?”
  “我在秀水街附近,你知道这个地方么?算了,你不熟悉,你就在原地等我吧,我过去找你。”
  北京的企业晚5点就下班了,而A市,我知道的,一般夏天是晚6点半,而冬天则是晚6点。欧的办事效率还不错,虽然在北京只要上车就要折腾个把小时,但下午他还没有白忙乎。
  “还是我过去吧,你等我啊,我打出租一会就到,你先考虑一下咱们去哪里吃晚饭的好,我对北京没你熟悉。”欧急忙说到。
  于是我又折回公司,整理一下桌上的文件,又去卫生间专注地看了镜子里的人10分钟,确定那个镜子里的方晓冉脸色、装容,发式都没太大问题时,才走出来,打开电脑上漫无目的的浏览了一会网页,就下楼出门了。
  大约等了不到半个小时,电话再次响起。“小冉,有点堵车,一会到,别急啊。对了,你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啊?背什么样式的包?”欧的声音有些焦虑。
  “恩没事,我在路边的公交车站站着呢。红色过膝羽绒服,黑色双肩包。”挂掉电话,我心里嘀咕着,公交车才十几分钟,出租车不是会更快的吗,堵车也不至于快1个小时的吧?
  呵呵,还真别说,在北京的感觉,和在A市的真的不同。到北京半年多了,我出门还要拿着地图找,(小冉本来就对方位不是一般地不敏感,听说女人都这样,嘿嘿。),对公交车的具体路线,很不熟悉,这么久了只记住了住处到公司要转的两趟车。而在A市,那时因为经常和绪、宇还有贝出门逛街吃饭神马的,对我们当时居住的那一带的交通路线非常熟悉。
  几分钟后,一辆出租车停在离我站的公交车没有几步远的路边。我瞟了一眼,一个理着板寸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男人,手拿一大捧鲜花,小心翼翼地从车上下来,向我这个方向走来。他手里的鲜花,大概有十几朵,是青春期女孩子和35岁以下还在做梦的女性们最喜欢的颜色,粉红玫瑰。
  我的心,一下子开始猛跳起来,在冬日的冷气里站着被冻红的脸,渐渐有些烧热了。
日期:2011-10-18 17:49:39

  (26)生活并不都是美好

  正在我心跳脸红想入非非的时候,拿花的男人走过我,看也不看我,径直朝站在我西边20米开外的一个身材窈窕的年轻女子走去。我的嘴巴忍不住张大着,差点“啊”出生来。娘娘地,姐刚才幸亏没伸手去接他手里的花,不然糗大了。心说:原来他不是殴进宗。
  这时,一个带着轻微气喘的询问飘进我的耳朵,“是方晓冉吗?”我循着声音望过去,一个穿黑色风衣,个头比穿高跟鞋的我稍高一点的男子,在我刚才愣神的时候,走近了我,而我一时却还没反应过来。而我的眼睛这时悄悄地向刚才那个拿着鲜花的男子望去,看到花已经到了女孩手上,他们相拥着欢天喜地地走了。
  我转过头,下意识地看了看殴进宗的手,他除了提着一个黑色的皮包,手上再无其他东西。我的心莫名的失望了一秒,就回过神来。“殴进宗吗,饿了吧,我们就近找个吃饭的地方吧。”
  “行啊,地方你随便选,我请客。”欧很爽快地说到。声音一如我在电话中听到的那样明朗。
  那顿晚饭,征求欧的意见,我们点了几个有北京特色的菜,我吃了一碗米饭,而欧吃了两碗米饭。正是晚饭时间,这些北京的饭馆不论大小基本是爆满,餐厅里很嘈杂,很影响交谈,因此和欧也没有太多的话,在那样的环境里,你能想像嘴里塞满了食物的淑女方晓冉,会为了和欧多说几句话而影响自己的淑女形象么,万一米粒喷到欧的脸上,那该有多尴尬?
  更何况那一秒钟的失望,还隐隐地在心里没有散开。
  饭后欧提议在街边散散步,他得顺便找个宾馆休息。“我知道附近有一家旅馆,价格中等,走过去不到20分钟就到了。”我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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