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读锋芝恋-----八卦达人看锋芝婚变迷局中的是非真相》
第48节

作者: luomeihengdi
收藏本书TXT下载
  霍汶希是英皇的代言人,许多棘手的事都需要她处理,在公司艺人有敏感事件的时候她是最先接受媒体拷问的人,如果没有足够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迅速权衡利弊的决断功底,不可能这么多年没有出过大的纰漏,像瞬间走红的铁道部发言人,被问急了竟然气急败坏地说:不管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被网友讽刺得连自杀的心思都有了。
  任何地方都有办公室政治和明争暗斗,霍汶希能这么多年屹立不倒,恐怕还是靠自己的真功夫,我觉得在香港那个地方,职场上的成功至少百分之七十靠的是自己的能力。不管外界对英皇的评价有多差,英皇娱乐这些年发展迅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是不争的事实。下面贴一个英皇发展简介:
  1992年,杨受成收购了飞图唱片公司,从此开始建立他的娱乐王国。英皇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1月成立,开始着力打造自己的明星阵容:谢霆锋(郑希怡(听歌 blog)、容祖儿(听歌 blog)、Twins(听歌)、BOY’Z、陈冠希(听歌)、陈奕迅等。英皇盛世的到来,打破了香港乐坛长期以来“四大天王”一统天下的局面。其后,英皇公司凭借着出色的造星运动、高调的市场运作模式、老练的操作手法以及不为人知的黑箱技巧逐渐成为香港娱乐圈老大。

  日期:2011-08-12 21:40:54
  霍汶希这样一个容貌不差,智慧跟手腕足够的女人,喜欢的应该是一个比自己更为强势的男人,谢霆锋少年老成,很有城府,但想超越霍汶希恐怕还有难度,我总感觉职场的的女强人应该属于冷静理智类型的人,她很难激情狂热到失去理智的地步,如果霍汶希真是谢霆锋的小三,真想一旦揭穿恐怕没有人会原谅和接受他们,这样可能会彻底毁了谢霆锋的演艺事业,这个后果恐怕是谢霆锋无论如何都不能承受的。

  谢霆锋既然未娶的时候出于种种考虑没有娶她,现在功成名就了又何必娶她呢?你们真的相信他们之间有那种超越世俗的真爱吗?她这样的年龄跟身份又有什么优势可言呢?如果谢霆锋出于利益的考虑不娶她,那她费尽心机干这种损人也不利己的事又是何必呢?
  日期:2011-08-13 15:20:24
  看天涯上八霍汶希跟谢霆锋暧昧的帖子,有一个观点是认为霍汶希主要是看这几年谢霆锋的公司越办越红火,越来越有钱,才开始动了觊觎之心,我觉得有这样看法的人是不了解职业女性,一个凭着自己的双手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的女性其实真的没有把钱看得那么重,霍汶希目前的收入完全可以维系自己相当的生活水准,这样的女子是不会把婚姻和财产紧密相连的,她更看重的是一个男人的个人素养以及跟自己的默契程度。

  那个帖子里有一个很惊人的论断是霍汶希自去年9月份开始休假到今年三月份回来上班,这中间将近半年的时间是霍去生孩子去了,而且孩子是谢霆锋的,间接的证据是霍曾经抱着一个小孩子出现在大众的视野,对外解释是自己孪生妹妹的孩子,这个怀疑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我总觉得霍即使生孩子去了这孩子也未必是谢霆锋的,即使是谢霆锋的孩子谢霆锋也未必肯为这个孩子跟张离婚,应该说锋芝走到现在还是他们自己的感情出了很大的问题,外因顶多是一个推动因素。

  八了这么多我只是要证明一点:霍汶希不太可能是锋芝婚姻的小三。
  日期:2011-08-13 15:23:18
  八到这里顺便再聊聊这几天炒的很热的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
  由于职业的关系,我们对这些话题是很敏感的,在去年征求意见的时候我们都私下讨论过,觉得为了跟《物权法》保持一致,这次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势必要确定按揭贷款房子的物权归属问题,果不其然,这一次的司法解释里明确规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
  日期:2011-08-13 15:24:43
  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即在婚前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那么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

  这个解释从法理上讲,并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地方,但却在女性群体中引起了大的震荡和不满,很多女性甚至认为这是在公开保护男人的财产安全,为男人找小三扫清障碍的一部法律,是中国男权社会男人特权的集中体现。
  日期:2011-08-13 16:03:32
  为什么一个在法理上完全正确的规则,在被制订成为法律后却造成了很大的非议呢?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现实和法理的巨大分歧呢?我认为只要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
  目前社会上约定俗成的婚姻财产风俗是造成很多女性不满的一个主要原因。
  现在在中国的很多地方,由于中国人习惯由父母准备好儿女婚姻生活的基本财产,有一个默认的风俗就是:男方家负责为小两口结婚准备房子,女方负责房屋的装修和购买家电的款项,有条件的女方家里还要附送一辆轿车,而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一旦夫妻双方离婚女方是很吃亏的,因为装修、家电跟汽车都属于消耗品,这些东西随着时间的流逝是越来越不值钱的,而房子却会增值,如果房子不是全款只付首付,那么女方婚后要跟着还贷,但在离婚后房子归男方,女方的装修、家电、汽车什么的早不值钱了,女方获得的补偿仅仅是根据自己参与还贷的情况的一个合理的补偿,在房产越来越成为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主要财产后,毫无疑问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女方是实际受到损失的一方。

  日期:2011-08-13 16:20:14
  第二个原因是这个解释在无需婚前财产公证的前提下更好地保护了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这也意味着夫妻一旦离婚,双方可以分割的财产更加清晰化,这对那些不是为了爱情而是冲着对方的房子和家境结婚的人群来讲,有可能会鸡飞蛋打一场空。
  对于因为第二个原因而对这个解释很不满的人来说,你是咎由自取,这个法律打击的就是你这样的人,你自己反思吧。
  贴几个很有意思的评论:
  新婚姻法是在打击拜金女,树立社会正气,树立正确的婚姻观,重树社会道德底线!国家这么做有什么不好!
  这个法律不是单方面只保护男方的房子和钱,女方有房产和钱也同样受到保护!法律只是打击心术不正的人,对忠诚于爱情、婚姻的人,这种事是永远不会发生的!在我看,跳出来叫喊的人多数基于内心阴暗的不良企图!

  事实上,不管法律规定如何,好逸恶劳又贪财的女性总难有好结局。
  日期:2011-08-13 16:29:53
  A.这就是想傍大款,不劳而获的女人的最好下场.
  B.婚姻法对富人夫妻的影响我不管,我只知道,婚姻法照顾到了千千万万穷男的血汗和亲情爱情的保障。ZF总算做了件大实事啊!政F不是神,能照顾到绝大多数无产阶级,中低产阶 级的利益就很不错了。
  C.这条法律出台后,女性的最佳选择是:择偶条件不是有财而是有才,有财不是自己的,有才才是自己的。
  D.所以女人嫁人眼睛不要只盯着房子车子,有责任感的男人才是无价宝。
  日期:2011-08-13 16:42:52

  对于因为第一个原因造成了有可能在日后的财产分割中受到损失的女性,我提一个建议:社会风俗需要在法律的指挥棒下调整方向,既然法律已经做了这方面的规定,女性的思维也要与时俱进,这个时候如果女方家里有足够的财力,女方不妨自己婚前花钱买一套房子,这样的话你的个人财产会受到法律充分的保障,如果家里财力不足,家里也不要把钱花在装修和家具汽车上,最好在婚前跟男方协商好,女方家也出一部分钱共同买房,让男方在房产证里写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出的钱跟对方不成比例,比如说男方家出100万而女方家出10万,那么可以跟男方协商按比例拥有产权,这样至少可以保证你婚前出的这一部分钱不至于越来越少),其实只要不太过分,真正斤斤计较的男方也不多见,关键是你要有法律意识。

  日期:2011-08-13 17:07:04
  至于前面的网友说这一条对全职太太打击比较大,我觉得是一个误解,这个解释只是更明确了对婚前个人财产的保护,并没有否定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后即使女方是全职太太,男方的的收入仍然是这个家庭的共同财产,男方还贷的钱仍然有女方法定的一半,并不是说因为女方没有收入,在离婚的时候房产分割就没你的事,这样说可能表述得还是不太清楚,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你就明白了,因为法律的规定必须照顾到现实当中形形色色的具体情况。

  日期:2011-08-13 17:09:41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