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你唯一的愿望》
第26节

作者: 小金飞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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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说她闺蜜的工作怎么怎么好,怎么怎么轻松。说俩人每次聊天,都只是她单方面抱怨,闺蜜只是劝劝不懂她的苦。时间久了,两个人之间也出现了嫌隙。最后以吵架收场,她指责闺蜜站着说话不腰疼,而闺蜜却觉得她负能量冲天。她委屈,她心烦意乱之下,来到了六道交换所,遇到了我。我收走了她的友情,将工作交换给她。我记得当时她也是这样离开的,没有后悔,没有回头。
  “小谢啊,是张小姐?”
  “嗯,对,是她。”
  “这是她第二次来了吧,换得什么?”
  “换得还是工作,古叔,你说是不是我们这里日子过得太轻松了,体会不了他们上班族的艰辛?”

  古叔笑呵呵,拍了拍我。
  “小谢啊,咱们轻松吗?”
  这问题,把我问住了。六道交换所做的是六道里一切交换,我们面对过人、灵、牲、妖、道,我们几乎看尽了一切的悲欢离合、天道轮回。我们停留在这里,像被拧断了发条的玩具,再不前进。我们被时间遗忘,成了脱出六道的存在。古叔是灵,附于纸人之上,平日靠香火宝烛续命。我是个人,却不会老不会死,像个怪物。小元是妖,她留在这里,贪恋着这里的平和与一沉不变。我们……过得轻松吗?

  我思考着,第一次翘班,回了屋子。
  我想起李春根老人、想起吴天琪、想起阿敏,谁……又过得轻松呢?
  忽然,我眼前一黑就倒在了**。我的眼皮沉重,无法睁开,黑暗中看见无数细小的光点在游走。它们时而分散,时而聚拢,渐渐成了锁链将我上上下下捆了个结实。它们用力的挤压着我,我觉得血管都被勒紧了,胸口很闷,喘不上气。挣扎中,我似乎踢掉了什么,这才恢复过来。我的身上有很多印痕,是被勒过的痕迹,已经有些青紫。而脚边是碎了的相框,里面是我、古叔、小元三人的合照。玻璃碎了一地,我小心的收拾起来。我突然发现相框里,还有另一张东西。那是一张年代久远的宣纸,又黄又皱,大部分字迹也早已消逝。宣纸上带着一种淡淡的香,说不上芬芳,却格外清幽。我仔细辨认了很久,发现这是小篆。而唯一能看清楚的,就是宣纸左下角的一个落款,那是千陌二字。

  千陌,这两个字让我觉得格外熟悉。我反复用指腹摩挲着,感觉着宣纸的纹路,描绘着千陌二字。
  千陌是谁?这上面写的是什么?这东西又怎么会放在这个相框里?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头又开始剧烈的疼痛,我能感觉到脑内的神经正大幅度的跳动。我能看见一些零零碎碎的画面,一个黑衣长发的男子,一个白衣飘飘的女子。一把染了血的匕首,一颗枯死的古树…十里亭,十里亭……那是哪儿?哪里有什么?
  “千陌,你必不能负我。”
  “千陌,我恨你。”
  “千陌,即便我死,也绝不放过你。”
  是谁,千陌是谁?那个女子是谁?
  “谢秋!”
  我一下子起身,头晕目眩一头栽了下去。最后,我只记得,我看见了老板的脸。那张玩世不恭的脸上,出现了少有的焦急。千陌……千灯…是兄弟……嘛?
  张志宇的父母太想要一个儿子,就早早起好了名字,谁知出生的却是个姑娘。张志宇的父亲是个极度重男轻女的人,一知道是个女孩,甩手看都没看一眼就离开医院了,对他的妻子和女儿半句寒虚问暖都没有。后来夫妻两人的关系就这么不好不坏,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吵啊吵的就离婚了。张志宇的母亲将这些都怪到她身上,责怪她不是个能传宗接代的男孩,是个没用的柔弱女孩。小小的孩子就这么忍着、熬着,就连学校的老师也看不过去,上门家访,却被她的母亲轰了出去。她十七岁,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她会绕远路回家,只为了偷偷跟着他。会刻意跟同学交换打扫卫生,只为了在教学楼上看一眼他打篮球的样子。她四处打听男孩的喜好,织了三个多月,织出了一条围巾。结果男孩转学,她的围巾也没有送出去。她将围巾藏在床下,再没拿出来看过。

  围巾被洗晒被子的母亲发现了,母亲没说一句,当着张志宇的面,烧了它。张志宇心疼,冲上去抢,被烧伤了手,围巾也只剩下半条。
  从那之后,邻居们都传言张志宇受了母亲的家暴。孩子手上又烧伤,又经常被打骂。传言就越传越凶,直到有一次张志宇为了去补课,偷了母亲的三千元钱。母亲发现了,也没有骂,就拿着扫帚一直打,打到张志宇哭着喊着求饶,也没停手。邻居们听着不对劲,冲上门的时候,张志宇已经进气少过出气了。

  后来,张志宇的母亲被诊断出精神疾病,十八岁的她就离开了母亲,寄宿到了舅舅的家里。
  舅舅是母亲的哥哥,是个大学的教授。因为长相不和善,一直也没娶妻。平时喜欢养养花,钓钓鱼,话不多,脾气也好。他把张志宇当成自己的闺女,供她吃住上学,她要什么都买给她。张志宇大学毕业的那年,一些风言风语飘散开来。有人经常背后指指点点,说张志宇和她舅舅两个不清不楚……说的难听极了。舅舅身体本来就不好,又有先天心脏病,一气之下就去了。舅舅没有孩子,没有妻子,只有张志宇为他披麻戴孝。

  那天在灵堂前,张志宇穿着一身麻衣,冷眼看着这些邻里街坊,暗暗记着这些人的嘴脸。
  那之后,张志宇就离开了那个地方、那个城市。

  她独自一个人来到一线城市打拼,一天吃一顿,不回家、不休假、不迟到,哪怕病了也自己熬着。她终于凭着自己的努力,坐上了公司小主管的职位。她工作努力认真,条理性好也细心,更难的的是对商机有一种敏锐的直觉。她所在的外贸公司,以进出口业务为主,她的上司相当看好她,甚至为她提供住房和用车。不过这些好,并不是白给的。张志宇长得标致,就成了上司心里惦记的可口甜点,再加上她业务能力强,能带来不小的业绩,格外照顾…张志宇原本不知道这些,直到上司的妻子打进公司,当耳光火辣辣的抽到脸上,她才知道上司的龌龊心思。

  她要强,没辩驳半句,交了辞呈就走。
  房租没着落、吃了上顿没下顿,她苦熬着读了个经济学学位,应聘上了销售经理的职位。
  当她拿到第一笔工资的时候,她去狠狠吃了一顿肯德基,撑到她想哭。
  张志宇成了全公司最敬业的员工,她每次来的最早,走的最晚。义务加班,义务值班,为了业绩拼命努力。她每一年都被评为优秀先进,每一次都是业绩排名第一。可她的工资却一步都没动过,她的职位也像是到头了一样,再也升不上去。跟她同期进公司的一个小销售,平时为人懒散,上班迟到经常请假,业绩永远垫底,每一次都拿底薪。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在一年之内升为销售总监,成了她的顶头上司。这个人开会迟到,连个年会PPT都不会做,什么问题都不懂得解决。只是嘴巴会说,会拍马屁,会装腔作势而已。可这样的人,工资却是她的整整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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