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一局》
第14节

作者: 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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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草窝。”王天孝一边查看着兔子的状况,将三个不怎么活泼的挑出来放到边上,接着说:
  “我还是想就待在我们家附近,这样可以陪着你和孩子,而且啊,以你男人的本事,也不会把老婆孩子饿着不是。”
  “嘻,王天孝同志,我发现你这次回来,事情没做多大,这牛都能吹上天了,好像全世界人都没你强一样。”
  妻子笑着打趣。
  “我强不强,你不知道嘛?”王天孝意味深长看着妻子。
  李雅丽没反应过来,只是像哄孩子一样,笑道:“强强强,我家男人最强了,天下第一,行了吧,是不是听得很美?”

  “哈哈,还好还好,勉强过的去。”
  “不过话说回来,掌柜的,你不管做什么我都没意见,你自己打定主意就行,只要你身体好,我们一家人安安稳稳活着,我就心满意足了。”
  李雅丽抚摸着自己的肚子,一脸母亲的慈祥,最近孩子开始踢她肚子了。
  她其实也很想让男人陪在自己身边,哪个女人愿意每天守着空房呢。

  “天色不早了,我这就去市里,三十多里路,路滑不好走,怕是要走两个小时。今天老五在家,你要是不方便就找下老五,我给他说过了。”
  王天孝看看窗外的天说道。
  “嗯,我知道,你放心吧。你平时不在的时候,我不也照样过来了。”
  王天孝点点头,扛起兔子的袋子出了门。
  大清早他也想陪着妻子窝在炕上,但生活不允许。
  眼前麻烦一大堆,不快速赚到基础的生活条件,就无法彻底解开这个疙瘩。
  若不是实在没办法,这个地坑院他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王天孝将两个蛇皮袋用绳子绑在一起,分开两边搭在自行车后座上。
  这种老式的加重自行车很能抗东西,后座非常结实,绑头几百斤的猪在上面都没问题。
  两袋野兔,也就一百多斤的样子,对他和自行车来说,都是轻轻松松。
  沿着地坑院的巷道来到平地上,东方开始出现第一缕阳光,王天孝深吸一口气,腿一翘,骑上自行车迎着朝阳向市里进发。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哦,
  大风从坡山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北风呼呼地吹着,早上的冷气吹得他气有些短,但他心情却很舒畅,开始哼起信天游。
  初始的时候声音还比较小,慢慢就越来越大,最终几乎成了吆喝,声音回荡着山村的上空,唤醒了无数鸡犬。

  从王家村到庆城,三十多里路,而且主要是上坡路。
  王天孝一口气骑了一半,觉得气喘得不行,在路边休息会,吃了点妻子做的玉米饼子,粗粮很难下肚,吃了几口差点没把他噎死。
  这个年代粮食普遍紧缺,山村里的地也不是很肥沃,种的小麦收成本来就不好,交过公粮后就所剩无几。
  老百姓们主要的口粮还是玉米和高粱,以及糜子和谷。
  还有更差的则是土豆和红薯。
  这些粗粮吃一两顿觉得不错,但是每天都吃的话,就容易便秘,很多人也因此身体很糟糕,许多老人年龄大了,就是因为没办法消化而最终活活饿死。
  就拿玉米来说。
  后世人对玉米面的理解就是玉米去掉皮,打成玉米粉然后喝粥。

  但这个年代,很多人吃玉米不止是吃玉米粒,而是连同玉米芯,也就是玉米中间的那个小棒棒一起粉碎吃。
  可想而知,那东西吃进去后虽然能充饥,但消化谈何容易,人类又不是牛羊,胃没有那么强的功能。
  高粱也是一样的道理,吃多了时候好像肚子里塞一块铁,走路都转不过弯。
  小麦能取代其他粗粮成为主粮,自有它的道理。

  吃了几口,实在是咽不下去,走的时候忘记带个水壶了。
  王天孝将饼重新放回口袋,看看前路深吸口气,继续向前进发。
  这一路再也没耽搁,来到市区的口子上,刚好八点钟。
  王天孝有一块“上海”牌手表的表头,是某次在路上捡的,没有表链,估计是谁掉落在地上。

  他本来想去配个表链,问了下要几元钱,便没舍得,就用个绳子将表拴起来,绑在裤腰带上,表头则一直放在裤兜里。
  平日里刚好从来看时间,很准时,误差很小。
  他没有逗留,直接骑车去了城西。
  庆城是一座小县城,才升到县级市不久,西北的小城市本来就人口少,而庆城因为三面环山,只有东面一个出口,所以显得更为闭塞,城市的规模很有限。城市化进展也很落后,很多地方还保留着乡镇的样子。

  就例如城西的活物市场。
  这个市场本是为交易牛羊猪和各种家禽的市场,但因为靠山,所以经常会有很多猎户,甚至是村民们将打到的猎物拿到此处出售。
  渐渐地,专门形成了一个小角落,里面没有家养的东西,只有野物。
  王天孝来的不算早,野物集市的位置已经有一些人,他四处看看,将车子停在一个转弯处,放下蛇皮袋。
  这个位置很不错,虽然小了点,但是可以同时兼顾两条道。
  他刚才找位置的时候看了,这野集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野物,但基本都是死物,很少有活的。
  也看到两个卖野兔的人,但都是贩子,而且野兔也早硬邦邦地挺尸了。

  他活着的野兔是独一份。
  “活生生的大野兔啊,吃得满嘴都是油,快来看快来看唻。”
  王天孝在地上铺上一个蛇皮袋,拿出两只野兔放在袋子上,开始吆喝起来。
  两只兔子被绑着脚和嘴,野性十足,不断尝试着去挣扎,显得很是精神。
  果然,很快就有两人凑过来。
  指着野兔问道:“老乡,你这个兔子怎么卖?”
  “二十元一只,不还价。”王天孝认识两个人,知道他们多是贩子。
  前世他也曾很多次卖野物,每次都卖给这些贩子,所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们。
  “你怎么不去抢?”其中一个贩子脱口而出。

  另个稍微冷静些,笑道:“兄弟,兔子卖不了二十块吧,你看看满市场哪有这个价格,你好好说。”
  “那市场上不也没有活着的兔子嘛,”王天孝也不急,笑着说:“两位大哥也知道,这野兔活着放血和死了再杀,味道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话是这么个说话,但怎么说二十元都太贵了,这个兔子最多四五斤的样子,如果卖二十元,那一斤都要算上五六块了,猪肉一斤才多少钱?”
  “就是啊,你一只兔子总不能换十斤猪肉吧。”
  王天孝根本不想把东西卖给两个贩子,这些家伙不可能给他好的价格,所以他开始就要的虚高。

  实际上,这个年代人们生活水平普遍不高,很多家吃都吃不饱,哪里来的多余钱买这种野生的东西打牙祭。
  合理的价格大概是每个兔子可以卖到三四元钱,即使是活着的,最好也就是六七元钱封顶。
  反正他不准备卖给贩子,所以漫天要价也无所谓,省的他们纠缠。
  “两位大哥,你们要是买呢,我们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不卖,咱就把位置让开,放别人过来看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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