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一局》
第12节

作者: 绿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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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兔子提出袋子,将兔子头扬起来,直接塞一把雪在兔子嘴里,眼看着兔子的小脚蹬了几下,很快就不动了。
  兔子因为器官特殊构造,很容易被呛死,你将它脑袋扶起来,稍微灌点水,它立刻就死给你看。
  家兔和野兔是一样的。
  其实杀兔子很有讲究,很多人不会杀兔子,导致杀出的兔子很难吃,这是因为处理兔肉的时候不慎将膀胱和胆囊弄碎了。
  这两个东西一旦没处理好,兔肉就带一股特殊的骚味,怎么做都不可能做得好。

  王天孝从靴子里拔出短刀,这是他巡山必备的工具,即可以防身,也可以临时做工具使用。用刀在地上很快挖出一个坑,放坑里放了一些干净的雪,然后开始处置兔子。
  兔子已经被它呛得半死不活,还有最后一口气,他便用短刀的把轻轻从头敲了下,兔子立刻两眼一翻,告别兔世。
  常规的宰杀兔子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电将它直接打晕,还有就是用木棒敲脑袋。一般很少用金属,防止将兔子的脑袋打烂,污染了兔皮,可就卖不上价格了。
  所以王天孝只是轻轻敲击,没有使劲。
  敲死兔子,他麻利地将兔子的后脚划开一个口子,一直划拉到屁股处,沿着口子将整个兔皮顺着一拨,也就褪出来了。

  然后就是开肠破肚,注意不要破了膀胱和胆自不必多提。
  等王天诚回来时,王天孝已经将兔子就着雪水和好的泥给包裹起来,在坑里放好,土也填了个结实,就等着柴火回来。
  两人很快在坑上点燃一堆火,一边烤火,一边等着热量烘熟下面的兔肉。
  那些处理下来的内脏,则被挖个坑埋了,这些东西如果放在外面,很容易吸引狼过来。
  山里的狼虽然不成气候,来一只还勉强对付,但要同时来个两三只,也是件麻烦事情。他们手里这杆老土枪能给狼造成的威慑力和伤害力很有限。
  主要是狼这种东西太狡猾,他们会和人兜圈子,耗到人精疲力尽时才出手,靠山的每个村子基本都有狼伤人的事情。

  王家村就有个一个人,小时候跟着父母亲去地里干活,结果父母回来的时候忘记带他,被狼咬掉了半张脸,如今鼻子都没有,整日躲在家中不敢见人。王天孝无意间看到过一次,吓得连续做了很多夜的噩梦。
  火光熠熠,月华如水。
  两兄弟看着眼前的火堆,充满了期待。
  “要多久能吃?”

  王天诚迫不及待。
  “大概半个小时吧。”王天孝估摸下时间。
  “现在烤了多久了?”
  “才不到五分钟。”
  “哦。”王天诚微微有些失望。
  王天孝看到弟弟这个样子,心中感慨万分。
  这个年代生活真的是艰难,一个普通的肉就能满足人们最大的心愿。不像后世物资资源极度满足,人们反而不喜欢吃肉,开始吃素了。家里小孙子每次都将肉留在碗里,怎么劝都不愿意吃。

  “急啥,心急你也吃不了热豆腐,多等会,等下就会吃起来更香。”
  “哈哈,也是。”
  王天孝躺在地上,将手衬在头下面,望着寂静的夜空,听着耳旁火苗哔哔啵啵的声音,不由感叹声:“要是一直能这样悠哉悠哉就好喽。”
  王天诚不理解哥哥为何长吁短叹,他也躺在哥哥身边,突然想起家里的事情,有些担忧地说:“哥,三嫂回娘家这事肯定不简单。”
  “哦?”
  “你想想啊,他们余家都是什么人啊,一个个都是坐大牢的,本来就一直到处闹事,这次觉得三嫂受了欺负,怎么会善罢甘休。”

  “不罢休,那就让他们来呗。一直忍让着也解决不了问题,”王天孝叹息声:“我这次是刚好回来碰到,要是没有碰到呢,你嫂子一个人还带着芳娃,肚子又大成那个样子,你说让她们怎么过。这个吊死鬼,是根本不想着让人过日子。”
  “三嫂确实有些过分。”王天诚说,“三哥也是,根本管不住媳妇,把这个家整得乌烟瘴气,也不知他怎么想的。”
  王天孝本来想说老三本就不是省油的灯,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都是亲兄弟,他也不能左右王天诚的想法,相信他会自己做出更准确的判断,自己是哥哥,王天仁也是哥哥,不能让弟弟夹在中间难做人。
  “不过是受制于眼界罢了,”王天孝无奈地说,“所以你一定要走出大山,站在更高更远的地方看看整个世界,就会发现世界很大,不是王家村,更不是杨子岭,庆城这点小地方。到时候你再对这个世界下结论。”
  “哥……”王天诚一脸崇拜。

  “啊?”
  “我发现你好厉害,总能说一些让人感触很多的话。”
  王天孝笑笑:“我比你年龄大,又在外面工作,所以学着别人说说而已。”
  “嗯,你放心,我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王天诚斗志满满,又道:“那余家的人敢到我们门上来,我肯定站在你这边。我们王家人也不是好欺负的。”
  王天孝心想王家人是没有人敢欺负,因为都是自己欺负别人,
  “大人的事情,你还是不要操心了,你是要当兵的人,万一出现事情,政审不过,岂不是要遗憾一生。”
  王天诚听到政审,立刻显得有些紧张,稍后就为难起来,嘴里却还是坚持说:“怕啥,大不了不当兵。反正欺负我哥就不行。”
  王天孝揉揉兄弟的脑袋,将头发揉乱,又笑着帮他抚平。
  原来曾经跟在屁股后面跑的这个弟弟,这个时候就已经有了担当,他脸上依然有些微稚气,但肩膀却分明能挑起重量了。
  “天诚。”
  “嗯,哥?”

  “你要记住,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永远都要堂堂正正做人,人一生很短暂,在我们死的时候,不求有什么丰功伟绩,至少要做到问心无愧。”
  王天诚想了想,轻声应了声。
  “我知道了,哥。”
  不知不觉,半个小时转瞬即过。
  王天孝坐起身,将火堆连同柴火用个木棍推到旁边,露出下面冒着热气的地面,王天诚迫不及待将上面的土挖开,刨出埋在下面的兔子递给王天孝。
  王天孝剥去表面的泥土和油皮,立刻就看到金黄色的兔肉,先是撕了一大块兔子的腿递给王天诚,然后自己也扯下一只腿啃起来。
  坦白说,王天孝觉得吃起来就那样。

  因为兔肉属于一种本身没有多少独特味道的肉,如果经常做饭的人就知道,兔肉和什么肉炖在一起,就能吃出什么味道。例如兔肉和羊肉煮在一起,那肯定吃起来就是羊肉是骚味。
  单独吃的话,就少了点意思。
  何况他们今夜出来前也没准备在外面吃,所以没带任何调料,最起码的盐和辣椒,花椒面都没有,只能干巴巴吃。
  可就是这样,他看到弟弟却吃得津津有味,三下五除二,很快就将一只兔腿吃个干干净净,骨头都啃得能冒火。
  对弟弟来说,能有肉吃就是美味,又何谈其他呢。
  “想吃的话多吃点,还有。”王天孝将剩下的都给王天诚,后者接过兔子,刚要吃,却突然停住了嘴,憨憨地说:“还是带回去给娘和兄弟们都吃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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