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秧子老公突然变潜力股,我直接卷死对手》
第34节作者:
墨染衣
近几日,一项对他都很冷淡的小凤忽然变得热情起来,所以他不想偷偷摸摸的见小凤了。
可是小凤却让他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再说。
他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却也知道不能让外人发现他偷偷约会小凤。否则,小凤肯定会生他气的。
他只能跟着柳母回家,装作要看妹妹的样子。
不成想,妹妹家里竟然还有其他的客人。
也是,普通人家,就自己一家人,怎么会没事买鸡来吃呢?
让他更加没想到的是,竟然遇到了郑雪珠这个克星。
他一项脸皮厚,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说,可是今天,他却是真被郑雪珠气的不轻。
轻视的眼神,他从小就见过不少,可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感到难堪。
他看得出来郑雪珠对他不是像其他人那样鄙视,而是气愤口无遮拦,可就是说出来的话,比那种带着鄙视的眼光却说着客气的话的人,更加让他难以忍受。
所以,他没吃午饭就出来了。
他越想越憋屈,竟然不知不觉的走到小凤家门口,忽然就心血来潮的跪到门口,向小凤求亲了。
他想用实际行动向别人证明,他不是那样一无是处的人,他也可以娶到自己心爱的女人。
他的冲动,果然惹怒了小凤娘,被小凤娘狠狠的羞辱了一番。
让他最难过的,不是小凤当众不承认认识他,更不可能承认跟他相好,毕竟是他贸然上门,小凤对他有怨言不愿意承认他也是应该的。
他最难过的是,在自己最难堪的时候,又被羞辱他的郑雪珠碰到了。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意那个嘴刁的臭丫头的想法,所以连小凤都没有顾得上,就回家来了。
王母在门外咣咣拍了几下门,王小虎都没有应声。
“臭小子,脾气见涨了,这是在哪里受了气,跑回来撒在自家人身上?真是没出息,窝里横。”王母打不开门,便唠唠叨叨的走了。
都说王家夫妻看重儿子轻贱女儿,可是王小虎却是真的从小就在父母的打压下成长起来的。
他小时候也是勤快孩子,也想着上进,甚至想着进学堂的,可是王家的条件供不起一个读书人,他的爹娘对他也从来只有大骂恨铁不成钢的份。
他慢慢地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就好像没脸没皮惯了似的。
他也一直以为,自己这辈子被所有人瞧不起都不会脸红的,反正自己的脸皮够厚。
可是今天,郑雪珠那个死丫头,为什么不用那种鄙视的目光看他呢,毕竟他习惯了那种目光。
他没有在郑雪珠的眼里看到不屑和鄙视,反而不习惯了。
郑雪珠那劈里啪啦说话的样子,那种对柳文升热情大胆的样子,竟然深深地印在了王小虎的脑子里。
赵亮和郑雪珠离开之后,柳文升就对王小芸说道:“你不是想认字吗?进来,我教你。”
他是觉得因为自己的关系,让王小芸和他哥哥都受了委屈了。
可是他也是无辜的,遭受了池鱼之殃罢了。
现在,他也只能对王小芸稍微好点来赔罪了。
王小芸欢心雀跃着,嘴上却说道:“相公你先进去,我去把碗刷出来再去学认字。”
柳文升摇摇头,说道:“算了,你别刷了,让小雪去刷吧,家里没几个碗了,等有了钱多买几个碗,再让你摔。”
柳母和小雪也是眼神清亮地点点头,十分支持柳文升的决定。
王小芸实在不好意思再帮“倒忙”,扭扭捏捏的跟着柳文升进了屋。
王小芸每次想表现表现自己的勤快,就会弄得家里一团糟。
烧个锅,要么点不着火,要么大小火控制不了把菜烧坏。
喂个鸡,没有分清楚里面的毒草, 把小雪养的唯一的一只下蛋鸡给毒死了。
刷个锅碗,因为不习惯在高高的灶台上弯腰刷,结果把自己弄的一身湿,还打碎了两个碗。
所以,这一家人都认为王小芸不是做家务的料,为了自家那点家当别再莫名其妙消失,还是少让王小芸做家务吧。
柳母这么多年,再怎么想象自己的儿媳妇,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子,心里自然是有些不舒服的。
不过,因为自己儿子是因为王小芸冲喜才能起死回生的,所以她并没有把这份不满表现出来。
王小芸回了屋,就站在书桌前,一副洗耳恭听悉听尊便的样子。
柳文升这是第一次从学子的身份转变成夫子的身份,竟然觉得自己瞬间高大上了起来,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柳文升在一张写废了的纸张空白处,写下了“王小芸”三个字。
“这是你的名字,字简单,也好认,就先认这三个字吧。”柳文升一本正经的说道。
“哦~”王小芸装作似懂非懂的样子答应了一声。
柳文升清清喉咙,继续加强着自己的威严,说道:“以后,我就是你的夫子,你就是我的学生。夫子的话你要认真听,不得违抗。”
王小芸却摇摇头,说道:“不要,我不答应。”
柳文升觉得自己装逼失败,却还是忍者不悦,问道:“为什么不答应?”
王小芸则头头是道的解释道:“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你若是我的夫子,我是管你叫爹还是咱俩来个师生恋?”
“咳咳。”
柳文升不知道这丫头,哪里来的这么多歪理,他不过是想树立自己的威严罢了,谁想着要个干闺女?
他才多大?
至于这师生恋,更是乱伦之事,他可不能被扣这么一顶帽子。
柳文升自诩饱读诗书,此刻竟然反驳不了王小芸。
刚刚升起来的自豪的小火苗,又迅速熄灭了。
王小芸刚才是想挑逗一下,这个看起来有些迂腐的秀才郎。
看现在这情况,非但没有把人调戏成功,反而浇灭了人家的热情了。
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相公,你还教不教人家认字啦?”
王小芸语气嗲嗲的,两手还摇了摇柳文升的胳膊。
王小芸想不到自己还得撒娇卖萌求抱抱,才能哄得小相公心甘情愿的教她认字。
她拿起柳文升已经用的快秃了一支毛笔,在这张废纸的背面,开始装模做样的写起来自己的名字。
明明自己写的字很好,却还装作从来没有写过字的样子,做起来还是挺困难的。
她拿着毛笔,想着要怎么样写,才能写成初学者那狗爬字迹的样子。
或者,就说自己天赋异禀,提笔就会写行不行?
王小芸皱着眉头,笔杆子放到嘴里叼着,想着自己怎么下笔才好。
可她的样子,看在柳文升眼里,就是难住了,不会写,太费劲,这种意思。
柳文升便直接问道:“怎么了?还是不会写吗?”
王小芸也只好就坡下驴道:“嗯,这只毛笔就跟火把棍子一样不听使唤。”
火把棍子,是王小芸刚学来的词,是农村烧灶火的时候,用来通灶火的棍子。
柳文升便笑道:“算了,我来教你写好了。”
柳文升说着,便走到王小芸身后,握着她的手,手把手的教王小芸一笔一划的写字。
写完这三个字后,两人才觉得这姿势过于暧昧,有些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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