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迷案》
第30节

作者: 吴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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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研究一下李小晴和马玉树的档案,或许能够发现一些新的线索。”
  “好的。”
  知道第五正这是在给自己台阶下,也只能顺着下来的曾雅言,随即重重的点头答应了一声。
  明白自己这是在跟着神仙打架的曾雅言,决定要用自己的勤奋闯出一片天地来。
  第五正之所以如此从容的选择返回招待所,主要是在明确了马玉树可能丢失的重要物证之后,他立马意识到这或许就是一条非常重要的线索,可以用来确认,甚至是直接抓获杀人藏尸团伙中的一员。
  在之前对于李小晴赃物的调查过程之中,虽然那名倒卖赃物的犯罪成员1号异常的谨慎,只有在确认赃物不是特有货品之后,才会拿到二手店铺去进行销赃。
  这样的销赃过程,确实能够将其销赃痕迹很好的隐藏在其他同类商品之中,让后来的调查人员很难通过具体的赃物类型快速锁定目标对象。
  就算调查人员普筛二手店铺的监控录像,也会有种大海捞针的感觉。

  这一招滴水入海的藏匿手段确实高超,但若是这名犯罪成员多次在同一地点进行销赃,那么重复的销赃举动,就会让他的身份变得明显起来。
  至于这名犯罪成员是否会在同一地点进行两次销赃,第五正觉得还是有可能的。
  毕竟对于一名犯罪分子来说,通常都会在自己的心理安全区域犯案,在此心理安全区域之外销赃,二手-商铺就那么几个,这名犯罪成员销赃的物品数量却很多,分开销赃的难度也会让其知难而退。
  若是将每家店铺只销赃一件的可能性剔除,那么就只剩下在一个稳定的渠道进行销赃了。
  若是猜测得再大胆一点,犯罪成员1号的第一波销赃过程极有可能是用于试探店铺的安全性,在挑选出自己心仪的店铺之后,这名犯罪成员的销赃路径可能就会稳定下来了。
  虽然这样的猜测,是建立在犯罪成员稳定停留在L市之上的,但考虑到该犯罪团伙在L市之内存在本地成员,L市之内发生的杀人藏尸案件可能在两起以上,第五正有充足的理由相信,此犯罪成员短期内都会停留在L市。
  返回招待所之后,第五正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钱书豪,让其带着留存的疑似赃物过来,以便更好的补完先前的推论。
  钱书豪接到这个电话之后,也显得非常的亢奋,苦等了半天总算是来说了,也不枉他煞费苦心的购买下所有的疑似物证。
  半个小时之后,开着自己十几万代步车的钱书豪便风尘仆仆的带着一大袋证物赶到了第五正所在的招待所。
  “大神,东西我都已经带来了,您看还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
  钱书豪此时的状态看起来非常的亢奋,当他无意中瞟到床上有一份档案性质的文档之后,整个人就显得更加的亢奋了。
  可由于知道保密协议的缘由,钱书豪也没有咋着胆子问第五正这些都是什么,更没有打听当中的细节,能够参与到本次案件之中他就已经感到十分的刺激,问的太多,只会招致第五正的反感。
  对于钱书豪这种十分识趣的眼神,第五正还是感到十分满意的,接过钱书豪递过来的包裹,里面疑似证物条理之清晰,确实让第五正感到眼前一亮。
  钱书豪用来保存每个疑似证物的袋子都是那种全透明的专用证物袋,袋子上面还详细的标明了获取证物的地点和时间信息。
  这种万分上心的举动,也让第五正对钱书豪高看了一眼。
  “怎么样,保存的还算妥当吧。我这里还有一张地图,将所有赃物所在的店铺地理信息全都标注了出来,若是大神想要凭借店铺的地理位置推测销赃人员的大概所在的话,这张图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看着第五正多看了几眼透明塑料袋上的标签,对此相当嘚瑟的钱书豪便拿出了一份L市的市区地形图,上面标注着所有二手-商铺的具体方位信息。
  “能想到通过店铺地理信息来倒推嫌疑人居所,这样的想法是好的,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店铺里面哪些是嫌疑犯真实销赃物品,哪些又不是呢?”
  看着钱书豪在这里抖机灵,第五正也不想让他因为短期的成功而飘飘然,便有意无意的弹压了一下。
  “这……”
  被第五正这么拆台,钱书豪刚刚递出一半的手臂便定在了空中,一时之间显得无比尴尬。
  “大神,我确实是在瞎猜。不过,这些赃物我都仔细瞧过了,全都被店老板仔细清洁过了,上面也没有专属签名什么的独特之处,想要从中找出特异的地方,基本上不可能。”
  一招不行,钱书豪便再次转换方向,继续阐述他的探案过程。反正在他看来,不管错多少次,第五正都会帮他指正,只要知错能改,那么这就是一次次的宝贵实战经验,是他侦探成长之路上的宝贵营养肥料。
  听闻到钱书豪的这种汇报,第五正便随手拿出一个香奈儿挎包仔细查看了一遍。凑近仔细观察之后,还能够从中闻到一股皮革护理油的淡淡气味,这种淡淡的香味再加上皮革表面那种温润的光泽,可以得知这家店铺的皮革养护水准很高。
  在这种高水准的清洁养护之下,包包之上原主人所遗留的信息基本上趋近于零。
  可以毫不夸张的话,这种东西目前的唯一价值就是二手商品,几乎不可能被当成决定性证物出庭定罪。
  将剩余的两个包包都拿出来,虽然老板的保养水平参差不齐,但是包包上原主人的一切痕迹也全都被清除掉了。
  包包这种皮革制品尚且如此,那么耳环、项链这种金属制品就更加容易消除过往痕迹了。
  证物的特异性已经完全丧失,那么就只能通过其存在的位置信息去做逻辑推理了。
  这四种证物,香奈儿挎包有3只,手表4块,耳环12对,项链8条,光从数量上就可以看出,包包和手表不管是从价格还是款式上来说,都是存量稀少的。

  至于耳环和项链,虽然不能说它们是烂大街的货品,但至少也不是普通人随便能够消费得起的东西。
  由此反推犯罪成员1号的心理,他在出售耳环和项链的时候,对于店铺的选择应该是最随意的,甚至有可能两件物品同时卖给了一个老板。
  至于包包和女士手表,不仅可供选择的店铺少,出售的时候店家肯定会仔细验货,看看是不是赝品。
  如此一来,这名团伙成员在店铺之内停留的时间就会过长,若是团伙首领对团伙成员的约束性太强的话,那么他这种长时间的停留就会存在巨大的风险。
  这样的举动不仅会让他私自外出的行动暴露,还可能会让二手商店的老板更容易记住他的长相特性。
  为了避免这种困境出现,那么在出售包包和手表的时候,他一定会选择那种不问东问西的店铺,甚至还可能会将物品的售价压到很低。
  最为极端的一种情况,就是他会以项链和耳环为敲门砖,成为一家二手店铺的常客,在形成销赃默契之后,后面的东西就容易出手了。
  虽然在一家店铺出售赃物的行动非常的容易暴露自己,但这种敢于收赃物的店铺,在心怀鬼胎的情况,嘴一般都会很严,并不会轻易的出卖自己的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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