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中胡匪》
第6节

作者: 落叶孤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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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离开这里到望海山三道沟去投靠“老北风”肯定是要走上一段不近的路,胡飞现在急需筹集路费,这个送上门的鬼子倒很有一点急公好义宋公明的做派了。
  胡飞两只手快速在鬼子身上搜索着。虽然从来没干过搜身这种勾当,可从小习武练就的灵活的十指、敏锐的头脑,仍旧让胡飞对鬼子的搜身进行得很顺利。除了他自己的那块银元之外,又从鬼子身上搜出钱财若干。 鬼子捡的那枚银元其实是胡飞故意扔到地下的。要不然的话,就算老胡家有钱,那也达不到往院子里随便乱扔银元的地步吧?
  除了钱财之外,又从鬼子身上搜出步枪一支、子丨弹丨一包、刺刀一把、水壶一个。至于钢盔、靴子什么的,胡飞根本不感兴趣,他也没工夫去拿。时间紧迫,现在先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说。

  有用的东西放到一边,拽着鬼子两只脚把人拖到井台上,顺着井口往下一推,“噗通!”一声水响,毁尸灭迹完毕!
  一身轻松地把步枪往肩膀上一背,水壶挂到脖子里,刺刀绑到小腿肚子上,胡飞手里拿着他的铁锹走近了救火的人群,装模作样的喊了两嗓子,然后又大摇大摆的走向了自家的大门。
  救火的人群进进出出,胡飞背着三八步枪、挂着日本军用水壶、手里拿把铁锹,身上穿的衣服却是蓝色缎面棉袄,这一身行头怎么看怎么不搭调。
  胡飞浑身上下从穿戴到行头完全不配套,可他却丝毫也没意识到这样搭配有什么不妥,就这身打扮大模大样的就往门口走过去了。路上虽然有鬼子汉奸好奇地多看他几眼,却就是没人上来仔细盘问。
  一个鬼子用日语和他打招呼,他摆手回了人家一句“快去救火!”然后神态傲慢的继续往外走。那鬼子一愣神,想当然的以为这位是日军中的便衣特务。只有便衣特务才会穿着便衣配枪,也只有便衣特务才会中文说得这么好!鬼子兵冲着胡飞的背影敬了个礼,拿着把扫帚快步冲进了火场。
  刚出大门,迎面正碰上几个伪军。这几个家伙大概是伪军里头当官的,看见出来一个背着三八大盖却穿便装的,领头的伪军官斜跨一步拦住了胡飞的去路:“站住,你是干什么的?”
  “你的,立刻进去灭火的,快快的!”胡飞操着刚学到的两句蹩脚日本腔中文对眼前的伪军来了个现学现卖。
  “嗨!”伪军官稍稍愣神之后,立刻刚烈的大声答应了。喊声口号,几个伪军排着队一溜小跑的进院灭火去了。伪军也纳闷呀,这太君今天咋这副打扮呢?
  胡飞就这样大摇大摆的往外走,和他说话的以为他是日本特务,没说话的觉得他像汉奸,竟然就没人怀疑他会不会是个冒充的。就这样,胡飞就带着这身行头一路畅通无阻的离开了自己的家。
  远远离开了村子回身再看,那红彤彤一片的所在就是今夜着火的胡宅,也是胡飞亲自放火烧毁的家。最亲的亲人爹娘和姐姐也随着那火光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连个坟头都没有留下。
  静静地看着,眼泪无声地淌了下来。“爹,娘,姐!你们等着,我一定给你们报仇!”用尽浑身力气吼了这一嗓子,胸中那股浊气似乎也随着这声吼发泄出来一样,全身上下轻快了许多。抬手擦擦眼泪,最后再看一眼生他养他的家,回转过身子大步流星的往前走了下去。
  从今天开始,胡飞就再也不是胡家那个调皮捣蛋不安分的少爷了,他一夜之间就长大成 人了!或许不久的将来辽西将会再出现一个大名鼎鼎的胡匪头子吧?

  既然准备去投奔老北风,胡飞就已经有了上山当胡匪的心理准备。他正是年轻气盛、三观未定的年纪,对于胡匪不仅不排斥,心里还有隐隐的有几分想往,对将来的胡匪生活很是憧憬。胡飞,胡匪,这两个词还是同音,也许从他爹给他起这个名字的那一天起,胡飞的人生中就注定要有做胡匪的经历吧?
  从来没出过远门的胡飞并不知道望海山三道沟在哪儿,眼下只有走一步说一步了,反正第一步是一定要远离九台子村的。他在自家院子里头宰了个日本兵,鬼子早晚会知道,接下来的大搜查大抓捕肯定少不了,一旦被抓就是死路一条!
  胡飞认准一个方向埋头向前就走。顺着路往前走,总能遇见人的,不管见着谁打听一下望海山不就完了嘛。
  年轻人,干什么事都是风风火火的。胡飞一心惦记着早点赶到望海山三道沟,找到老北风,请人家出兵帮忙给他全家报仇,这脚底下自然就走得飞快了。

  天黑又逢峨眉月,幸亏满天的星斗还算增加了点光亮。在这种微光下只能隐隐看见路的轮廓,至于路面上有什么就完全看不清楚了。胡飞走着走着踢着块石头,走着走着绊着个草根,走了连五里地都不到就把鞋子给踢破了。这还是多亏他年轻身子灵便,再加上从小练武身体平衡能力强,危险时候还能保护自己。要换成个身子骨弱的,早就走不成道了。
  不管心里再要强,胡飞也知道自己现在是不能再往前走了。走到这会儿还算顺利的,万一不小心跌倒沟里摔断了脚,那才算彻底玩完。如今之计,还是找个地方歇着,等到天亮了再赶路是正经。
  胡飞往周围看了看,虽然天黑,可几十步外的大树还是勉强能辨认出来的。走到跟前,扶了扶背后背着的步枪,往手心吐口唾沫,两手一扳树干“噌噌噌”几下子就爬到了三米多高的树杈子上。
  分成四股的树杈像个大摇篮一样,稳稳的把胡飞托在了上头。靠着快赶上他腰粗的树干吃了几口干粮,胡飞就迷迷糊糊睡过去了。这一晚上折腾的实在太累了,再加上至亲亡故带来的心灵伤害,到现在就算他年轻精力旺盛也支持不住了。
  这一觉迷迷糊糊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在半梦半醒之中就觉得四周一片光亮,似乎有小鸟在耳朵边大声的叫。睁开眼一看,原来天色已经大亮了。胳膊腿一动,就觉得浑身上下又酸又麻,一时之间竟是下不来了。
  伸胳膊曲腿慢慢活动着,酸麻的感觉让胡飞坐到那儿呲牙咧嘴。远处传来了说话的声音,顺声音一看,是有行人过来了。就见三三两两的行人络绎不绝,看这一波人的数量得有一两百下不来。再往远处看,这波人后面似乎没人了。从高处看,好像这一两百人都是一伙儿的似的。
  胡飞低头看看身上,他的宝蓝色缎面棉袄经过昨天晚上一夜的经历,现在早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如今唯一的麻烦大概就是那杆步枪了,一般人哪有扛着枪出门走路的?
  把枪扔掉是不可能的。不说为了得到这杆枪胡飞费了多大劲,只说他将来准备从事的职业也离不开这宝贝。既然不能扔,那就得想办法遮掩一下了。胡飞打量一下自己带的东西,先把装干粮的口袋拿出来,看了看放到一边。伸手解开棉袄的扣子,把里面的棉布小褂脱下来,穿好棉袄,拿着棉布小褂和干粮口袋对着步枪就比划开了。
  剩下的两个冷馒头塞到怀里,把干粮口袋和刚脱下来的棉布小褂撕成一条一条的,胡飞仔细的用这些布条把步枪给缠了起来。虽然外形看上去仍然是杆枪,可总归是比露在外面看上去顺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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