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读书笔记》
第33节

作者: 清河县西门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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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史记》和《春秋》关于州吁事件的记载,我一开始有一个疑问:州吁杀害了桓公,桓公的母亲戴妫是陈国人,但是在这一年里,我们看到陈国还是跟州吁结盟一起多次攻打郑国。后来陈桓公又与石碏结盟,假意帮助石碏借机做掉州吁。为何陈国对待州吁前后有这么大的差别?而州吁为何会相信陈侯会在觐见周王一事上帮他?我想根本原因还是“利益”二字。陈侯能在州吁和石碏之间反复,也说明确实更看重眼前利益,陈国与州吁之间的关系只是纯粹的利益交换。州吁之所以觉得陈候会帮他,应该也是认为双方之间有利益交换,而这种利益可以让双方的这点冤仇忽略掉,双方能一起联手攻打郑国就是佐证。这点虽然州吁有点自大自信,但并不少见,举个例子就是《教父》里索罗佐刺杀老教父后,依然认为柯里昂家族会跟他谈判并合作。另外一点,《史记》里那句“石碏乃因桓公母家於陈,详为善州吁”,也让我怀疑石碏在告老之后其实并没有远离政治,而是一直在背后跟陈国有联系,甚至我怀疑陈国此前的种种不合理事情都有石碏谋划的因素,早早就一直在铺垫着州吁与陈国之间的关系,营造一种双方可以合作的假象麻痹了州吁。

  隐公四年就这样结束了,《春秋》这一年的所有记录,基本都是跟州吁和卫国内乱有关。这一年与其说是鲁国史,莫若说是卫国史。夫子记录历史,除了想留下记录,更重要的是想总结经验教训让后人引以为鉴,但历史就是这样,前人做过的许多事,其实后人一直在重复。
  日期:2022-09-27 21:46:50
  [春秋]春,公观(矢)鱼于棠
  隐公五年春天,唯一被《春秋》记载的一件事,居然是隐公去棠这个地方观看别人捕鱼。这一条记录,《谷梁传》和《公羊传》引用的时候,都记作“观鱼”,《左传》记作“矢鱼”。矢鱼,看字面意思好像是用箭射鱼。也有说法说是渔民陈列捕鱼的器具然后表演捕鱼供观者娱乐。我猜隐公这次去观鱼的行为,其实就类似我们今天看的那个游客去查干湖冬捕旅游一样,参加那些祭湖、捕鱼活动做娱乐。棠,这地方在今天的山东省鱼台县五台乡武棠亭村,我在网上找资料,看到一张图片,当地人修建了一个亭子,里面立着一块碑,碑身刻着“鲁隐公观鱼处”。

  这条记录看字面意思,好像是说隐公去参加了一次与民同乐的活动。这种事情似乎可以理解,高高在上的君主偶尔做一下秀,显得亲民。但是,三传对这件事显然不是这么简单看待的。《谷梁传》就此事评论道:
  传曰:常事曰视,非常曰观。礼,尊不亲小事,卑不尸大功。鱼,卑者之事也。公观之,非正也。
  意思是说,讲述《春秋》经义的书说了,(像这种君主外出视察了解民情之类事情,)如果是常规的事情,称作“视”,非常规的事情称作“观”。按照礼制,地位尊贵的人不会亲自去干小事,地位卑贱的人不能主持重大的事情。捕鱼这种事是地位卑贱的人干的。隐公身份尊贵而去观看这个,不合乎正道啊。“卑不尸大功”,尸,是担任,承担的意思。可见,《谷梁传》认为这次观鱼,是隐公有失身份的表现。

  《公羊传》则说的更严肃:
  何以书?讥。何讥尔?远也。公曷为远而观鱼?登来之也。百金之鱼,公张之。登来之者何?美大之之辞也。棠者何?济上之邑也。
  意思是是说《春秋》之所以要特意把这件事记载下来,就是讥讽隐公大老远还要去观鱼。隐公之所以大老远跑去观鱼,是因为他想“登来”这些鱼。这鱼很贵重很罕见,但被隐公张网捕捉到了。“登来”是溢美之词,隐公认为得到这些鱼是好事。棠是济水边上的的一座城邑。总体的意思,还是觉得隐公不务正业,把捉鱼这种事情看的太重要,所以被记录下来,其实夫子是在讥讽他。
  这件事《左传》里是这样交代前后背景的:
  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如,入也。棠,杜预注解就是“唐”,如果是的话,那就是前面隐公二年八月庚辰,和戎人会盟的地方。臧僖伯,名彄[kōu],字子臧,谥僖。是孝公之子,是隐公叔伯辈人物。大事,即重要的事情,何为重要的事情,“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只有祭祀和打仗才算是大事。与此对应的,器就是礼器和兵器。“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度[duó]衡量。量,表示程度。“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章,通彰。采,通彩,华美的意思。治兵,指练兵、军事演习。振旅,整顿部队。饮至,是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过去诸侯之间如果有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称为“饮至”。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俘获的战利品等。昭,表明的意思。文章,不是今天我们说的写出来的文章。文,通纹,章是彰显。昭文章即要用纹采鲜艳华美的东西。俎[zǔ],是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即此意。皂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亟[qì],屡次、多次之意。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是古代诸侯在一年中春夏秋冬不同时节打猎活动的不同称谓。古代这种诸侯狩猎,也有类似于练兵的用意。略地,是巡视边境的意思。

  臧僖伯谏隐公观鱼这个故事大致意思是说,隐公五年春,隐公计划去棠这个地方观鱼。臧僖伯向他进谏说:“如果物品不能用到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没必要为其有所举动。国君的责任,在于引导民众行为合乎正轨。所以讲习祭祀和军事要以法度为准则来衡量,称之为‘轨’。选取材料制作礼器兵器要选材质特性(于礼器是彩,于兵器是锋)能在使用时彰显出来的,叫做‘物’。做事不守法度就叫‘乱政’。多次有乱政的行为,就可能导致国家的败亡。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到国都后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行‘引至’之礼,清点军用器物和猎物。展现器物的时候要让器物看起来纹彩鲜艳华美,要让大家明白尊贵和卑贱之分,知道彼此之间的等级不同,遵从少长的顺序,展示军队的威武(咦,说白了这不就是组织一次游行阅兵么)。如果鸟兽的肉不是将来要放到俎里去祭祀神灵,他们的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是要用来制作兵器礼器,那君主就不会去射杀这样的鸟兽,这都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制作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下人们的事情,官吏们会按自己的职分去管理,君主没必要干涉。”隐公说:“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下边防。”还是去了棠,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春秋》上特意记载说“公矢鱼与棠”,就是因为隐公这次行为不合礼法,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有劳民伤财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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