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读书笔记》
第24节

作者: 清河县西门大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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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羊传》关注的重点则稍微有一点差异:
  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世卿,非礼也。外大夫不卒,此何以卒?天王崩,诸侯之主也。

  对于尹氏的身份,《公羊传》与《谷梁传》保持一致,都认为是周天子的大夫。但是《公羊传》更爱抠字眼,认为《春秋》之所以在这里称其“尹氏”,是有贬低之意的,因为这个人家族世代为卿(也就是爸爸是周王朝的卿,爸爸死了儿子继续担任这一职位),这是不合礼法的。一般鲁国之外的大夫去世,《春秋》是不记载的,之所以记载这位尹氏去世的消息,是因为周平王驾崩以后,主持丧事的人就是这位尹氏,(在平王丧事这件事上)他是诸侯之主。

  按照《公羊传》的观点,似乎“卿”这个官职不应该世袭啊,言下之意是应选那些贤良的人来担任。对此,我查资料的时候还看到有这样说法:“礼,公、卿、大夫、士,皆选贤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职大,不当世为。其秉政久,恩德广大,小人居之必夺君之权威。”这个说法我倒是挺认可,君主作为最高首脑,立嫡以长不以贤,即使无能昏聩倒也不要紧,只要手下辅佐他的这些公、卿、大夫、士都足够能干,国家运转也不会出问题。但是如果高级职位长期被某个家族把持,那万一这家的人有了不臣之心,以下犯上甚至弑君篡位都是可能的。所以若说出于这个角度,孔子在《春秋》里讥讽尹氏世代为卿,似乎也说的过去。

  《公羊传》与《谷梁传》对此条的解释基本一致,但《左传》则与二者差异较大,《左传》在引用《春秋》对此事的记载时,记录的这个去世的人是“君氏”而非“尹氏”,并具体解释如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左传》认为这位去世的君氏,就是隐公的母亲声子。并且指出,如果是国君母亲的丧礼,正常情况下要做三件事:一是“赴于诸侯”。赴,就是讣告,也就是说给王室和同盟的其他诸侯国报丧;二是“反哭于寝”。反通返,即安葬以后,要回到逝者生前居住的寝殿哭祭;三是“祔于姑”。姑,就是婆婆的意思,过去用“舅姑”代指公婆,据说是因为过去姑表亲通婚比较普遍,所以经常出现女子嫁给姑姑家的儿子,这时候姑姑也就是婆婆(唐诗里那句“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也是说不知道婆婆的口味,就把做好的羹汤先送给小姑子尝尝),祔是指把逝者的牌位放在祖庙祖先牌位旁边。但是声子的葬礼,这三件事都没做,所以对于声子去世一事,也没有用“薨”这个字。《春秋》称声子为“君氏”而不是“夫人”,所以也没有再记载她葬礼的其他信息,没明确记录她的姓氏,是因为隐公的缘故(隐公摄政,不以自己为国君,故而也不以国君母亲丧事的礼仪来安排自己母亲的丧礼)。

  综合三传的解读,我觉得“尹”和“君”二者字形相近,只差一个“口”,可能是流传过程中,二者必有一讹误所致。《春秋》作为鲁国的史书,记载别国大夫的去世有点奇怪,如果从这个角度,我倾向于认为应该是“君氏”。如果是“君氏”,那《左传》的解释也说的过去。但是我查资料,有人认为“君氏”这个词仅见于《左传》此一例,而“尹氏”则是商周时期有明确记载的官职,因此认为这里就应该是“尹氏”,而“君氏”是错误的记录——按照这个观点,则《左传》的解释也就是错的了。反正这种事情,在读《春秋》的过程中我们前面遇到过,以后还会遇到。各执一词,读者自辨吧。

  与《谷梁传》和《公羊传》不同的是,在解释完这位君氏——《谷梁传》和《公羊传》称之为“尹氏”——的人去世有关事宜后。《左传》还另外记录了一件事: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蘋蘩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汙行潦之水,可荐于鬼神,可羞于王公,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这件事史称“周郑交质”,即周平王和郑庄公之间互相给对方送一个人质。起因是郑武公是周平王的卿士,即担任诸侯的同时,还是周王室的高级政务人员——有点像今天的某人既是省委书记同时还是国务院副总理。武公去世后他的儿子庄公继承了卿士的职位,这时候周平王觉得庄公一个人担任卿士独掌朝政有点坐大,威胁到平王的地位,所以想削弱他的实力,就计划让虢公也来参与朝政,把庄公的一部分权利分给虢公。庄公因此对平王心生怨恨,估计平王听到风声了,赶紧跟庄公解释说,没这回事啊。但是庄公显然不信任平王的解释,于是乎为了让庄公放心,平王把自己的儿子王子狐送到郑国去做人质,郑国也送了庄公的儿子公子忽到周王室作为人质——作为最高统治者,居然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取信自己手下的诸侯,确实挺窝囊的,可见当时王室衰微到什么程度。

  但是这件事没完啊,周平王忽然驾崩了。他驾崩以后,估计王室觉得庄公继续独大下去更不好管理,于是“周人将畀虢公政”,畀[bì]是“给”的意思。这句话是说王室在平王驾崩后为限制庄公,又计划把一部分处理政务的权利委托给虢公——注意,“将”意味着只是计划尚未实施。但是这也足以让庄公愤怒了,于是发生了两件狗血的事情,“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这年的四月,郑国的大夫祭足(前面提到过这个人)帅军队收割了温这个地方的麦子,秋季又收割了成周的谷子——温,地名,大概就在今天河南温县,是当时一个很小的封国,属于周畿内国,即直接归王室管辖且服务王室的诸侯国。成周,就是现在的洛阳,与雒邑的关系大概类似今天长安区与西安市的关系。温和成周,都是王室的领地,郑国的这两件事,就是赤裸裸的打脸周王室,明显是故意挑衅。杜预在注解《左传》时还提出了一个更让人觉得过分的观点,他认为“四月,今二月也。秋,今之夏也。麦禾皆未熟,言取者盖芟践之”,意思是说当时的四月就是晋时的二月,当时秋季就是晋时的夏季。二月麦子未熟,夏季稻子未熟,郑国所谓的取就是故意在庄稼没成熟的时候去糟践庄稼——果真如此的话,郑国这两件事做得更让人觉得恶心。郑庄公一代枭雄,在这件事上显然僭越了,以下犯上。不过也再一次印证了司马迁说的“平王之时,周室衰微,诸侯强并弱,齐、楚、秦、晋始大,政由方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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