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鸵鸟的爱情》
第14节

作者: 橘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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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曼低下头,默默不语。是她让吗?明明是你们旧情难忘。
  筋疲力竭,顾羽宁觉得真他妈累!一下子倒在床上,闭上眼,天旋地转,意识却莫名清晰,妈的!喝酒就不能喝七分醉三分醒,太难受!
  自曼瞄了一眼他的手臂,红肿而血迹斑斑。她紧急之下用力过猛了。可谁让他霸王硬上弓,她是自我保护。
  “三哥……”
  “别理我,你睡吧!我不会碰你。”顾羽宁懒懒地说,转个身背对自曼,心里郁闷至极。
  长这么大,没有一个女人不是投怀送抱,他没遇到过不肯屈从于他的女人。
  唯独何自曼,轻易地击垮他与身俱来的优越感,而他根本不知道怎么去征服这样的女人!
  他连连叹气,比在事业上的挫败感更加令他不知所措!
  自曼哪里睡得着,顾羽宁是有血性的男人,是个危险的存在。
  她唯唯诺诺地靠在床头,眨着大大的眼睛,时刻盯着旁边的人。

  忽然,顾羽宁起身坐起来,麻利地脱掉上衣和裤子,踩着水晶碎片走进洗浴间。
  自曼长长地舒了口气,十指紧紧扣着被子,听到哗啦啦的水流声,她的心才落在实处。
  空气中弥漫着尴尬的味道,有点像食物发霉变质的腐臭。
  自曼想去三楼吧!反正婆婆不在,她转身走到门口,回头看一眼,地上乱糟糟的。
  自曼走过去,把残破的水晶灯捡起来,抽了张纸巾小心翼翼地把碎片拢在一处,再一块一块地捡起来丢进垃圾桶。
  她似乎太专注,水流声停了,顾羽宁在她身后,她也没有察觉。
  忽然一个力道很大的手钳住她的手臂,她才条件反射般往旁边躲去。
  “我……怕……”自曼咬着唇,紧张得舌头打结。
  “你怕我?”顾羽宁第一次发现自曼像做了一件好事还怕被惩罚的小女孩,大眼睛里闪着惊慌失措。
  “没有。”自曼紧紧捏着碎片。不知何时,她有点怕顾羽宁,尤其是刚才他失控的样子好像一头发了疯的野兽,眼里充血,张着血盆大口要吞噬她。
  顾羽宁捏住她手中的碎片,“给我,别弄伤手。”
  自曼点点头,抽出手,向后挪了挪。
  顾羽宁低垂眼帘,水珠沿着湿漉漉的头发滴下来,从颈子到胸膛湿润润的,小麦的肌肤浮出一层薄薄的光泽。
  安静的顾羽宁像从油画里走出来的英国贵族。

  只是,自曼感觉不出顾羽宁有什么特别之处,不是她对帅哥免疫,她觉得感觉是爱情的发源地,没有感觉,即便长的如吴彦祖一般,也于事无补。
  每个人都说好看的皮囊谁不喜欢,但没有装载有趣的灵魂,再好看又如何!
  自曼喜欢有才情的男人,温文尔雅,如玉一般。
  偏偏,顾羽宁不是,他坐拥万贯家财,他在商场叱咤风云,他是青年一代的佼佼者,可如此光辉灿烂的人,世间女人皆爱慕的人,自曼没有一点感觉,身体不分泌那种物质,她没办法。
  “我去三楼睡,等妈妈回来我再搬下来。”自曼说。
  顾羽宁顿了一下,心头的怒火已被冷水浇灭,刚刚他洗了一个冷水澡。
  “去吧!”他站起来,目光虚无。

  自曼转身走了,轻轻关上房门。
  顾羽宁拿起破裂的水晶灯丢进垃圾桶,褶皱的床铺,缺失的床头灯,令他不舒适。
  顾羽宁不想睡觉,点了根烟,坐在书房的旋转椅子上。
  烟是个极好的东西,吸一口,吐一口,烦忧就少了一寸。
  懒散的目光随意落在桌子上的北欧复古相框上,相框里是他和自曼的结婚照,很庄重,很典雅。

  自曼一袭白纱拖地,他一身剪裁极好的西装。
  自曼轻扶他的手臂,目视前方。他微微垂目,凝视着自曼。
  他们都说这张照片里他的眼神充满爱。
  他们都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婚宴上,孟一哲抢了主持人的话筒逼问他爱不爱何自曼,喜庆的日子含糊一下过去算了,他说爱。
  可他真的爱吗?他不知道。
  他已不是情窦初开的少年,那种怦然心动早已随着流年而逝,他三十岁了,见惯美女,相差无几,娇柔做作,他一概无感。可唯独苏小欧,火辣性感,妖娆多姿,挑动了他那根心弦,他很清楚自己爱苏小欧,而温柔安静的何自曼对不上他的胃口。
  不过,每个人的口味会随着年龄增长而改变。
  可他有变吗?他不知道。
  小时候在大院里嬉闹玩耍,自曼就是需要人保护的小妹妹,抱着洋娃娃,天真烂漫。长大一点后,他极少见到自曼,只听自青说自曼画画变成了画呆子,他也就随意一笑。
  再长大一点,他们几个发小要出国留学,自曼跟随家里人来送机,十三岁的自曼傻傻呆呆的,送给哥哥姐姐们一人一幅画。自青和苏小欧开心极了,他和孟一哲觉得带着不方便,硬是塞给了各自的母亲。

  留学归来,自青和孟一哲成了一对,他和苏小欧腻歪在一起。
  再见自曼的那年,是自曼考上北大,何家在悦榕山庄为自曼办了升学宴。
  他一直不觉得北大有何了不起,当听孟一哲说自曼是北大的校花,他正开着车前往悦榕山庄,差点撞在树上。
  那个傻傻呆呆的小女孩成了校花,北大是不是没有女人了。
  他肆无忌惮的嘲笑。
  当他看到出落的亭亭玉立的何自曼时,他愣了一下神。
  不过,在他心里,自曼就是小妹妹。
  他送了一支万宝龙钢笔恭贺自曼金榜题名。
  “谢谢三哥!”自曼一笑,眉眼弯弯,很迷人。
  他顺嘴逗了逗自曼:“曼小妹,别着急找男朋友,哥给你介绍个高富帅。”

  苏小欧小粉拳砸过来:“宁子,自曼志不在此,人家可要当大画家呢。”
  “哎呦!大画家!丫的画画能当饭吃,变成画呆子差不多。”他开玩笑。
  自曼偷偷翻了个白眼,赶紧去收其他人送的礼物。
  他嘲笑自曼,自曼看不上他。
  他们没有喜欢彼此的理由,即便现在他们成了夫妻。

  顾羽宁淡淡一笑,画呆子,何自曼!他娶了。
  世事无常啊!
  时间在记忆的长河里慢慢流淌。
  时光带走了许多美好也带走了许多苦恼。
  自曼睡得很踏实,身边空无一人,安全感爆棚。
  她自小就一个人睡,二十多年,她习惯一个人的空间。
  胡阿姨和陈阿姨早早起来收拾干净屋子,又做好早饭,平静的生活一如既往。
  自曼打着哈欠走下楼,顶着蓬松的头发,宽松孕妇版型的睡衣直到脚面,她光着脚踩在软绵的地毯上,手摸着下巴处的两颗小痘痘,她的脸一向光洁滑腻,从来不长痘的。
  “胡姨,下巴长痘是精神压力太大吗?”她坐在餐桌前,问胡阿姨。
  “我哪里懂这些,你们年轻人上网查查。”
  顾羽宁忽然端着一盘沙拉从厨房里冒出来,不咸不淡地说:“下巴长痘是内分泌失调,激素紊乱。”
  自曼正喝着一杯温水,顿时喉咙一噎。
  胡阿姨和陈阿姨对视一眼,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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