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只要精彩,无所谓好坏——放肆的活着》
第13节

作者: LYB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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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路上,每当韩初晴要买什么的时候,萧铮总会去讨价还价一番,然后以极低的价格拿到,一些大品牌的,他也用三尺不烂之舌,或提意见,或找瑕疵,给打了八折。
  韩初晴今天买的特别的多,她很开心,不是因为以极低的价格买到心仪的物品,而是这个过程,很有趣。
  她也想试试,但每次真要开口的时候就凌乱了。
  萧铮划价不是因为他有经济头脑,反正是韩初晴花钱,他平时也买不起这些,他去划价只是因为太闲了,一直拎包多无趣啊,开口和人调侃调侃,在看看妹子崇拜的目光,多酸爽。
  “萧铮,你能不能教教我,到底该怎么样才能变得像你一样厉害。”一天的时间,让韩初晴对萧铮更加的崇拜,此时此刻她觉得那些她喜欢的当红偶像和萧铮一比,简直弱爆了,她都想偷偷给萧铮拍一张照片,回去做成海报了。
  “我很厉害么?”萧铮哈哈一笑,他从来没有觉得自己很厉害,很多事情并不是有把握才做,只是想做就去做了。

  “当然,你懂得很多,武艺高强,面对任何人都不害怕,我也想和你一样。”韩初晴双眼闪烁着小星星。
  萧铮轻轻的摇头,“不,最好不要像我一样,学很多东西是需要代价的,一些事情懂得了之后才希望自己什么都不懂。”
  韩初晴不懂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过,她也不介意,不管是什么意思,只要萧铮说的都是对的,萧铮多次替她解围,让她已经变成脑残粉了。
  一个白痴,永远是幸福的,因为不管遇见什么都只是嘿嘿一笑,没人愿意和一个白痴计较什么,如果有,那就是两个白痴。
  韩初晴不是白痴,只是涉世未深。
  或许一个人最大的幸福就是一直纯真下去吧。

  告别了韩初晴,将她送回别墅的时候,已经是夜晚了,在又是一天过去了,萧铮无喜无悲,提着挎包走在通往贫民窟的方向。
  “给我打死残了他,让他懒蛤蟆想吃天鹅肉。”
  “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德行,还想追我们的大姐。”
  萧铮远远看去,在角落里,有一个人倒在地上被人欺负着,旁边的烧饼摊铺散落在一旁,他赶忙冲了过去。
  “我们大姐说了,以后不想在看见你。”一个黄毛朝着男子扔下了一沓钱,还吐了一口痰,“这些钱够你卖十年烧饼了,快去换个地方吧。”
  几个人转过头正要离去,一双拳头映入眼前,将黄毛打飞了出去。
  “我说,你们几个,打了人就想这么一走了之么”萧铮按着自己的拳头,嘎嘎作响,嘴角撇着朝着几个人走去。
  “呦,你这渣滓从哪冒出来的啊,哥们教训人有你什么事,我就把他打了怎么样,没给打的生活不能自理就算他走运,至于赔偿,你看看,那些钞票难道不够么?”
  一群混子,一群人渣,萧铮最看不惯的就是这样的人。
  你们很有钱是么?那就多花一点吧,用来看病的。
  一脚蹬地,下一秒出现的位置就是众人的身后了,左脚侧蹬,踢到了一个人的膝盖,右手勾住了另一个人的脖子,原地飞越,旋转了一周将两个人甩了出去,像电影慢镜头一样缓缓的飞了出去,接下来一指封喉,击在了黄毛的喉咙,最后一脚将他踹飞了出去。
  这些人欺负欺负老实人还行,遇见萧铮这种真能打的,都不够热身的。看着萧铮向他们走去,不住的后退着。
  “铮哥,算了。”男子叹了一口气,语气中满是落寞与沧桑。
  “赵云,是男人就别怂,你被他们欺负了,哥替你找回来。”萧铮还继续朝着这些人走着,又是一个人一脚,直到都是奄奄一息的模样,他才罢手。
  此刻的赵云,浑身破破烂烂的,烧饼摊也被砸的稀巴烂,以后还能不能摆还是回事了。

  萧铮把他扶起来,给他递过去一包纸巾,让他擦擦嘴角的血迹。
  “你这是怎么了,卖个烧饼还能打起来,肯定是这些人没给钱吧。”萧铮搀扶着,给他扶到了一个破烂的沙发上,这个沙发不知道是谁扔的,被一个老大爷捡了回来放在贫民窟中,之后就成了这里的公共座椅。
  “女疯子不是在里面了,下次遇见这种事情直接喊啊,那家伙不可能见死不救的。”
  赵云低下了头,粗犷如他,现在也有些疲倦与颓废,“这些人是她派来的,她想和我断绝关系,这已经不是第一批了,这是一个月的第三次了。”
  “她?就是你一直要等的那个人,叫什么兰菁菁的,这娘们够狠心啊,自己当了个小明星就像毁掉自己所有的历史,真的哥们,这样的女人不要也罢,我都给你提意见了,新搬来的陆氏姐妹不错,别在一棵树上吊死啊。”
  萧铮拍了拍他的肩膀,他对那个叫兰菁菁的女人一点好感都没有,如此不念旧情,对一个关心她的人都可以下得去手,一定没有好下场的。

  “不,菁菁不是那样的人,我相信,她绝对不是那样的人。”赵云的脑袋像一个拨浪鼓一样摇着,他和兰菁菁是一起长大的,他自问是最了解她的人。
  萧铮没想到赵云这么痴情,看他平时憨憨厚厚,大大咧咧,在感情方面始终如一。但现实就是他被打了,被打的可惨可惨了,要不是萧铮赶来,他可能还会被打。
  “每个人的初恋,都是很美的,但人总是会变的,你认识的那个兰菁菁已经变了,变得势力,拜金,自私,醒醒吧。”萧铮说着,赵云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实人,像他这样的人应该有好结果。可好人好报,在现在只是痴人说梦了。
  “不,她不会变得,所有人都变的时候,她也不会变。”赵云说的很认真,在萧铮看来,比做烧饼的时候还要认真。

  赵云没有理会一旁的萧铮,开始自己说了起来,说着他们两个人的故事。
  贫民窟的生活是不如意的,赵云是弃子,被老乞丐误以为是垃圾捡来,才捡回了一条命,老乞丐病死后,给临近工厂运送着水泥,砖块,卖力的做着体力活,闲暇的时候去翻腾着人们扔下的垃圾,而那一年,他九岁。
  兰菁菁是贫民窟的一朵兰花,总是待在一旁,采着花朵做着花环,或是翻看被人遗弃的书本或是哼哼着没人听懂的曲调。她的母亲是一个高官的情妇,那时候正是最严苛的季节,很多高官被抓到把柄后纷纷下马,兰菁菁名义上的父亲为了保住官位,将她们母子遗弃在不被人发现的角落,看她们自生自灭,她母亲因积郁成疾,没有好的医疗场所,病逝了,那一年,她六岁。
  “你喜欢看书么?这个给你。”脏乎乎的赵云,拿着一本已经泛黄了书本递给了兰菁菁,这是他捡来的,他知道兰菁菁喜欢看书,所以每次捡垃圾的时候看见书本,都会好好地收起来,擦拭上面的尘土,最后当做宝贵的礼物送给兰菁菁。
  “谢谢,我很喜欢。”兰菁菁把书本抱在怀中,视若珍宝。
  兰菁菁总喜欢在市场收摊后去捡着被扔在地上的菜叶,然后回到自己不遮风雨的小屋中,用着简陋的厨具,做着美味的蔬菜汤,等待着赵云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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