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警》
第21节

作者: 云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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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曼云,就作为一个小丨警丨察,而且是同情这个女人的丨警丨察,让别人唱红脸,她唱白脸,必要的时候假装缓解一下气氛,让同事出去透透气。
  当然了,过程得像那么一回事,名字,籍贯,经历,职业,等等,一大堆。
  第一,就知道,她肯定能应付的来,而且必然准备得很充分。
  第二,不能直接问,得有一个过程。
  假如完全是公事公办,她未必肯配合,要是咬死了,跟她无关,就是哦是自己买 项链。那提供一张假发票,不是没有可能。甚至她,已经有人给他准备了一张假发票。
  你就是钉死这张假发票,又有什么用?
  事情可以很简单,事情又可以很复杂。
  事情可以很严重,事情又可以有缓和的余地。
  你,要是,幕后的那个黑手,策划了整个案件的话,你可能就是他的帮凶。或者你知情不报,也是同谋,包庇的罪名。你,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表面上,可能有一点丢脸,但是这事情,作为专案组,部里是不会追究这种事情的。
  而你拒不交代的话,严重一点,就是有嫌疑了,甚至可以定性为同谋。
  所以啊,得,既快,又慢的节奏。
  这个需要一个女人,一个女丨警丨察,适时的同情心,唠嗑,就是最好的攻心。
  也可以点出她的担心,就是宗安康还怀疑这里的某某人,金湾的什么人,甚至金川有什么都跟那个幕后黑手有一点交集。而某某人,你懂的,跟商人的秘密。
  所以啊,就可能建立攻守同盟,串供。
  所以,这才是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都拿不下的真正的原因。

  总是有人出来使绊子,说话,拖延,东拉西扯,把你往沟里带。
  所以李力可他们才会认定是贼王作案。
  这正是幕后黑手希望看到的,也是某些人希望的。
  因为幕后的人落网了,那么某些人就该如坐针毡了。
  你能保证落网的人不咬死你吗?
  多少做不到。
  而且有可能是死刑换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有多种可能的前提下,这检举揭发,可是立功表现啊。
  所以,让这个案子变成翻不了天的死案,悬案,不是更好?
  再说了,谁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啊?
  诈骗的,黑客,内部账目混L,等等,一切皆有可能,对吧?
  具体过程,审问,贪心也好,就不细说了。
  总之,汪某某也不可能老老实实交代全部的东西,事情的真相的。要隐瞒一些跟某某 的故事【那当然不是宗安康关心的事情,要查,也轮不到宗安康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更加是对跟外商的事情,含糊其辞,尤其是可能的开房发生的事情有据实不报的嫌疑。【当然这同样不是宗安康要追查的重点】。
  而是什么呢?

  据汪某某说,交代,她是跟外商在某某场所,社交场所,车展?文化展?奠基仪式?开幕式?酒会认识的,有过一面之缘。然后是碰巧,对,是碰巧,在金镇听说了外商来了,然后邀请到自己入住,下榻的酒店喝一杯咖啡,叙叙旧。
  然后,当然是省略一些内容【内参】。
  就是过后,自己退房了,也没有发现什么。
  后来发现自己掉了东西,就是那根项链。

  是男朋友送的礼物【问男朋友是谁?这个必须说清楚。回答不出。】
  又说是老公送的【追问老公是谁?说不要追查他老公,要是被老公知道了,非被打死不可】。
  然后一来二去,说出来了某某。
  某某是金镇的某一位领导、领导送给她的礼物。

  但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时间:庆功宴第五天
  地点:金镇
  主题:突然冒出来的宝石案

  宗安康,还有很多问题,没有给沈老说。如果单单是案件,最后,当然有待考证。目前还不能真正定案。不过这个案件的背后,就是沈老怀疑是贼王手法的问题,实际肯定还有恐怕沈老都接触不到,或者隐瞒的事情在里面。
  这是需要破案后,后续跟进,谈论的细节。
  那边,汪某某诉说了很多事情。
  这个案件,很多人经手,查案,始终看似围绕着案件,但是实际却被案件牵着鼻子走。就好像第一次报案,报案人就跟上面打了招呼,上面又暗示不要追问过多细节,就是破案,找东西。
  东西在哪里丢的?不能问,或者就是报案人入住的金湾某宾馆【五星级】。五星级宾馆里会丢东西吗?不能说绝对没有,不能说贼不会进去。
  但是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一般里面有保险柜,或者可以寄存在服务台保险柜里。
  而多数,一些现金,小物件,钱包,护照,证件,香水,戒指,耳环等等,通常不是被贼偷走的,而是忘记了,走得匆忙。
  当然有的时候,为了生意,声誉,某些宾馆会采取息事宁人,跟客人达成妥协,一定的补偿,也是存在的。

  正因为不让问细节,这个细节就是牵涉到了隐私,不适合公开透露的隐私,那么办事的丨警丨察就可能被绕进去。即使知道一些贼,或者销赃渠道,也不可能追到。
  为什么?
  同样一个东西,人家有营业执照,你也不能把所有从事金银加工,拍卖行,小额公司等等吧,都搜一边,对吧?更加不可能到银行下通知,协查。
  就是这么办了,那东西只要流出去了,经过几道手之后,谁还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到了最后一个人的手里,人家有凭证,人家再拿到银行,拍卖行,典当行里,谁能说是贼赃呢?
  没有确凿的证据,谁都不能随便怀疑。
  毕竟,除非那东西是天下独一无二的,有特殊标记,还是洗不掉的那种,实际不可能,只要是金银类,都有办法,做一些改变。
  所以,这就是从一开始,答应很痛快的人,以为很简单,到了下面,就等于是大海捞针,毕竟不是数量巨大,或者抢劫案,或许还可能有点机会。
  这种丢东西的事情,就很难说了。
  而事实也证明,那销赃,收赃的人,人家是有证照,表面是合法的,又是有关系,有后台的。
  人家说是有人抵押的,卖掉的,有发票【那出一张发票,是太简单不过了。也不一定是发票,可能就是一张收据。某某商场,某某店。这个你就是去问那家,谁会给自己惹事呢?谁会记得那么清楚,那些客人来买过东西,对吧?】。

  所以啊,这就是第一道难题。
  背后的人设计好的,就是一个迷魂阵,就够查案的人查一阵子了。
  因为失窃案,遗失案?又不是故意的,就是不小心丢失了嘛。你会怀疑一个丢失了东西会跟幕后黑手有关联?会跟后面的绑架案有关联?
  这个丢失东西的人,还是跟某某官员有关联的人?
  那就是某些丨警丨察想到了这一层,也会投鼠忌器,不好深揪。
  所以呢,即使案件破了,那就是一个丢失案,多数人会给出这个答案。
  而且是一个独立的案件。
  这是宗安康一开始说的,那是为了稳住某些人,才这么说的。你要是一开始就把第一个案子到最后的丢钱联系在一起,别说沈老打着部里的旗号,都没有用,案子只会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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