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眼中的现实社会》
第56节

作者: 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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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你要办什么案子?”这位郑主任问。孙江一听,就把相关情况说了一遍。
  “这个案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你要到财务科缴纳两千元的咨询费,另外,我们会为你聘请个好的律师,律师费要三千元。”郑主任说。
  “那么贵?”孙江一听,惊得吸了一半的烟险些掉到了地上:“我上次问过一个律师,律师费总共二千元啊!”
  “哎呀,这就叫优质优价啊!你问的那个律师能帮你把钱要回来吗?你看到底是办还是不办,要不办的话,你就回去吧。我们这边的案子办不了,多的是。”郑主任露出了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哎呀,郑主任,你别生气,办,怎么能不办呢!”孙江点头哈腰的说。
  七月的天气更加炎热,七月中旬的一天,阿蛮见小刘从自己的办公室门走过,就和他打了个招呼:“小刘,你巧儿姐的二审案件出庭工作准备得怎么样了?”
  小刘一听,忙跨进阿蛮的办公室,把刚买的一提袋樱桃放在阿蛮的桌上:“老师,你尝尝,挺新鲜的。巧儿姐的那个案子,我已经准备差不多了。”

  “一定要精心准备,争取胜利!”阿蛮摘了几颗樱桃放进嘴里,吐出种子:“不错,很甜!”
  “真是赶早不如赶巧啊!”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传了进来,阿蛮一转脸,张志文一脚跨进了阿蛮的办公室。
  “你好,张总,什么风把你吹来了?”因为张志文常来,小刘也认识,就和他打趣道。
  “樱桃风啊!”张志文边说边抓起提袋中的樱桃,摘了几颗,放在嘴里:“明天上午有个庭,我得出发,没时间,李律师你安排个律师去开一下吧。”
  “什么案子?”阿蛮问了一句。
  “很简单,就是个民间借贷,还是五六年前,当时我做生意缺两万块钱,我借了孙江两万块钱。这个小子天天追着我要,我都烦死了,就没有睬他,他这把我告到法庭上去了。”张志文边说边从嘴里吐出几粒樱桃种子。
  “有什么辩解理由吗?”小刘在一旁问。
  “当时这小子转给我一万五千元,他硬叫我把五千元利息也写上,所以我就打了个两万元的借条给他。”张志文坐到了旁边离樱桃较近的一张椅子上。

  “小刘,你明天上午有事吗?”阿蛮问。
  “没事,李哥。”小刘答道。
  “张总,这个案子就让小刘锻炼一下,我明天也去,现场指导,你看行不行?”阿蛮征询了一下张志文的意见。
  张总又摘了几粒樱桃扔进嘴里:“也行,这样的阵容我当然高兴了。”
  “哎呀,我滴个妈呀!张哥,你的嘴真的比小鸟的嘴还快,樱桃马上被你吃光了!今天你可得请客啊!”小刘一看,樱桃快吃光了,惊叫了起来。

  “你这个小气鬼,一共买了这么点,你是拿来糊弄你师父的吗?你这够谁吃呢?”张志文反唇相讥道:“请客就免了,先缴纳五百元律师费,要是赢了,百分之五十提成,给你们一万,怎么样?”
  “小刘,那这样,你带张总去财务科办个风险代理手续!”阿蛮忙说。
  “好咧,李哥!”张哥真是个大方人,晚上,我请客!”说完蹦蹦跳跳地领着张志文办手续去了。
  翌日上午九时,小刘和阿蛮准时来到了临海县法院第五审判庭。
  对方聘请的金刚钻律师已端坐在原告席上,这个律师名如其人,以死磕著称,是云滨市著名的死磕派律师之一。长着尖尖的脑袋,尖尖的下巴,不错,正像你想象的那样,面部轮廓呈枣核型。
  审判员郭亚萍独任审理本案,苗梅担任书记员。
  郭亚萍清了清嗓子:“双方都来了律师,当事人权利义务我就不用多说了,现在开庭,原告说一下你的诉求,事实和理由与原立案时的诉状是否一致?”
  金刚钻闷声回道:“一致。”

  郭亚萍按程序推进:“被告答辩?”
  “原告所诉并未遵从诚实信用的原则,诉求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小刘作了一个程式化的答辩。
  郭亚萍发问:“请原告举证。”
  金刚钻眨了眨他那双三角眼:“向法庭出示被告亲笔书写的借条一张。”

  法警依例从金刚钻手中接过借条,交给阿蛮,阿蛮接过借条扫了一眼:“今借到孙江人民币二万元整,借款人:张志文。一九九零年三月十五日。”
  “对借条本身真实性无异议。”阿蛮说完又将借条还给法警。
  郭亚萍从法警手中接过借条:“双方是否有问题向对方发问?”
  金刚钻先撂出了一个问题:“被告为什么不还钱?”
  小刘冷冷的回答道:“没钱,不想还。”
  金刚钻的三角眼中冒出火来:“你们,你们要端正态度!”
  阿蛮一看对方被激怒,接着发问了一句:“请问金大律师,你们是什么时候向我方主张权利的?”
  “你们当时说三天就还,我们过了一个月问你们要钱,你们就说没钱,以后再要,你们仍然是推脱不还!今天是法庭审理,我劝你们要老老实实的!”金刚钻气的咆哮了起来。
  “我说金大律师,你说的一个月之后又主张过权利,可有证据?”阿蛮又冷冷地扔出了一句问话。
  “证据?什么证据?隔三差五去要就是证据!”金刚钻的脑袋一抖一抖的,仿佛每根毛发都要竖立起来。
  审判员郭亚萍实在看不下去,提醒了一句:“金律师,李律师是问你从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以后又主张权利有什么证据?请你如实回答,以便法庭记录。”
  金刚钻耸了一下那尖尖的脑袋:“本人暂无证据提供。”
  郭审判员一听,马上回道:“本庭建议你撤诉,你看如何?因为你对你主张的观点现在还没有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我这样理解没有问题吧?”

  坐在金刚钻旁边的孙江似乎听出了些门道:“金律师,你开庭前没把证据准备好?还需要哪些证据?你怎么不和我说呢?”
  金刚钻抓了一下明晃晃的脑袋:“什么证据?我们不需要什么证据。我们凭什么撤诉?我们有借条,对方欠我们的钱,我们凭什么撤诉?”
  郭亚萍一看,这金大律师越说越激动,赶忙制止道:“请金律师不要激动,本庭只是建议你撤诉,如果你坚持不撤诉,我们继续进行开庭审理就是了,鉴于双方已陈述、举证、质证完毕,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金刚钻发言:“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应当还钱!”

  阿蛮听对方说完了,冷冷地来了一句:“原告所诉已过诉讼时效!”
  金刚钻一听,火气上来了:“对方律师的律师证是假证吗?借条中没有约定还款时间,诉讼时效从何算起?”
  阿蛮又是冷冷地说:“按照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原告自述从写借条之后一个月就主张了权利,而被告并未还钱,从这个时间点起,原告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诉讼时效就应该从这时起算。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就是二年,现在早已过了。噢,我忘了,对不起,我忘了对方是个律师,我还以为没请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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