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午夜送餐员》
第15节

作者: 生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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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三千青丝被一根青花瓷簪子盘起脑后,当窗理云鬓,对镜惹清昙,被高高盘起的秀发盘成一朵云的形状,倾国倾城。
  “这是现在的任务,准备一下子,快去吧!”清昙将清单递给向天赐,依旧是熟悉的阳西街,再次去那里,向天赐早就不害怕了。
  记住了三名客人的名字,这次的三名客人住在同一个地方,却要三个人同时订餐,是不是脑子有泡?
  向天赐忍不住吐槽道,不过这其中的名字却有意思了,林燕赵,林韩楚,林齐魏,战国七雄出现了六个。。。。。。
  “嗯,快去快回吧,路上注意安全,这次不要回头看,也不要多说话!他们三个有些不好说话,要是你随意开口的话,他们可能会做一些过分的事情!”清昙站到向天赐面前,帮助整理了一下向天赐的衣领,像是家庭主妇嘱托即将出门的丈夫,这么亲密的举动,让向天赐忍不住脸红,看着清昙的眼睛,发现清昙姐的眼眸漆黑,宛若泼墨。

  向天赐没有去过婺源,不过从清昙的眼中,向天赐觉得寂静的山水画卷城市婺源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吧!
  “嗯,清昙姐,我记住了,谢谢清昙姐!”向天赐不敢继续看下去,多看一秒,就越着迷一分!
  阳西街向天赐已经十分熟悉了,前面送过几次阳西街的快递后,他回家的时候可是查了一下阳西街的相关历史情况了。
  论坛中曾经有过这么一句话:“尘归尘,土归土;命所归,天命在;该走的,不该留!”这句话,是从老一辈人口中流传下来的老话,不过很多年轻人已经忘记了这句话,只是知道阳西街曾经是乱葬岗,所以时而有一些奇怪的现象发生!
  乱葬岗!向天赐笑了一下,大山就是最好的乱葬岗,他小时候没少在山上跑,野坟更是见得不少,所以乱葬岗,向天赐反而还更加熟悉,或许这里还是他的主场了。
  出了清昙饭店,月明星稀,今夜行人罕至,夜晚的风越来越大了,天空偶尔飞过好几只蝙蝠,现代都市中已经很少见到蝙蝠了。
  向天赐现在也不着急送外卖过去,拿出了手机,看了看时间,还有日期,下个星期就是中元节了,要给家族的先人们烧东西了,那个时候一定要多烧一点,自己过得足够惨了,可不希望他们和自己过得一样惨。

  来到了阳西街,已经熟悉了这里破败街道上有着粘脚的油污,人迹罕至的道路偶尔有行人飘过。这里没有路灯,看路多多依赖月亮和建筑内的灯光。
  今晚新月,一轮月牙高高悬挂在夜幕上,尖牙轻轻拾起云被,盖在自己身上,露出小眼睛,轻轻观察地面上的这个人。
  向天赐看了看清单的地址,在阳西街的街角,那个位置,其实也已经是整个广深市的边界了。
  走了漫长的一段道路,向天赐时而感觉肩膀上站立了什么重物,时而感觉自己的肩膀似乎是被什么拍打,可是他回头看的时候,又是什么都没有,感觉到古怪的同时,却又感觉到了惊悚。
  一路上胆战心惊的来到了阳西街的最深处,向天赐站在这个地方的门口,就不觉得这是一个人应该住的地方,因为这里就是断壁残垣啊,人影都见不到,野猫都不把这里当窝,干什么要来这个地方呢?
  向天赐犹豫了一下子,敲了敲门,说道:“您好,有您的外卖!”

  向天赐的力量稍微大了一点,这扇门就被他轻轻推开,“嘎吱”一声,这扇破败的门重重打在了墙壁上,将向天赐都吓了一跳。
  这门内是一个杂草丛生的院子,向天赐想了想,走了进去,大声说道:“你们好,有你们的外卖!”
  “谁让。。。。。。”
  “你进。。。。。。”
  “来的。。。。。。”

  从深处,连续传出来三句话,每句两个字。(这是他们的说话习惯,不过为了便于阅读,后面还是用一句话来!)
  “是这样的,你们在我们饭店点了三份外卖,我是过来送外卖的!”向天赐尴尬的停在了原地,扣了扣脑袋,眼睛止不住的往深处看,想要找找他们人在哪里。
  “我们不要了!”
  听清楚了他们说的是什么,向天赐翻了一个白眼,这三个人有神经病啊,一个人说完不就行了吗。

  “不能这样的,你们都点了外卖,钱都付了,为什么可以不要呢?太浪费了吧!”向天赐往前走了一步,说道。
  “钱是什么东西,我们好久没用!”
  向天赐呵呵干笑一下,说道:“我把这个放在门口了,你们取一下吧!”
  “我们不取,我们要去投诉!”
  “别别别啊,为什么要投诉我呢?我做错什么了啊?”向天赐一听就着急了,摆了摆手,请求道。
  “那么你就答应我们一件事情!”
  向天赐听得累死,可能这是三个客人的说话方式吧,耳朵累了一点,也能够明白,想了想,顾客是上帝啊,自己那次仅仅是送错了一次外卖,就差点没开除,还害得清昙姐这么惨,以后是一定不能犯错了,只得是答应了对方的话,说道:“这样的话,好吧,是什么事情呢?”

  “很简单,把这里的杂草除掉!”
  “当你把杂草除干净之后,叫我们一声就好了,我们先休息一下,门口有你的工具,你必须要用这个!”
  向天赐听完了他们的话,长大了嘴巴,因为他们已经开始打鼾了,并且这个声音响如雷。
  把外卖盒子放在门口,他去看了一眼这个工具,是一柄犁地用的钉耙,要是这个钉耙不这么迷你的话。
  和小臂一样的柄长,齿就和牙刷的毛一样短,捏了捏,倒是十分坚硬。
  “我丢雷楼母啊,这么个玩意,怎么犁地,那我当礼拜天过了!”向天赐终于是忍不住了,将这个东西扔在地面上,用个毛这个东西啊,还不如自己用手了。
  这个活小时候又不是没有少做,春风吹,战鼓擂,向天赐怕过谁。
  从门口的杂草开始,向天赐弯腰下来,双手握住草根上五厘米,脚在地面上踩了踩,固定好。随后,双臂用力。。。。。。
  噗通一声,向天赐一屁股坐在地面上,手心都是擦痕。
  可是刚刚拔的草,却是动都不动,一点事情都没有。
  他站起来,刚刚是一点准备都没有,这次准备好了,再次拔草,但是这个草不是生根在地面上了啊,是不是生根在了地心里面了,不然动也不动。
  再次试了试,紧紧盯着,发现泥土也是动也不动。
  试了试其余的杂草,都是一样的状况,向天赐狐疑的看着这个院子,眼光飘向了被他扔到门口的钉耙,重新去捡起来,单手抓住,半蹲弯腰下来,左手握住草根上,右手抓着钉耙,以割韭菜的姿势,钉耙轻轻敲了敲地面,这泥土就松动了,向天赐没有一点压力的将杂草拔起来,放在了,门口。。。。。。
  知道了应该怎么做的向天赐加快了自己的工作速度,天知道现在饭店里面还有没有别的订单。
  不过这熟悉的一切,向天赐想起来了小时候,父母都还没有创业的时候,家里面的生活尽管苦,自己经常坐着父亲的自行车,一起出去玩,或者与母亲一起下地干活的时候,他的眼睛有点红,工作的速度也慢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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