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官赐福,百无禁忌》
第27节

作者: 非洲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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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去滇山脚下没一会儿的功夫,胖子的脸上、脖子上、手腕和脑袋上,几乎被咬的都是包!
  “啪!”胖子一巴掌呼在了自己的脸上,又一直红花大蚊子被他给拍死!
  “我说嫂子,这些个蚊子怎么就偏偏盯上我了,你身上咋一个包都没有?!”胖子看了一眼安如霜,白皙如玉的皮肤上,居然没有一个包。
  安如霜自己也有些诧异:
  “应该是你和血比较好喝吧?”
  尚云苏打量着走在她前面的安如霜,心中冷笑,这个女人看起来外表单纯,就像是一张白纸,心机却深不见底,这些蚊虫很明显都是刻意避开她,肯定是她动用了某种秘术或功法,若不然全队都被咬了,就她自己独善其身,这完全不合常理!
  “大家伙忍一忍,过了这块儿地,真正进入了山里,蚊子也就不多了。”走在前面带路的李洪开口对大家喊道。
  前面是一片较为空旷的草地,几人刚走到草地上,就瞧见远处有人在往他们这边走。
  “前面好像有人!”赵曼开口对众人提醒道。
  所有人都紧张起来,九头佛那群盗墓贼就在滇山之上,很有可能和他们碰个正着。
  等远处那人走近,左十三不禁松了一口气,过来的这个人并非是掘坟盗墓的贼子,而是一个身穿蓝白色苗服,头戴五彩头巾的少女。

  少女瞧见这么对人站在对面,微一愣神,低着头想从左十三他们这些人旁边快速走过。
  苗族少女小脸通红,身上银质的手链和脚链每走一步都发出“叮铃铃”的脆响声,在空旷的野外,多出了一种空灵特异的美!
  彭昌盛却开口喊住了这个苗族的少女:
  “姑娘,你先等一下!”
  苗族少女一下子愣住了,她停住脚步,有些惊恐的看着彭昌盛。
  “姑娘,你不用害怕,我们都是好人,是想跟你打听件事。”彭昌盛脸上浮现出了少见的笑容,他刻意让自己显得平易近人。
  苗族少女沉默了一会儿,开口说道:
  “你们是什么人?打……打听什么事儿?”她的普通话并不流利,看起来应该从未离开过这里。
  “我们是来这里旅游的……姑娘,你最近在这滇山上有没有瞧见一伙儿拿着一个个圆形黑色仪器,到处寻找东西的人?”彭昌盛问道。
  苗族少女想了想道:
  “没有瞧见,我……我不经常上山的。”
  “好,那没事了,姑娘你走吧。”彭昌盛道。
  苗族少女刚准备转身离开,胖子却开口喊道:
  “美女,有微信不?加个好友呗?”
  苗族少女听到胖子的声音后,把头低的更低,头也不回的跑了……
  彭昌盛闻言走了过来,看着胖子一脸正色道:
  “我说小胡同志,你还有没有纪律性了?!咱们是出来干什么的?端正好你的态度!”
  胖子说道:
  “我就是开开玩笑,一看那姑娘身上就没手机。”
  彭昌盛对于胖子这个刺头,也是颇为头疼,但碍于赵曼的面子,他又不好多说什么,只能再次带队,继续朝着滇山的深处赶去。
  按照张荣在地图上面所标记出来的两个位置,他们必须要赶在天黑之前到达第一个位置。
  地图上面的这两个位置,便是张荣经过卫星地图和实况推断出来滇山最适合墓葬的风水之地。

  九头佛那伙人若是在盗掘滇王墓,十有八九就在这两个位置。
  其实早在出发之前,彭昌盛就联系了当地的文物保护部门和刑侦大队,要到了他们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一旦发现九头佛等人,彭昌盛就会立刻联系刑侦队。
  毕竟以他们小队现有的装备,直接去抓捕九头佛这伙盗墓贼,风险性太大!
  九人小队在山林当中快速穿梭,谁也没有察觉到,在他们的身后,那个身穿蓝白色苗服的少女,却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了他们的身后。
  她站在原处,冷冷地盯着左十三等人所消失的方向,那眼神和表情,跟刚才害羞不敢见人的少女,简直判若两人!
  果然如李洪所言,进入山林深处以后,温度有所下降,蚊虫相对来说少了一些。
  到了下午,山林当中居然起了一层白雾,可见度很低,为了避免有人员落下,彭昌盛让常德明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条登山绳,系在了每一个人的腰间,继续顶着大雾前进。
  雾气浓厚,脚下踩着厚厚的落叶,吱呀吱呀的声音一路伴随。
  安如霜自从进入到这片山林当中以后,心头就浮现出了一丝不详地预感。
  她似乎看到在这一片白色浓雾的后面,有着一双双血红色的眼珠在盯着他们,又似乎有一张血盆大口,等待他们来到这里自投罗网!
  白雾也叫瘴气,热带原始森林里动植物腐烂后生成的毒气。
  这种湿.热蒸郁产生的有毒气体,吸入过量能致人疾病。
  李洪见瘴气越来越浓厚,从自己的随身背包里拿出了3M防毒口罩,分给了众人。
  穿过这片充满瘴气的密林,天色也渐渐暗了下来。
  李洪当过多年的侦察兵,有着极为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他带着众人在附近找了一个相对空旷的地方,准备安营扎寨,就地休息。
  赶了近一天的山路,众人都疲惫不堪,好在队伍比较团结,大家齐心协力开始搭建帐篷和篝火堆。
  不到半个小时,两个帐篷,一个用树枝堆积起来的篝火堆全部完成。
  点燃篝火,众人聚集在一起,一边吃着东西,一边烤火。
  篝火不但可以驱虫、照明、取暖,还可以烘烤衣服和鞋子,在潮湿的山林当中赶路,最害怕的就是鞋子潮湿,若是双脚长期泡在潮湿的环境当中,很容易被感染。
  所以李洪一直嘱咐众人,先把自己的鞋袜烘干,这是今天的首要任务。
  大伙在篝火前吃饭的时候,填饱肚子的常德明忍不住起身对着一望无际的山林高歌一首。
  常德明虽然在文物局工作,但在他的心里面一直都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写出一首人尽皆知的歌曲。
  他喜欢音乐,每当一天的工作完成以后,回到家里戴着耳机听一会儿自己喜欢的音乐,不被任何人打扰,他喜欢这种感觉。

  常德明刚刚所唱的就是他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歌,张学友的《如果这都不算爱》。
  左十三觉得常德明唱的还不错,他在唱歌的时候,完全忽略掉了周围的环境,整个人都投入到了歌声当中。
  胖子一听有人唱歌,自己也来了歌瘾,张口就唱:
  “如果这都不算爱,我有什么好悲哀……”
  “胖子,停!你赶紧打住!”左十三听到胖子那如鬼哭狼嚎般的歌声后,连忙将其拦住。
  胖子一脸不爽:
  “师兄,你老是打断我干啥?”
  “这荒郊野外的你就别嚎了,待会儿整不准野狼都能让你给嚎来!”左十三说道。
  胖子一脸不服:
  “师兄,你别老觉得我唱歌不好听,那是因为你这个人完全没有音乐细胞,欣赏不了我这么高水准的歌声。”

  “对对对,你说的都对,我欣赏不了,所以你安静一会儿。”左十三道。
  赵曼坐在对面笑眯眯的看着他们俩斗嘴,笑着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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