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做个武痴,不曾想成了情圣》
第10节作者:
玉朱雀
沈家豪也是无语了,真不明白林晓晓这个女的怎么对玩枪如此执着。
“那好吧,你这么喜欢玩枪,去我家吧,我让你玩我的枪!”沈家豪坏坏的笑道,还故意说到我的枪的时候,把目光看向自己的裤裆。他这么做就是想让林晓晓明白,他说的枪,是男人的枪,而非枪支的枪,看你还要玩不,不过,他也有些害怕啊,要是林晓晓这个傻妞,真要跟他回家玩枪怎么办?
“好,那就去你家玩你的枪!”
我叉勒,你这个傻妞,是真不明白还是装的啊!
“你可要想清楚啊,我的枪可只有我的女人能玩啊!”沈家豪又故意看着自己的裤裆说道。
“为什么你的枪只能你的女人才能玩啊!”林晓晓不解的问道。
“因为我说的枪是这个枪啊!”沈家豪无语,只能指着自己的裤裆处,告诉她实情,好让林晓晓断掉让他教她玩枪的念头。
其实,作为战龙队长的沈家豪,什么样的枪支他没见过,他对各种枪支的性能,优缺点也是了如指掌,就拿刚才林晓晓用的手枪来说吧,该枪是九二手枪,是华夏警局人员通用手枪。它的特点是:枪弹侵彻力好,结构设计优化,特别适合华夏人的手型。
该枪发射华夏DAP9毫米手枪弹,也可发射巴拉贝鲁姆弹,全枪长199毫米,全枪质量0.76千克,枪管长111毫米,采用15发双排双进弹匣供弹,有效射程50米。
该枪分为5.8mm和9mm两种口径。
而林晓晓用的就是2000年完成设计定型的5.8mm口径手枪,5.8mm手枪射击时后坐力很小,比9mm手枪更加舒适,精度更好。高级军官才能配备。
玩枪对沈家豪来说,只不过是小菜一碟,只不过他不想教林晓晓罢了。
别看他拆枪的动作看似简单,不到1秒钟,但其中的难处又岂是不热爱枪的人能知道。没有对枪足够的认知度,没有与枪为伴的热忱,没有日积月累的熟练度,想要在几秒钟之内
将一把手枪完全拆掉,那也是不可能做的到的。所以,他才不想去教林晓晓这个指脚打头的傻妞玩枪呢!
教她玩枪,呵呵!玩肉枪倒是可以考虑一下,玩铁枪还是算了吧!
“流氓!你在耍我吗?”林晓晓看着沈家豪裤裆处,红着脸、尴尬而气愤的说道。
这一刻,她才明白,原来这个混蛋说的枪竟然是这种枪。
“呵呵,你现在才知道啊!傻妞,哥哥我没时间陪你玩了,要回家睡觉了!”沈家豪吹着口哨转身就走开。
“你给我站住!”林晓晓从后面追了过来,听见沈家豪吹口哨,林晓晓就感觉自己的**疼,因为这让她不自觉的就想起了,沈家豪面试的时候踢了她**的事情。
“干嘛,我要回家睡觉了,难不成你要和我一起睡吗?”
“混蛋,睡你妹啊!”
说着林晓晓伸腿就往沈家豪的胯下踢来,像是要报沈家豪踢他的那一脚之仇。
而沈家豪一把就是将她的脚给夹住了。
“傻妞,你是不是记性不好啊!你不知道这一招对我不管用吗?难不成你有什么嗜好,还想被我再踢一次不成!”
“混蛋,放开我。”林晓晓单脚着地有些站不稳,却还在拼命的抽腿!
“行行,放你,放你!”沈家豪无语,林晓晓这妞真猛,摩擦的他内侧大腿生疼。
可是在沈家豪放开双腿的时候,林晓晓还在用力的往后拉腿,用力过猛,林晓晓自然顷刻间就仰身往后倾倒。
这样摔下去,她这个秀逗的脑子肯定要摔个大包。
已经够笨的了,再把脑子摔坏了,岂不是真要变脑残!
沈家豪连忙抓住她光滑舒适的小手,一把将她拉到了怀里。
哇,好舒服呀!
林晓晓弹嫩肉鼓鼓的美胸,撞在沈家豪结实的胸膛上,沈家豪一阵舒畅!
软馒头撞铁块,林晓晓感觉胸口一阵巨疼。
胸都撞扁了好吗?
气不过,林晓晓张嘴就在沈家豪的肩膀上狠狠的咬了一口。
尼玛,又来!
你不是属狗的,你就是只狗吧!
这么喜欢用嘴咬人。
都咬出血了!
而林晓晓还咬着没打算松口的意思啊!
没办法,沈家豪只能故技重施,伸出手掌就在林晓晓挺翘的大屁股上狠狠得拍了一下!
“啊!好痛!”
一阵巨痛从她柔软性感的翘臀上传来,她感觉她的屁股上肯定又一个鲜红的手掌印!
一左一右。
下午是左边,现在是右边。
两只屁股都肿了。
在林晓晓松口大叫的那一刻,沈家豪连忙远离了她!
“你这个女人,是只狗吧!”
沈家豪活动活动自己的肩旁,很疼,火辣辣的!
“你要死啊,用那么大的力气!”林晓晓嘴里丝丝的,用手摸着自己的屁股,眼睛都红了。
“怪我了,你不咬我,我怎么舍得拍你啊!我要回家了,你也早点回家吧,一个女人,大晚上的在这里可不安全!”
“你个混蛋,你给我站住,我要带你回警局!”
“神经病!要去你自己去吧!”
呜呜呜...
这时,一阵警报响起,而沈家豪身形一闪,几个虚影,便消失在夜幕里。
逃过几条街,发现自己身后,林晓晓没有追来,沈家豪这才松了一口气。
而这时,他突然听到有人在喊救命。
今天晚上,还真是精彩。
望眼看去,几个混混,将一个姑娘围在了中间,似乎是在打劫。
只见混混中一红头发的青年,对那姑娘说道:“别叫了,这么晚,就算你叫破了喉咙也没人听得到,识相的,把钱交出来,不然我就将你大成猪头。”
好熟悉的台词啊!
但这话听在沈家豪耳朵里,却十分别扭。
相当震惊。
我叉叻,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帮臭流氓,抢劫也就算,竟然还说要将人家小姑娘打成猪头!
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还有没有点廉耻心了?
一点都不懂得怜香惜玉。
“住手,放开那个女孩,有本事都冲着我来…”沈家豪突然喊道。
只见他,哼小调,撒呀着双手,踢着地上的石头,慢悠悠的走了过去:
凉风有兴,秋月无边,亏我思娇的情绪好比度日如年,虽然我不是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可是我有我广阔的胸襟,加强健的臂腕回...
月光洒在他的身上,简直帅的掉渣。
只是,当沈家豪走进一看,当下他就有种拔腿就跑的冲动。
现在他终于明白,刚才那个红毛为什么口出狂言,要将这姑娘打成猪头了。
因为这个姑娘不用打,也是猪头啊!
真胖,而且还丑。
世间那么多美好的词,竟然找不到一个可以用到这个姑娘身上的。
哎,悔不该当初啊!
你说他怎么就这么好管闲事啊?
而这时,那胖妞却冲沈家豪满目柔情的说道:“哥哥,你走吧,不用管我,他们不会把我怎么样的,我不怕。”
天那,好感动啊!要是这姑娘,长的美丽一点,那该多好!
但是现实就是这么残酷!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万事不能强求,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还能真的见死不救,于是沈家豪再次大声的说道:“你们几个臭流氓,识相的就快点滚,不然别怪我打你们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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