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客之死》
第3节

作者: 荆轲不刺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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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从小生在徐州,家里兄弟姐妹多人,而其远在东北的姨妈家没有生养,所以,很小的时候被姨妈家要过去养了。
  而事情总是象小说里写的那么巧,要过去没两年,姨妈家竟然又生了个小弟弟。
  她从小就很敏感,似乎深知自己在这个家庭中的地位,配合着她所在的那个家庭,地把自己给边缘化了。
  她说,小时候自己是个特脏的小孩,同学都叫她脏小孩,总是穿着大N号的衣服和鞋子,拖沓着每天上学放学。
  她没有零花钱,即使是买必须的文具用品,她也羞于向那个家要钱,于是,每当本子用完一遍后,她都要用橡皮费力地把上面的字擦掉,重新再用,直到本子变得像她衣服一样破烂不堪。

  听到这里,我觉得我象她一样想哭。
  就是这样卑微地活着,她也没有在东北待长久,还是被姨妈送还到了徐州,而她那时候大概十四五岁。
  老家的境况随着哥哥们成家立业变的有所好转,但她对上学已不感兴趣,而家里人也出于对将她流放在外的愧疚,由着她为所欲为。
  她将自己交给了徐州的街巷,每天在上面游荡。

日期:2010-05-08 13:59:31

  (10) 她学过理发,并在那里认识了自己的第一个男朋友,名叫黄中峰。
  在外面的旅馆**时,在明亮的日光灯下,(12)她说,17岁,就和黄中峰**,他是街头的一个小混混,为人蛮豪爽。
  我笑着对他说,混混不豪爽没法混,她打了我一下,说:别打岔。
  他们相处的还可以,情浓处,就互相在自己的私处文上了对方的姓名。她说这话时,发了声叹息,感慨道,那时还是太小,放在现在,是死活不会文的。
  黄中峰同志不幸疯掉了,没有先兆,而且非间歇性的,不再有清醒的时候,她没法和他继续谈恋爱,因为他已经不认识她了。她只得抽身而去。
  人的名字真得不能随便取,比如马家爵,马家绝了,比如黄中峰,疯了,即使中风也不大好。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个事,让你不得不信邪。
  在她左边的丨乳丨房上,我能清晰地看到中峰两个字。
  她说,后来,在徐州的一个小澡堂内,她和黄钟风的两个姐姐狭路相逢,她们毫不客气地拽下了她几绺头发,认为王钟风的疯肯定还是和她有点关系,回去后她向哥哥们讲了这件事,几个哥哥要过去打回来,被她劝阻了。

  但她决定离开徐州,免得让自己伤心,让别人看见了也伤心。人的流浪总是从躲避开始,以为在远处有个屋檐在等着庇护自己,让自己安静地疗伤。

日期:2010-05-08 14:02:05

  (11)我会给江莉加钟,有时候,会带整条的红南京给她抽,她不喜欢抽黄南京,我也觉得红南京配她更好看。
  她抽烟的姿势很好看,电影里的忧伤的女人和风情万种的女人都是这么抽烟的。
  突然有一天,她对我说,我们出去吧,这里面时间太短,收的钱也多,很浪费。我当时很高兴,心也为之一动,感觉她真的是挺好,竟然还能知道为我省钱。
  很快就约好了时间,那是冬天,我站在XX轩的楼下,独自徘徊,冷风静静地吹着。
  那是个偏僻的地方,是几条高架的交汇处,只有个带路赚钱的人在外面站着。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旁边带路的已经拉到了好几笔生意,带着一辆辆车消失后又返回。
  看看手机上的时间,约定的时间已过,可还是不见她的身影。拨打她的电话,铃音是英文版的吻别,很好听,我甚至觉得这情景有些唯美,猛然间觉得自己挺像个酷酷的男主人公,而不是嫖客。
  铃音很美,手机却没人接听,我估计可能是有客人耽搁了。

日期:2010-05-08 14:05:14

  (12)终于,她出来了,穿着黑色羽绒服,欢快地向我跑来,一下子蹦到我的身上。
  她像《喜剧之王》中那个漂亮的小妞初恋,我则像周星驰一样把她接住。
  这时我才发现她的腿挺细,其实她是一个偏瘦的女孩。这和我在房间里的感觉有些偏差。
  我们手牵着手走在XX大道的夜里,走进我们开好的房间。
  脱去羽绒服,她穿了件白色的毛衣,质地很好,很烘托她的气质。脱去毛衣,露出黑色的内衣,她像条鱼一样,钻进了铺开的被窝里,我也迫不及待地脱掉衣服,钻入被窝,感受着她,她的身体温暖光滑。
  接吻,深深地舌吻,而后我一路吻下去,卸下她的胸罩和丨内丨裤,用鼻息和唇舌感受她全身的芬芳,她,扭动呻吟,呼唤应和着我的冲动。
  终于,我抬起了腿,进入了她,她闭上了眼睛。
  那时候的我27岁,体能好的时候吧,足球运动员通常都会在这时候,达到职业生涯的巅峰。
  我觉得跟她在一起,**的技术突飞猛进,做起来如庖丁解牛。

  我投入地做,忽而狂风骤雨,又忽而轻推慢送,她只是闭着眼呻吟,早已湿透,水和乳应该就是这般交融的吧。我觉得能这样,即使马上死了,也是光荣的。
  一个女人的身体竟然能如此美好妩媚,消融掉万般愁苦。
  最后,终于在难以言表的兴奋中,我们都达到了高丨潮丨,她痉挛着,趴在了被窝中,我们的身上,都已大汗淋漓。

日期:2010-05-08 14:06:29

  (13)做完后,我们光着身子相拥而眠。
  第二天中午,在附近的一家土菜馆吃了饭,饭菜的口味不是很好,吃完后,我到超市买了些牛奶和些零食给她带着,她淡淡地收下。
  后来,江湖走的多了,知道的也就多了,自己当时是犯了幼稚病。
  小姐带熟客出来开宾馆,也是要钱的,做事拿钱,拿钱做事,这是她们的工作和规矩。
  她让你出来,只说明一件事情,就是认为你不会在做完后掏出把刀,逼问她的银行卡密码。
  通常,要给她们不少于桑拿里面的钱,这样因为不需要给老板的提成,小姐们拿的多,才会更乐意出来。而对客人来说,在宾馆里不用害怕丨警丨察坏好事,能呆的时间更长,也是件何乐而不为的事情。

  我不是舍不得钱,只是因为幼稚,觉得这时候给她钱,有点俗。所以只是买了些东西给她,并希望以后能在其他方面有所补偿。但她没看到补偿,情绪低落,这也是就理所当然。
  设想,一个码头工人,扛了一天的麻袋,而自以为关系跟他很好的老板,却只是塞个麻团就想把他打发走。谁是这个工人,谁都要操老板他大爷的了。

日期:2010-05-08 14:07:58

  (14)她又跟我出来开了次房间,那晚是穿着乳白色的毛衣睡的。
  整天晚上,我只是能亲她的脸,她说身体不大舒服,没让我把她脱光。
  我当时倒是把自己脱光了,后来晾的难受,又穿上了。
  我心急火燎地把手伸进她的衣服摸索寻觅,最后竟然也睡着了。起来后,她说店里的小姐越来越少,想出来不大容易了。
  我继续到桑拿里去看她,她越来越忧伤,说现在人太少了,简直就是在硬撑着,每天都睡不好觉。

  黑眼圈可以证明她说的话,很黑很大。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帮助她,有时候,我点了钟,就是搂着她睡觉,什么都不做,我想给她个喘息的机会,我也只能做这么多了。
  有力气讲话的时候,她会给我讲些事情。
  她说不喜欢站成一排被客人挑,宁愿一天等不来一个客人。
  她说有一个客人,喜欢一边**,一边抓着她的头发,像是攥着马的缰绳,开始她还在忍受,后来忍不可忍,她就索性疯了样拼命抓乱自己的头发,把客人吓了一跳,随即两人哈哈大笑,很是黑色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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